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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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完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维护公司经济利益,促进公司廉政建设,保证公司经济健康飞跃发展,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营活动的合规性以及经营绩效等进行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是在公司及所属单位自我监督的基础上实施的再监督。内部审计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2、;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审计部和内审人员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审计部应根据本制度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业务规范,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行使内部监督职能。审计部对董

3、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第六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工程审计和财务人员应不少于4人。第七条 审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第八条 审计人员资格要求:1、具有大专以上财务、审计、建筑工程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工程师、工程造价师,从事财务工作8年以上,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2、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

4、,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维护公司的利益,做到依法审计。3、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配合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更不能打击、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4、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权中知悉的公司秘密和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 5、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礼品,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隐瞒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第九条 审计部应积极

5、创造条件,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各种培训机会,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 审计部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逐步完善。2、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月度)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3、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4、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

6、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工程预(决)算报告等;5、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实施离任审计,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以及相关责任进行评价;6、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年度审计,评价其经营业绩;7、对公司及所属单位中发现的重大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或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8、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

7、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第十四条 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权限1、资料查阅权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或提供有关预(决)算报告及其工程立项报告、图纸、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书、市场询价等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合同、计划、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2、监督检查权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施工日志(甲方)、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附属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增加部分

8、和减少部分),追踪有关记录:钢筋用料进场数量和下料单、工程例会记录、现场核量等资料;工程部内部控制制度的绩效及效果,请被者解释异常审计发现,必要时调查有关当事人.做好现场监督记录。有权检查工程结算报告含:工程取费计算表、工程预算表、主要材料差价计算表、直接费(人材机)计算表施工日志(甲方)、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附属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增加部分和减少部分),追踪有关记录:钢筋用料进场数量和下料单、工程例会记录、现场核量等资料,请被者解释异常审计发现,必要时调查有关当事人。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合同以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料,有权监盘资金、有价证券、重

9、要票据以及实物资产等;并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对上述资料作出解释,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经总经理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3、调查取证权 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有权查阅、复印,索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人员工作,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配合,甚至阻碍审计进行调查,审计小组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4、违纪行为制止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有权就审计事项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

10、意见和提出改进经营管理、健全内部管理的建议。5、处罚权有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6、对公司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7、有权列席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会议.8、董事会授予的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其他权限。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照权限履行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应当遵循规定的工作程序,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经营方针、计划、预算以及其他有关标准为依据对审计事项实施检查、监督和评价.第十八条 根据

11、公司董事会的经营方针,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月度审计项目计划,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第十九条 实施审计项目前,应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确定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包括:常规审计(工程预算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工程事中跟踪,审计资金部和销售部专项费用审计,财务部工资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公司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部门包干费用审计、专项经费审计、专项审计工作等.2、成立审计工作小组。3、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计划),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4、收集有关工程预算决算资料、财务及其他背景资料。5、审计部经理签发审计通知书. 6、被审单位按审计通知书要求做好接受审计的有关准备工作。第二十条 实

12、施审计项目中应全面了解被审单位情况,收集资料,查阅有关财务、经营资料,采用必要的可行的审计方法,认真做好审计记录和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第二十一条 审计组在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及时编写审计沟通稿,审计沟通稿应有明确的结论,对经营亏损等突出问题要有原因分析,并取得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书面说明。第二十二条 在实施上述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进行分析、综合评价、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报告初稿正式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经交换意见后,审计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修改。第二十三条 经审计复核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对违反国家有关

13、财经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责任人和单位依法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第二十四条 对被审计单位的处理建议包括勒令停止、限期整改、限期报告等,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包括行政处分、责令赔偿等.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应按规定向公司总经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抄送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决定及审计意见随同审计报告一起报送总经理,经批准的审计处理决定、审计意见送交被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 被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部提交申请复审书面报告,1个月内进行裁决,复审期间必须执行原审计处理决定.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4、1、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问题存在的原因的分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4、管理建议。第二十八条 对重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检查被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第二十九条 审计项目终结。审计小组总结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同时将审计收集的资料分类整理,装订在审计报告内并编号立卷,做到案结卷成,归档保管.对重要的审计事项应重点备案。第五章 审计实施第三十条 下达审计通知书,与被审者进行最初会谈,向其解释审计范围。第三十一条 收集和调阅相关资料,进行审计测试:1、工程预算审计:工程立项报告、图纸、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书、市场询价等资料。2、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事

15、中跟踪审计:施工日志(甲方)、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记录(附属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增加部分和减少部分)、钢筋用料进场数量和下料单、工程例会记录、现场核量等资料.3、财务收支审计:审阅帐表合同、审查帐证及往来帐项、盘点实物资产等资料。4、物资采购审计:物资采购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质量、核算、结帐付款和领用等所有环节资料.第三十二条 追踪有关记录,请被者解释异常审计发现,必要时发函询证或调查有关当事人。第三十三条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三十四条 分类归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审计资料。第三十五条 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撰写审计报告。第三十六条 就审计结果与被审者交流。第三十七条 审计部内部复核。第三十八条 审计部经理依据经过复核的审计结论,签发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通知书、督办审计工作通知书。第三十九条 反馈结果1、审计报告报总经理及相关领导.2、执行审计决定。3、督办落实审计决定。4、收回审计执行回单,反馈审计决定执行情况.5、对有复议申请的情况进行复议、复审,下达终审意见书。第六章 审计档案管理第四十条 审计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资料必须以审计项目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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