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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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沪二工大科2019302号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教师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在科研道路上勇攀高峰,争取 更多高层次的研究项目,多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承担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项目,进 一步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 试行本办法。第二条 本奖励办法遵循重点支持应用技术型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奖励就高不 就低、不重复奖励、重视原创高端原则,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第二章 奖励原则第三条 引领原则:高层次成果和高层次人才相结合。以激励产出符合学校发 展要求的标志性成果为导向,重点奖励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重点

2、支持影响力大、显示度高、对学校发展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第四条 平衡原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鼓励创造在学术界和产业界 有较高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基础研究以高水平项目、高水平论文为重点。应用研究 以成果获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项目。第五条 分类原则:项目、论文、奖项、专利等类别相结合。鼓励获得有影响 力的奖项、立项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第三章 奖励范围第六条 获奖成果:获国家、省部级政府奖励的成果。第七条 立项项目: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获批的国家、省部级重要的科研或 人才计划项目;大额的横向项目。第八条 学术论文:理工科被国际检索收录的学

3、术论文(SCI论文、高被引论文、 EI论文);人文社科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 “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指定的重要学术报刊上发表的科研 论文等。第九条 知识产权:授权的发明专利。第十条 颁布标准:获得正式颁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第十一条 艺术设计展赛:被省部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或同级别的机构展 示收藏的艺术、设计作品。第十二条 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见附件: 理工科类见附件一“理工科类奖励范 围与标准”;人文社科类见附件二“人文社科艺术类奖励范围与标准”;设计类除按 照人文社科艺术类标准执行外,对设计类展赛成果奖励见附件三“

4、设计类展赛成果 奖励范围与标准”。第十三条 未涉及成果:如果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重大成果,由二级教学科 研单位推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 也可以予以奖励。第四章 奖励条件第十四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第一署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取得的科研成果。第十五条 获奖成果按以下原则:获奖的科技成果以上级单位发布的奖励通告 为准。第十六条 学术论文及专著按以下原则(1) Nature、Science、ESI、SCI、El、SSCI、CSSCI 论文以当年度 1 月 1 日 后见刊,且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等具有检索资质的检索 结果为准。SCI分区以中国科

5、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大类)数据为准。(2) 论文均由通讯作者决定分配,多通讯作者的由第一通讯作者分配。无通 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分配,多名第一作者(共同作者)只认定顺序第一的作者。(3) 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译文、文献整理、散文、诗歌、随笔、访谈等。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按以下原则:发明专利以国际或国家专利局颁发的证书为 准,只奖励排名为我校教职工的第一发明人。第十八条 立项项目按以下原则(1) 科研项目以科研处登记的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正式批文、任务书或合同 书为准,有经费到我校、经费来源与项目发布部门一致。(2)各项目管理部门发布的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无经费投入的自筹经费项目 以及以个人

6、名义申报或参加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3)学校仅奖励到账经费中的非转出经费,自筹经费、外拨经费和合作单位 购买设备经费不在奖励范围。(4)项目立项时奖励 50%,按期结项时奖励另外的50%。被上级项目管理部门 清理的项目,结项奖励不予发放。(5)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到款额。(7)横向项目奖励以经费到达我校的年度和金额为准。第十九条 标准按以下原则:正式颁布后的标准。第五章 奖励办法与程序第二十条 符合上述奖励范围和条件的科研成果,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在学校 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上传论文原件、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 件等有关材料,超过规定日期没有登记在册的成果将不予认可。第二十一

7、条 各单位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第二十二条 科研处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经财务确认扣除外拨经费后对 奖励进行公示。第二十三条 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奖励。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四条 科研成果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第二十五条 奖励成果被举报有剽窃、抄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规 范等行为的,将移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裁定,被认定为学术不端的,必要时撤销其 奖励并追回其所获奖金。第二十六条 对于由多人完成的成果,相关人员的奖励金额由最先排序完成人 或核心完成人(限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第二十七条 奖励过程中的争议事项及未尽事宜,由校学术委员

8、会讨论并提出 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二十八条 各类引进人员取得的成果属于聘用合同范围内考核任务的,其成 果不予奖励。第二十九条 同一成果、荣誉只能享受一次奖励,同一成果、荣誉获得两次及 以上,按级别最高的以此奖励。同一论文被不同系统收录,按系统最高的标准发放第三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是学校给予的额外奖励,不影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的绩效和奖励。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9年 1月 1日起实施(包括论文以 2019 年 1 月 1 日 后见刊),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标志性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沪)同时废止。第三十二条 奖励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年下半年具体实施,以每年公布的具体 通

