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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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本单位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有密级档案,须持签有单位负责人明确意见的条据,方可查阅;二、各单位借阅本单位一般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和联系电话。借阅有密级档案,须写档案借出审批单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三、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若催还未果,档案管理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四、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档案归属单位的介绍信,可查阅无密级档案。档案主要供本集团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出;六、档案的借

2、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裁剪、撕毁等。若有遗失,应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七、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一、查阅档案,必须先登记。二、凡属开放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凭个人证件,即可到档案馆查阅。外单位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三、本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档案,须持部门负责人签名的介绍信,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四、外单位人员查阅、抄录或复制密级档案时,则需持有主管部门或省局级(含同级)单位的正式介绍信。介绍信上除应写明上述

3、内容外,还须有本部门或本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五、凡属原稿、原始材料,一般只限于本课题组人员利用,本校人员和外单位查阅,除应持本人工作证和介绍信以外,需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名方可查阅。六、已获专利权的项目(课题)档案材料,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档案馆不向外借阅,专刊权失效后按规定办理。七、查阅校党委会议记录、校务会议记录,应由本单位负责人同意,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限定性的查阅。八、档案一般不借出,凡因工作需要,要填写借出审批单,经室负责人同意,必要时报馆长或主管校长批准。借出的档案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应给予处罚。九、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印、摘抄档案。摘抄的档案,要认真核对,严格把关,方可盖章出馆。复印成绩单、新生录取名册、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等各类证明要按档案管理规定收取查询、复印、证明等相关费用。如需拷贝、扫描、刻盘、拍照,必须经档案科室负责人同意。十、借阅档案要严守保密规定,注意爱护,不准涂改、圈划、打叉、增删、拆剪、抽页、调换、污损。不得擅自公开档案内容。违者按问题性质和情节,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十一、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查阅档案,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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