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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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政策要求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二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三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2、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体制。 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 “还权赋能”,让农民真正成为改革

2、的主体和改革成果受益的主体,通过改革实现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二是坚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三是坚持市场化原则。四是坚持农民自主自愿。五是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细化和完善。 二、问题解答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哪些好处? 答:农民可以凭农村产权证书维护权益;可以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取耕地保护基金;可以凭农村产权证书对产权进行流转;可以凭农村产权证书抵押融资;可以自愿放弃农村土

3、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城安居兴业;可以用农村产权入股股份合作社进行股份运作等等。 2、农村产权确权的要求是什么?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确权到村或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要确权到户。 3、确权工作有哪些重点环节? 答:一是清理;二是勘查;三是公示;四是确认;五是发证。 4、我区确权登记的十个环节的内容是什么? 答:前期筹备、召开动员大会、摸底调查、调查结果公示、异议处理、调查结果登记、申请颁证、部门审查、登记结果公告、颁发证书。 5、农村产权确权要做到哪几个一致? 答:要做到“五个一致”,即:台账、土地、证书、合同和耕地保护基金五个一致。 6、农

4、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答: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包含哪些范围? 答:2004年(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上报数中已经确认的建设用地;2004年(规划基期年)以后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方式,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理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 8、哪些情形不得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199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用地,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在土地综合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整理项目区内,尚未实施土地综合整理;从事商品住宅开发

5、;土地权属有争议;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土地权利或暂缓登记的;未经批准乱搭乱建的。 9、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对象及要求是什么? 答:在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农村房屋;对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集体土地修建房屋的,只能对一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进行确权登记。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申请人须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确权登记。对超过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面积的,超过部分面积只能在房屋产权证的附记中予以批注。 10、耕地保护基金的含义是什么? 答: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设立,以保护耕地为主要目的,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农业保险补贴、

6、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的专项基金。 11、耕保基金有哪些主要用途? 答:一是用于耕地流转的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的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的10%);二是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组织的现金补贴(占当年耕地保护基金总量90%)。 12、耕保基金发放的原则是什么? 答:耕地保护基金的发放要按照承包地确权颁证在先,发放耕地保护基金在后的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未经实测确权颁证的承包地,不得发放耕地保护基金。 13、耕保基金发放的对象是哪些? 答:具有承包经营权并且承担了保护承包耕地责任的农户。 14、耕保基

7、金发放的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进行分类发放。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400元/亩,一般农田300元/亩,提取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10%)后农民实际领取的标准为基本农田360元/亩,一般农田270元/亩。 15、耕保基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村民小组基本农田、一般农田面积的分类面积,先计算出该村民小组统一的耕地保护基金发放标准,再按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耕地(含园地)面积,将耕地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 16、耕保基金是以哪种方式发放? 答:根据耕地保护合同,国土部门将农户的耕地保护补贴金额直接划入农户在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或存折,

8、信用社对其账户进行监管,用于农民购买农民养老保险,农户中家庭成员符合参加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平均分享。 17、提取耕保基金现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为保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老有所养,耕地保护基金以耕地保护补贴标准为依据,扣除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农民所获得的耕地保护补贴首先用于其购买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补贴直接划入农户养老保险帐户,不能直接领取现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户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县社保部门核实后并共同出具提取证明,到指定机构领取耕地保护补贴现金。 (1)每户耕地保护基金养老保险补贴总金额超过(每户参保

9、人数个人应缴费标准金额)的多余部分; (2)不愿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 (3)对签订了耕地保护合同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扣除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每年定期按其保护耕地的面积给予现金补贴。 18、农户承包地流转后耕保基金补贴如何发放? 答:承包地流转后耕地保护补贴仍补贴给原承包地农户,但农户需继续履行耕地保护合同约定的保护耕地义务。 19、耕地保护合同约定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农户享有获得耕地保护补贴的权利。同时承担以下义务:不得弃耕抛荒,保护耕地不受破坏,不得用于非农业用用途,是基本农田还必

10、须履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要求。 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指:一是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四是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20、违反耕地保护合同后如何处理? 答:未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非法改变耕地用途或破坏耕作层致使耕地生产能力降低的,区(市)县政府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耕地保

11、护合同,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耕地生产能力。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并已发放的耕地保护资金补贴,将全部予以追缴,并由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是什么? 答: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答: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用途不改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22、集体

12、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是什么? 答:符合规划;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实行使用权有偿、有限期流转。 2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哪几种方式? 答:(1)协议(2)招标(3)拍卖(4)挂牌。 2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哪几种形式? 答:(1)出让(2)出租作价(出资)入股、联营视同出让(3)抵押(4)转让、转租。 2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年限是多少? 答:初次流转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再流转年限不得超过初次流转合同约定年限的剩余年限。 2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用途? 答:按照规定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性经营房屋等经营性用途及建设农民住房。 2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收益归谁所有? 答: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政府要按一定比例收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配套费及耕地保护金。 三、确权登记工作十个关键环节 前期筹备召开动员大会摸底调查调查结果公示异议处理调查结果登记申请颁证部门审查登记结果公告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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