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县合同备案指南-建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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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本指南载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一般规定,凡有意办理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然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65751414。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理指南(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迁用的申请主体:适用于象山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建设单位受理地点:象山县建设局建工科(塔山路41号)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

2、5:00咨询电话:0574-65751414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法定实施主体名称:象山县建设局实际实施主体名称:象山县建设局责任处室:象山县建设局建工科是否收费:不收费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详阅附录A)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建199378号);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1996444号);5、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6、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办理建设工程合同

3、备案的条件:申请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应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或直接发包已经完成,合同已经订立(包括分包合同);应2:已按规定办理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限房地产开发项目);应3:廉政合同已经订立(非国有、集体资金项目除外)。不应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程序及相关工作:步骤申请人和部门要做的事情回应时间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建工科:1、象山县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登记表;2、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分包合同)正、副本共6份;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交易成交表;4、承

4、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5、建设工程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保函(如有);6、廉政合同(如有,一式四份);7、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工科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1、附件资料已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2、复印件应清晰、可辨;申报材料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3、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开具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备案受理单;4、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受理条件,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即办审查申请人应: 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资料有疑异的,应当积极接受咨询,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审批部门应:

5、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2、核对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与已招标(直接发包)建设工程项目一致;3、核对备案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5、审查合同价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6、审查备案项目组人员是否满足项目要求;7、将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输入“宁波市建设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3个工作日决定或提交上级部门决定申请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1、备案的合同应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监制的合同范本;2、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公章和法人章应齐全、清晰;3、递交的备案资料应按顺序排列。附录A本合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1、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招标

6、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申请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

7、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履一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及时告诉财政部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监督中标合同的履约情况,并将其载入中标单位的信用档案。附录B象山县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登记表工程项目名称宁波故乡行雨具有限公司厂房(地块二)合同编号发包人宁波故乡行雨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承包人宁波新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范围建安、消防、附属、绿化、装修发包方式直接发包分包内容合同价款1200万元合同工期(天)270合同质量合格安全合格项目经理王建明等级二级施工员林达预算员项灵华安全员章罗永资料员张静质量员项寅俊监理单位宁波诚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吴玉昌监理工程师:张贵兵;监理员:潘妙慧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象山县建筑设计院资质等级乙级勘察单位象山县建筑设计院资质等级乙级备案内容承发包合同履约担保合同廉政合同备案时间经办人审核人附录C与获取证照批文条件相关的国家标准、产业政策、技术规范等其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建199378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建设1996444号)4、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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