赠与合同集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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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的赠与合同集锦十篇 赠与合同 篇1 甲方(捐赠方): 乙方(接收方): 甲乙双方本着回报社会和发展慈善事业精神,促进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人人关心老人的良好风尚,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捐赠内容 甲方自愿将人民币贰万元捐赠给乙方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将捐赠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2、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相关工作的改进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3、甲方有权就捐赠款项相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给予有关协助。4、因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乙方相关规定使用捐赠款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回全部甲方捐赠款项。第三条:乙方的

2、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要求及乙方相关规定使用捐赠款项。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捐赠款项后五日内向甲方颁发捐赠证书,并出具收据。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税额抵扣所需事宜。3、乙方应接受甲方就捐赠款项的使用和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的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应及时给予客观全面的说明。4、乙方应确保捐赠款项全额使用于容城敬老院老人的医疗救助,承担老人医疗服务所有自费的部分,不得从捐赠款项中提取任何管理费。5、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捐赠行为负绝对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以及利用甲方的捐赠行为为自身做商业宣传6、乙方的银行账号为:开户银行: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第四条: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其他补充协

3、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为正本。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赠与合同 篇2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

4、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况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5、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赠与合同 篇3 一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

6、有以下法律特征:1 无偿性。2 单务性。3 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5 赠与为诺成合同。二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1 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 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7、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三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1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2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

8、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3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

9、。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赠与合同 篇4 赠与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x x 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x x x x年x月x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x x x x年x月x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第四条 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不动产赠与合同范文节选!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x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

10、,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于x市x街x号面积:x x亩(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面积:一楼x x亩二楼x x亩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受

11、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x x x x年x月x日 赠与合同 篇5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特殊的赠与,在受赠人获得较大利益,负担较小义务的同时,满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指定的第三人的特定权益,因而成为赠与合同的主流形式。本文从附义务赠与的概念特征、效力、合同双方的义务以及合同的解除对附义务赠与合同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生活中经常遇到某人将某物赠与他人,同时要求受赠与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这就是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

12、,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

13、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二、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受赠人获益。所附义务如果超出赠与财产的价值,则使受赠人蒙受不利,也与赠与的本旨不相符合。因而如果赠与的财产不足以抵偿其所附义务的,受赠人仅就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赠与所附义务

14、超过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对超过赠与财产价值部分的义务没有履行的责任。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详见后述)。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并且受赠人还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一方面,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另一方面,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就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如果由此造成受赠人损失,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赠与合同中受赠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应将取得的赠与财产返还赠与人。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赠与本为无偿合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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