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的绩效评价与改进-0555014王大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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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的绩效评价与改进王大霁(复旦高校 公共经济学系 200433)摘要:本文对我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进行了优势与局限的分析,提出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一种封建土地制度的复兴,并针对我国当前的宏观背景,提出相关的政策措施建议。关键词: 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农村组织创新;一、引言:我国80年头初起先实行的家庭承包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夫生产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对全国范围的粮食生产起到了放大器作用,变更了中国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粮食惊慌局面,这已是国内外公认的事实。然而,土地承包制并不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革命性创新, 而不过是对1956年初级社会主义制度之前农地制度的某种复兴,

2、是中国几千年来农地制度的常态,甚至可以说本质上是一种“封建”的土地制度。二、土地承包制的优势分析:1、劳动投入的增加。从劳动投入方面说明80年头初土地承包制度的胜利,早已以成为一个毋庸置疑的真理。劳动投入不仅有量的方面,而且有质的方面。人民公社体制下面,集体组织即使可以一年让农夫在田间劳动350天,农夫也能以消极怠工来抵消这些漫长的劳动时间。农业生产天生具有难以监督的特点,但当人们发觉勤勉的劳作几乎不能为自己带来效用的提高的时候,他们就会失去内在的生产主动性,在没有内在主动性的状况下,劳动投入的效率毫无疑问是很低的。很低的劳动投入降低了农地原来可能的高产实力,出现了群体的机会主义和低效率,也干

3、脆导致了发生在1959到1961年三年自然灾难这一新中国历史上的惨剧。2、监督成本的降低。林毅夫在其探讨中指出:“生产队体制不胜利不是由于它的社会主义性质,而是由于对农业劳动的监督的困难。相比之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比其他形式的责任制更为普遍,则是因为在家庭责任制下,监督问题才从根本上解决了”。农夫自己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定义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这表明以家庭为承包单位后,家庭真正成为剩余索取权的拥有者。家庭与集体和国家的关系可以用显性合同表示,家庭内部则是一种隐性的道德合同,搭便车行为几乎不行能出现,即使出现监督的成本也是相当低的。总之,承包制使得农夫的酬劳

4、与自己的努力干脆地严格线性正相关,这极大地激发了农夫的生产主动性,使得产量突飞猛进式地提高。以致仅到1983年就出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买粮难”现象,到1984年出现了“打白条”现象。3、制度的外差效应。石磊教授在他的土地承包制粮食生产模型中引入了 “制度虚变量”用来说明制度变更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并且通过严格的数理分析得出定量的结论:“在那些起先推行的家庭承包制的地方,即运用与改制前相同的物力,其产量也会增加将近10%”。石磊教授还进一步指出:“制度虚变量是有外差效应的,即它可以使其他农业生产中的要素变得更有效或更无效。制度的激励功能渗透和内化在其他的要素变量中(比如劳动、机械、技术进步、资本等)

5、,同时发挥作用,为产出增长作贡献。”例如,土地承包制不仅提高了劳动的主动性,而且刺激了资本投入的主动性。这说明了为什么承包制的引入对粮食生产的贡献是如此地显著而非其它要素投入可以比拟。三、土地承包制的局限分析:总体来看,土地承包制的局限性在于:仅仅靠所谓的实惠政策来保证主动性还是不能解决农业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正是因为这种收入随生产效率的增长而相对削减的尴尬局面,每年才会有多数的农夫兄弟涌入城市成为民工阶层。1、农业比工业有着更大的不确定性。农业的不确定性是农业成为天生的弱质产业的缘由,其中不仅包括来自自然界的不确定性,更有来自市场的不确定性。当然,不确定性也可以从生产过程的角度分类,产前产后的

6、不确定性实质上是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产中的不确定性就是干脆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从市场中买来的种子、化肥、农药可能是伪劣之物,以致辛苦劳动却收之甚少,甚至颗粒无收,面临生活危机;作物生长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农户仅凭传统阅历是远远不够的,而他们的受教化程度又限制了学习和驾驭新型农作技术的实力;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产品须要进入市场的销售份额占总产量的50%以上,少数地区达到80%左右,这意味着农夫的命运几乎是由市场来确定的。他们要么对市场供求的合理预期过于集中,导致“集体谬误”(如80年头后期以来频繁出现的谷贱伤农、果贱伤农、蚕贱伤农等)要么是因运销手段不济而使大量已经到手的果蔬霉烂,人力、地力、财力毁

