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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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简本)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2013.11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8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20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35 联系方式33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及概况1.1.1 项目背景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8日,是中国最大的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生产基地,国家特大型企业;2003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时风单缸发动机、大中马力拖拉机为“中国名牌”产品,时风三轮汽车、拖拉机为“国家免检产品”,时风

2、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了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决定新上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委托我单位编制了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4月获得原山东省环保局批复(鲁环审2009137号文);最初该项目计划在山东时风公司现有汽车厂区内(位于高唐县城西部、汇鑫南路和政通西路交叉口东北侧),通过整合现有产能等量置换新增15万辆乘用车产能。然而由于资金、市场以及国家导向性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该项目未能在汽车厂区内建设。 2010年公司又新上大马力拖拉机生产项目,委托山东省冶金设计院编制了山东时

3、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6月获得聊城市环保局批复(聊环审201013号文),该项目为新选址,厂址位于高唐县超越路以西,鼓楼西路以北,高唐工业园内。2011年集团公司考虑到市场等因素,决定停止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的生产,同时整合内部生产厂区,将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由汽车厂区内迁到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厂区内,利用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中已经建成的厂房、生产设施进行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的生产,并形成独立的电动乘用车生产厂区。该迁址变更委托我单位编制了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厂址变更

4、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2011年7月25日经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同意厂址变更。因原计划建设的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是在充分利用时风汽车厂区现有车间、装置及设施基础上的改造项目,而且是与拖拉机、商用车等项目混线生产,而变更厂址后实际建设中生产装置完全新建,并且根据市场调查,实际建设采用了最新涂装水洗工艺及涂装废水处理工艺,使之技术升级,涂装车间的磷化后水洗工艺进行了优化,原工序中的一次纯水洗、二次纯水洗不再直接排放,回流到原水洗1和原水洗2工序进行重复再利用,车间磷化废水实际排放量大幅减少,试运行期间,在单班满负荷生产状态下,每小时排水量不超过15m3,如果按照设施

5、1班每天8小时运行,磷化废水最大排放量不超过120m3/d。若按原定的200 m3/d除镍装置建设,将会大幅增加建设及运行费用。该公司经慎重研究,拟将原定的除镍装置建设规模由200 m3/d适度调整为120 m3/d。该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向山东省环保厅申请关于调整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规模的请示报告,省环保厅要求就此变化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据此,该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根据本项目变化情况,我们踏勘现场收集资料,编制完成本变更报告。项目变化情况图示见图1。不再建设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鲁环审2009137号文批复)原厂址:位于高唐县城西部、汇鑫

6、南路和政通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厂址变更(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批复) 2011174号文原为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厂址(聊环审201013号文)不再建设现厂址:超越路以西,鼓楼西路以北,高唐工业园内厂址变更后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批复) 2011174号文针对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规模等内容变更,进行补充环评(本次评价内容)图1 项目变化情况图示1.1.2 项目概况1、项目:已建项目(尚未正式投产)进行变更2、建设地点:高唐县城区偏西位置的开发区进行项目建设,具体地点为超越路以西、鼓楼西路以北地块。3、建设内容及规模由于现有(原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

7、机及零部件生产项目)厂址处已建有主体厂房并安装相应设备,主要是针对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配套。而停止大型拖拉机及零部件生产,用其厂房和设备生产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根据工艺要求,在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和工艺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扩建、改建,其中厂房基本不变,主要是新增必要工艺设备,形成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生产厂区。4、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57339万元(包括已经建成的设施及设备),其中建设资产投资为95321万元,流动资金62018万元。5、项目变更概况(1)辅助生产工序组成及车间功能发生变化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在保持主体生产流程(即冲压焊装喷涂总装的生产流

8、程)不变的情况下,对配件生产工序组成进行了局部调整,并在维持现有厂区内建筑物数量及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车间的功能进行了调整。(3)喷涂车间用水发生变化为了节约新鲜水用量,将其喷涂车间用水环节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相应减少处理规模,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处理成本,有利于节能减排。(4)喷涂工艺、所用漆料发生变化原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在2009年编制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2011年编制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厂址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时)中设计漆面结构为“底漆+单一面漆”,喷涂流程为“一次电泳+一次喷涂”操作,

9、所用面漆为含有二甲苯,并配有溶剂。随着市场对电动乘用车外观要求的不断提高,目前企业原设计的一次面喷涂,外观不能满足市场要求,因此对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本次环评项目)中设计漆面结构为“底漆+中涂漆+面漆”,喷涂流程为“一次电泳+二次喷涂”操作。同时根据现行环保要求,采用更为环保的漆料,以减少项目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5)喷涂车间热源发生变化原项目喷涂车间工艺中热源采用集中供热蒸汽,喷涂车间有机废气则采用天然气燃烧法,具有天然气和蒸汽2套管路系统,给管理带来很大不便。为此,实际建设中采用天然气燃烧器提供工艺中需要蒸汽,同时将有机废气引入燃烧器燃烧,不但可以达到环保要求,同时用燃烧器热效率大

