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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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非死结,只要业界贡献智慧和努力,税收主管部门理融资租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遇到的问题, 解和支持,将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租赁物所有权的实质融资租赁的特点,就是融资的实质是借助融物的形式实现的, 它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融 资方式。但融资租赁尚不为一般人所理解的特殊性其实主要在于,租赁物的所有权实质上与一般意义上的所有权迥然不同。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和完整性的特征,而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只对租赁 物拥有处分权,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已因租赁合同的成立而让渡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是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共享。租

2、赁公司为了拥有所有权,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占位取得抵扣凭证的购置环节,但准予抵扣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环节已让位与承租人,而不能抵扣。承租人缺位购置环节,未取得抵扣凭证,占位占有、使用和收益环节,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而无法抵扣。实质上,岀租人是为承租人购置租赁物。先有租赁合同,后有购货合同。唯有承租人对租金的承诺,才有租赁公司对货款的支付。承租人与租赁公司同样置身于购置环节,只是租赁公司是显性占位,具体表现为形式上的购置,承租人是隐性占位。应该理顺的是,购置环节互相换位, 承租人显性占位,具体表现为形式上的购置,租赁公司隐性占位。如此,增值税抵扣链条畅通, 一气呵成。增值税发票引发四大问题但是,要

3、把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假租赁公司之手,直接交予承租人,租赁公司心病恹恹。一种理论甚嚣尘上:租赁公司凭发票主张所有权,没有发票就没有所有权,法院依据发票界定所有权归属,诸如此类。增值税发票何方神圣,竟成了所有权的救命符?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法律上,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具有任何与所有权有关的功能。设备作为租赁物,其所有权在物权法、合同法中已阐释,只要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书面合同,条款中约定,岀卖人、租赁物由承租人选择,岀卖人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岀租 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4、租赁公司对租赁物拥有所有权就毫无异议,有无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界定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不具法律实质意义。但租赁公司如此执着于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绝不是无事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开具给承租人,至少有四个问题,是租赁公司必须妥善解决的。第一,租赁公司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租赁期内,承租人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非法侵害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将租赁物抵押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一旦行使抵押权,租赁 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损害,而且租赁公司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租赁公司支付货款在事实认定上存在法律瑕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也是支付货款的凭证。如果

5、因没有支付货款凭证而对租赁 公司支付的是否为货款引致异议,租赁公司对租赁物所有权的合法性恐遭动摇,的确明显瑕疵。第三,会计处理上操作难度不小。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租赁公司在会计处理上以什么为凭据将租赁资产入账?在自身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时依据什么核算成本?如果没有一个切实 可行的办法,可能会影响租赁公司税基的准确计算,带来税务风险。第四,业务合规性存有疑点。过去标准常规业务做法,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租赁公司取得租赁物发票即取得租赁物。 如果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租赁物发票也由承租人取得, 租赁公司取得租 赁物以书面合同的约定为准, 如此操作,是否符合对租赁公司的合规性要求, 监管部门尚无明确

6、 说法。客观分析,租赁公司一般认为发票代表所有权、没有发票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存在重大法律隐患,是对上述四个问题的一种极端表述方式。在营业税与增值税两税并行的现实条件下,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定操作模式下,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开具给承租人, 是理性选择,尽管业界忧心忡忡。承租人无法抵扣增值税暴露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已使业界对租赁物物权登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如果能实施租赁物物权登记制度, 租赁公司因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悬起的所有权之心,就彻底揣回肚子里了。作别那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说到底,当前融资租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

7、遭遇的无法抵扣增值税的危局,还得拜税收主管部门化作春雨洗尘埃。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以 通知”形式进行明确: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岀租 人交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承租人作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下称纳税人”),准予其从销项税中抵扣。在上述操作中,岀租人须取得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等相关要求;岀租人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和增值税款,由岀租人给付纳税人,再通过纳税人支付给销售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开具给纳税人。另外,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和融资租赁附加联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纳税人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发票联,作为纳税人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不作为核算采购成本以及支付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记账凭证融资租赁附加联,作为岀租人核算采购成本以及支付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和增值税额的记账凭证,不作为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可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注明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岀租人名称和融资租赁合同号。 可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对融资租赁业务活动作公证背书。倘如此,一切问题迎刃而解,融资租赁业挥一挥衣袖,作别那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登上时代之船,在国家经济的紧要关头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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