7、之大半。”2、封建式分散的小农生产形势(家庭承包)与市场机制的冲突。小农生产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趋势的冲突是土地承包制局限性的根本缘由。由于干脆面对市场的分散农户难以获得全面的供求变动的信息,这些市场信息的传递机制也不健全,即使农户获得了有价值的信息,他们也没有条件调整干脆的生产结构和生产行为。这些在人民公社体制下不存在的问题,在市场变量对经济(包括农业)影响日益明显的今日,承包制下引发了上述诸多难题。以上三种不确定性,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小生产与市场机制间的冲突。产后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农户增产不增收,产前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农户颗粒无收,产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农户产量下降,成本上升。承包经营的农户与供

8、求变动无常的市场,两者的接口并不吻合,于是,在此基础上希望借助于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转换“二元结构”,实现共同富有的余地好像并不大,这就是为什么新农村的呼声如此之高吧。四、土地承包制的改进思路组织创新以工补农必定不能许久,农业不是自然低收入的弱质产业,农业要发展就要靠自己的体制创新。事实上,早在1983年中心一号文件中就慎重提出农村实行“双层经营”的主见,即在土地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强化集体组织的服务,协调和带动作用,增加集体经济实力。1、农业组织的重要性。市场化农业的确须要组织创新,农夫须要自己的利益集团,以争取市场交易中的同等地位;农夫须要自己的谈判组织,以使自己的声音成为影响市场的剧烈信号

9、;农夫须要自己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组织,以削减虚假信息和生产经营行为的不确定性。这样的组织是服务于农夫,引导农夫走向竞争性市场,并依据市场信号,调整生产经营行为的产业组织。关于组织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回顾50年头初的互助组和初级社,在不影响土地私有制和农夫主动性的基础上,有效的组织形式使得当时的粮食产能快速提高。2、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组织可以隶属于村社正式党组织,也可以独立运行。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业性的。可以是非正式的产业组织,其组织形式类似于日本的生产协会、消费协会、技术协会和台湾的农协。产业组织是农夫的一种自我组织,它依据生产经营过程的连续性,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削减生产

10、经营行为的不确定性,提高收入水平,维护农夫合法权益,它不限于社区范围和行政管辖范围,而是干脆面对市场,将分散的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当然也可以建立农村社区组织,它由原乡镇村行政组织执行的与社区公共生活相联系的部分职能,划归社区组织而来,强调专业性服务职能。包括技术服务,营销服务,信用服务。社区组织往往局限于社区内部,主要功能是社区互助与自律,且与党政组织合为一体。正式和非正式组织的有效协作,将成为普遍的制度形式。当然,就我国现有的行政制度框架来说,上述农业组织在很长时间内只可能是非正式组织,建立和完善非正式产业组织是农业组织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与之同样重要的士改进现有农村党政基层组织,遏止这些“

11、正式组织服务功能严峻衰退的趋势。改进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农村社区化。五、结论:回顾邓小平同志所设想的中国农村经济包含的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式废除人民公社,实现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其次个飞跃式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须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我们得出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趋势:实行承包制当然是重要的,但假如只有承包制,没有与市场机制相吻合,与社会化趋势相适应的组织重构,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将难以完成增加农夫收入,变更农村面貌的最终目标。参考文献:1 石磊,夏新年. 中国地权制度变革与农业组织重构J. 上海经济探讨, 1998,(04). 2 石磊.组织重构:中国农村面临新的选择J. 上海经济探讨, 2000,(06). 3 石磊. 中国农业组织变迁备忘录J. 学术月刊, 2001,(02). 4 石磊. 中国农夫在经济结构变动中的边缘化趋势J. 产业经济探讨, 2002,(01). 5 石磊. 组织的涵义对一个农村社区组织的经济学解析J.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4). 6 石磊.寇宗来 土地承包制下的粮食生产函数 上海经济探讨 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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