10、大提高,更有利于节能减排。但是,由于天然气燃烧会产生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涉及到新增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1.2 变更后项目建设规模、组成及主体工艺1.2.1 变更后建设规模情况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变更后项目占地规模仍然保持原有规模未变(占地面积仍为329600m2);厂界四至,厂内车间布局、厂内构筑物情况也均未发生变化(厂内仅发生车间功能的变化);项目总体产能仍为年产电动乘用车15万辆/年。1.2.2 变更后项目组成变更后项目组成见表1。1.2.3 生产工艺变化情况变更后厂内仍保持即冲压焊装喷涂总装的主体生产流程,仅在主体工序内部及辅助生产工序组成发生变化。变化情况如下:1、焊装工

11、序:变更后焊接车间发生了空间布局变化将与冲压车间将集成建设,并且厂内新增了3座自动焊装线,原有焊装车间中部分设备将转至自动焊装线内。但厂内总体焊装产能将维持不变。并且随着本次变更,在焊装焊装工序(包括原有及新设车间)内增设了39台小型移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因此随着焊装车间的布局变化,设备构成调整以及焊装烟气“以新代老”措施的实施,整个焊装内其相应的生产工艺流程、产物环节及污染物排放量与空间布局均发生了变化。2、喷涂工序:喷涂车间内用水、喷涂工艺、所用漆料以及喷涂车间热源发生变化。3、辅助工序中,原有的驱动系统车间将不再行使其功能,因此其相应的污染物将不再产生与排放。4、原有的控制系统车间仍与总

12、装车间合建,其仅发生了空间布局的变化。表1 变更后项目组成工程分类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主体工程冲压、焊装生车间(1处)位于一个独立的功能单元内,冲压车间与焊装车间集成建设,利用现有的冲压车间焊装车间厂房及设备,车间内兼有物流缓存的功能总体产能未变,车间布局发生变化。同时焊装车间内将移出部分自动化焊装设备至新建的自动焊装线(内),具体见3.2.2.2.2涂装车间(1处)主体仍利用现有涂装车间及设备,改现有10万辆拖拉机涂装规模为年生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同时根据喷涂工艺变化情况配套增加了一个喷漆室、一个烘干室。用、排水情况发生变化。喷漆、烘干发生变化总装车间(2处)利用现有总装车间及设备,改现有10

13、万辆拖拉机总装规模为年生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总装规模,平行设置4个总装车间,分别位于2个功能单元内,其中1#、2#总装线位于1个功能单元内,3#、4#总装线位于1个功能单元内,同一功能单元的两条总装线内布置有一座电动汽车零部件车间(1#、2#),每个总装车间均兼有整车总装、控制系统车间装配以及厂内物流中转暂存的功能。总装功能区内,零部件件车间未发生变化,原有的驱动系统车间和中转仓库改造成总装车间自动焊装线(车间)(1处)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改造,改成为年生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动所配套的自动焊装线由原有的备件仓库改造而来,承接了部分原焊装车间中部分设备。自动焊装线与变更后的焊装生车间合计焊装产能仍为

14、15万辆电动/年,具体见3.2.2.2.3节技术中心(1处)同表3.1.2-1中内容不变其他电动车生产所需配件均为外协件外协件中增加了成品驱动后桥、电机及其配套零部件辅助工程储备库(1处)同表3.1.2-1中内容不变货箱仓库(1处)利用现有改造,位于独立的1个功能单元内,并且归入本项目范畴内改造为备件库电动汽车零部件仓库(2处)同表3.1.2-1中内容不变续表1辅助工程中装库不再独立设置,其功能集成于4总装车间内改造为总装车间变速箱仓库(1处)同表3.1.2-1中内容不变前后桥仓库(1处)电机仓库(1处)车架仓库(1处)转移至改造后的备件库(由原货箱仓库改造而来)改造为自动焊装线轮胎仓库(1处)配件仓库(1处)成品车临时库同表3.1.2-1中内容不变试车跑道办公系统、餐厅餐厅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供电同表3.1.2-1中内容不变供水供汽、热厂区其他环节用热(蒸汽)来自于时风集团现有热力中心;喷涂车间用热(热风)来自喷涂车间内APX燃烧器(燃料为天然气)电泳、喷漆烘干用热来自于涂装车间内配套新增的14台2.0型maxon APX燃烧器(电泳烘干设置6台燃烧器,喷漆烘干设置8台燃烧器),该燃烧器供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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