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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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目标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为导向,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在近几年全面实

2、施黑臭河道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新一轮水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水环境治理任务,全力营造市民满意的水生态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2018年,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达到长治久清;启动建成区消除劣类水体行动;玄武湖、月牙湖、莫愁湖、外秦淮河4个城市重要水体水质达到类;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河道整治;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构建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标准明确、运营规范、

3、管理高效的排水设施管养体系。部、省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2019年,建成区基本建成雨污分流体系;巩固提升河道治理成效,防止黑臭现象反弹,保持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基本消除劣类水体,力争南湖、白鹭洲、乌龙潭、内秦淮河4个城市重要水体水质达到类。到2020年,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类水以上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全市域消除劣类水体,建成区启动消除类水体行动,实现建成区水体水质有效提升、城市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城市重要水体稳定保持类;水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逐步构建和维护水体水生态系统,努力实现“水清、流畅、

4、岸绿、景美”的整治目标。三、主要任务20182020年水环境提升的主要任务是:“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十五项任务”:(一)突出控源截污能力建设按照全市排水管网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力度,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镇街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规划布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1加快构建雨污分流体系。按照新修订的南京市排水条例要求和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安排,以“重点断面、重要水体、干次管网”沿线雨污分流为重点,成片成线成体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在2017年雨污分流攻坚的基础上,20182019年新建95平方公里、2783个片区的雨污分

5、流,实施3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区域的“回头看”,完成725个片区的检查整改,实施123平方公里开发地块征收拆迁和32平方公里棚户区控源截污,确保2019年底前构建全市96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流分流体系。(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2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厘清现状,科学规划,修编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规划,提升管网规划建设系统性,制定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研究、建设现有合流制区域污水主通道,基本完成雨污合流制通道改造,实现雨水、污水各行其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3加快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优化城乡污水

6、处理设施布局,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市区加快构建不同污水收集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增强污水调度和应急处理能力。全市新建、扩建12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57万立方米/日,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消减氮、磷等污染物,提高排放标准。2018年基本完成万吨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除臭工艺改造,统一构建城镇污水处理智能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改造)丰子河、板桥东部等一批污水提升泵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2020年完成844个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规划布点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

7、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4加快污水管网排查与修复。结合排水设施管养体制调整,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普查、排查、治理。实施872公里污水收集主次管网的“回头看”,对雨污混接、错接的管道实施全面整改;对倒坡、破损、下沉、堵塞和无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损渗漏的检查井,进行修复或翻建。加强沿河、沿湖截流管道(沟)及检查井缺陷修复,实现污水管网系统连通成网,排水畅通,污水应收尽收。每年完成一批排水设施缺陷整治,着力提高进水浓度和降低污水管道运行水位。(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

8、政府)5加快河道入河排口整治。全面摸清沿河排口分布,按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河道排水口进行原因调查,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采取改造排水管道、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防倒灌等综合性措施,完成排口清理整治任务,强化排口设施运行管理,实现排口旱天零直排、河水不倒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二)突出水体环境质量提升围绕综合治理、科学提升、长效管理,在认真梳理分析影响水环境质量原因的基础上,系统推进8个城市重要水体和劣类水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已整治过的河道,重点巩固整治成效、加大引流补水、实施长效管理

9、;对未实施整治的黑臭水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整治,做到黑臭水体整治全覆盖、零遗漏、无盲区。6实施生态补水与水系连通工程。按照主城水系连通及生态补水规划方案要求,分片分区域细化引流补水工程,每年形成一批项目组织实施,科学评估水体生态用水需求,优化补水水源及补水路径,促进水体有序流动。通过工程优化调度及洪水资源化利用,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水位、生态流速,完善引流活水工程,重点加大外秦淮河常态化引补水力度。同时,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顾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联互通;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打通水系连通最

10、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7实施重要水体水质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主城区内玄武湖、莫愁湖、白鹭洲、南湖、乌龙潭等城市重要水体水质再提升工程,力争到2019年城市重要水体问题得整治、污染零下河、水体能自净、管养责任全面落实,水质达到类标准,努力把重要河湖打造成城市一道靓丽风景线。(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相关区政府)8实施湖库富营养化治理工程。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湖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加强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

11、营养化指数;实施调水引流,促进水体流动,科学确定湖库换水周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委、各相关区政府)9实施全市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对建成区未整治的小微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排口整治、控源截污和水体清理,做到水面整洁、水体洁净、岸坡清洁;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水体环境整治,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继续推行黑臭水体整治列表挂图攻坚行动,2017年底前,各区要列出2018年黑臭水体“菜单”,并形成“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报市水务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力争2018年底前,全市域黑臭水体得到全面治理;同时,对已整治的

12、黑臭水体要强化管理,适时“回头看”,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10实施面源污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加快畜禽养殖场治理改造,制定年度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推进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至2020年,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9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继续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压缩湖泊、水库、河沟网围养殖,退出网箱养殖,实施百亩以上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养殖用水原位修复等生态养殖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进养殖用水达标排放。继续实施水上交通船舶污染整治,依法强制报废超

13、使用年限的船舶,所有船舶于2020年底前按照法规规范要求完成改造;严格船舶运行动态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关停长江、秦淮河沿线违法违规砂场码头,清理“人居”船舶,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坚决查处船舶污染行为。(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建委、南京海事局、各区政府)11实施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按照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加强河湖清淤整治和水域岸线资源管控,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水体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根据河湖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生态化治理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岸带修复、植

14、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广泛采取截流、弃流、调蓄、回用等多种措施,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收集利用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和水生态。(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旅游委、各区政府、玄武湖管理处) (三)突出长效管护机制构建建立长效、长久、长治、常态的水环境管护机制,是巩固黑臭河道整治成效、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全市水务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建管并重、注重长效的要求,加快构建具有南京特色的一整套水环境监测、监管、管养、考评机制。12推进排水设施管养体系建设。要按

15、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管养体系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64号)要求,加快摸清底数,推进分级移交,明确管养主体,雨水系统全部实施属地化管养,污水系统实施市、区分级管养,市管污水主次干管、区管污水“毛细血管”,实现雨水、污水的全流程、全周期管理,2018年底前构建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标准明确、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排水设施管养体系,全面提升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13、推进排水(污)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开展网格化排查,对排水户的名称、性质、用水量、污水接入管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建档,对所有排污单位接入污水管网的接入

16、口进行排查建档,建立定时、定人、网格化、物业式巡查管理的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同时以排水(排污)许可为抓手,加强排水排污监管、执法,建立联合执法、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违法排水排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整顿排水户错接漏接、直排、偷排、超标准排放等违法排放行为,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不规范排水行为举报和处罚制度,营造全社会依法排水、规范排水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各区政府)14、推进河道常态化管养机制建设。制定河道管养实施意见,完善水务设施管养标准和检查考核实施细则,推进河道专业化、市场化管养,落实管养责任,提高管养效能。及时清理水体沿岸垃圾,加强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和落叶的打捞和清理,保持河道整洁、美观;将常态化清淤、生态修复等纳入河道日常管养维护范畴,推进水质维护、河道保洁和长效养护,进一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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