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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xx8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
2、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 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x1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xx年12月10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我中心在职人员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二xx年xx月九日 第 1 页 共 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