9、知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附件一:理工科类奖励范围与标准类别项目奖励金额(万元)备注获奖 成果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00获奖的科研成果及级 别以政府发布的奖励 通告为准。二等奖50省部级上海市科技功臣奖80上海市青年杰出贡献奖50上海市科学技术 奖(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科 技进步奖)。一等奖50二等奖20三等奖10高等学校科学研 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20二等奖10中国专利奖(中国知识产 权局)中国专利金奖30中国专利优秀奖15中国外观设计金 奖8中国外观设计优 秀奖2成果通过各种渠道被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 术奖,通过网评公示,进入会评阶段2

10、0学术 论文Nature、 Science40学术论文奖励以当年 度1月1日后见刊论 文,且以科研处委托查 新机构检索数据为准。 当年未奖励的下一年 度奖励。Nature、Science 子干U5ESI高被引论文(Web of Science可查)5SCI 区3SCI 二区2SCI其他0.5EI (不含会议论文及EI Page one)0.2知识 产权授权国际发明专利2以国际或国家专利局 颁发的证书为准。授权国家发明专利0.8国家科技重丁百口厶丰, 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到款额10%,总额不 超过50万(1)项目以科研处登 记上报并以上级管理科研项 目(纵 向)课题负责人到款额6%,总额不 超过10

11、万部门下达的正式批文、 任务书或合同书为准。(2) 不含各项目管理 部门发布的委托项目、 主管部门无经费投入 的自筹经费项目及以 个人途径申报的项目。(3) 仅奖励到账经费 中的非转出经费,自筹 经费、外拨经费和合作 单位购买设备经费不 予奖励。(4) 项目立项时奖励 50%,按期结项时奖励 另外的50% (不含按到 款额奖励的项目)。被 上级项目管理部门清 理的项目,结项奖励不 予发放。(5) 项目奖励金额不 超过项目到款额。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到款额5%,总额不 超过10万课题负责人到款额3%,总额不 超过5万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到款额10%,总额不 超过50万重大项目

12、课题负责人到款额6%,总额不 超过10万重点项目负责人(含国际联合 重点基金)到款额5%,总额不 超过10万主持面上项目(含国际联合基 金)5主持青年科学基金3主持主任基金、国际交流基金、 应急管理基金1省部级项目同一项目到款20万元2同一项目到款W20万元1科研项 目(横 向)同一项目到款100万元到款金额的5%,总 额不超过10万奖励按照实际到款统 计(不含外拨经费)。50万元W同一项目到款100万元到款金额的3%科研 人才 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1) 科技人才项目 以科研处登记的项 目任务书或合同书 为准。(2) 项目立项时奖 励50%,按期结项时 奖励另外的50%。优秀青年

13、科学基金项目10上海市科技精英5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上海市领军人才、 优秀学术带头人、上海市青年优秀学术带 头人、上海市启明星计划、上海市浦江人 才计划项目2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上海市晨光计划项 目、上海市扬帆计划项目1标准国际标准主持制定3正式颁布后的标准。国家标准主持制定2附件二:人文社科艺术类奖励范围与标准类别项目奖励金额(万元)备注获奖 成果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 奖(人文社科)一等奖著作15,论文8二等奖著作10,论文5上海市哲学社 会科学优秀成 果奖、上海市 决策咨询研究 成果奖特等奖著作10,论文5一等奖著作6,论文3二等奖著作4,论文2三等奖著作2,论文1上海市教育科 学研

14、究优秀成 果奖(人文社 科)一等奖著作2,论文1二等奖著作1,论文0.5三等奖著作0.5,论文0.2学术 论文中国社会科学5(1) 论文字数4000字以 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须 2000字以上。(2) 不包括专刊、特刊、SSCI 区论文3求是、SSCI二区论文,A&HCI 期刊源论文(不含中文论文)1.8SSCI三区、A&HCI期刊源论文1专集和增刊;不包括译 文、会议综述、文献整理、 散文、诗歌、随笔、访谈 等。(3) 以2019年1月1日后见刊为准。(4) CSSCI、A&HCI 来源 期刊按当年度新目录调 整。SSCI其他论文、CSSCI期刊源期刊 论文(不含扩展板)、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 解放日报、文汇报理论版0.5科研项 目(纵 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 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10(1) 以科研处登记的上 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正式 批文、任务书或合同书为 准。(2) 不含各项目管理部 门发布的委托项目、主管 部门无经费投入的自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 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 目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 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经费项目以及以个人名 义申报或参加的项目。(3) 仅奖励到账经费中 的非转出经费。(4) 项目立项时奖励 50%,按期结项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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