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人”出境须清税(老会计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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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税人”出境须清税有些纳税人由于资金流转困难,又贷不到银行借款,就在应当缴纳的税款上面“动脑筋”占用税款。还时不时的欠缴税款,解决燃眉之急,认为大不了的到时候顶多交点滞纳金即可。 事实上,税务机关除了正常纳税提醒外,对于那些恶意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还可以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欠税者出境。 因此,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需,挤压税款满足经营方便,后续造成的影响无法估量和挽回。 提示 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相应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欠税人”

2、为自然人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当事人本人。“欠税人”为法人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法定代表人。“欠税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阻止出境对象为其负责人。上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阻止出境对象;法定代表人不在中国境内的,以其在华的主要负责人为阻止出境对象。 3、“欠税人”在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解除阻止出境措施。 相关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相关报道 一家较大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去美国考察的手续时,遇到了麻烦。原来,该企业2002年欠缴税款达280余万元,经税务机关多次催缴仍未缴纳。税务机关了解到其法定代

3、表人准备去美国考察的信息后,依照程序通知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他离境。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阻止出境是出入境管理机关依法对违反我国法律或者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能离境等原因的外国人、中国公民告之不准离境、听候处理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国家实施主权管理的重要方面。离境清税是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离开国境前必须缴清应纳税款才准许出境的税收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离境清税制度,有两个法定的条件: 一是需要出境的纳税人在出境前有欠税,或

4、单位纳税人在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前有欠税; 二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欠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不能依法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并且又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其中第一个条件是前提条件,第二个条件是必要条件。 这项制度适用于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且欠缴税款的所有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和中国公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欠税人准备出境的,由税务机关向其申明不准出境;对已取得出境证件执意出境的,税务机关函请公安机关办理边控手续,阻止出境。 因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如果要出境,应积极筹措资金把欠税缴齐。如果欠税纳税人暂无资金缴纳欠税而又需要出境的,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未作抵押的财产作纳税担保的,应当就作为纳税担保的财产的监管和处分事项在中国境内委托代理人,并将作为纳税担保的财产清单和委托代理证书副本交税务机关后,才可以离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本文内容仅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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