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平智能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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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 江西交平智能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西交平钢结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西交平智能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智慧钢结构产品项目项目代码2111-360699-04-01-8890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 6 号地理坐标东经:11652 19.799 ,北纬:28 12 37.017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 金属结构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 金属制品业 33 66.结构性金属制造

2、331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o改建o扩建o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o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o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o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鹰潭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111-360699-04-01-889062总投资(万元)11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13.6施工工期(月)4是否开工建设R否o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69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大气:本项目废气为颗粒物和 VOCs ,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无 需设置大气专项;地表水:本项目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和新增废水直

3、排 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环境风险: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 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生态:本项目废水排进龙岗污水处理厂,下游 500 米范围内无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无需设置生 态专项;海洋: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 需设置海洋专项。规划情况工业园规划名称: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长期规划 (2012-2020 年);审批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文件及文号:关于对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扩区的 审查意见2012 年 9 月 3 日。1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审查意

4、见的函(赣环评函2012 191 号文),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性分析根据赣环评函2012 191 号文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查意见的函, 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在原规划区 1113 公顷的基础上进行 扩区,将龙岗片区(582.45 公顷)纳入高新区范围,龙岗片区选址 位于余江区东侧,规划范围为一经路以西、五纬路以北、六经路及 五经路以东、浙赣铁路以南。产业园区扩区产业定位以铜精加工为主导产业,以节能照明、绿色水工、汽摩配为特色产业。根据鹰潭龙岗新区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本项目属于工业用地(具体见附图),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鹰潭高

5、新区鹰南大道 6 号,项目主要钢 结构件加工生产、彩钢板生产、维护构件生产,产品主要用于重型 车间的承重骨架、受动力荷载作用的厂房结构、板壳结构、高耸电 视塔和桅杆结构、桥梁和库等大跨结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等,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和相关规划。2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本项目为结构性金属制造,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 目已获得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通知 (2111-360699-04-01-889062)。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2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将项

6、目情况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分析,分析结果如下表所示。表 1-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判定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生态 保护 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生态 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 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 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 质不改变。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 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 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 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 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本项目不在生态 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环境 质量 底线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

7、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 1995)二级标准根据项目周边环 境质量现状的监 测结果,项目周边 各环境要素均能 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资源 利用 上线主要从原辅料及能源利用方面分析其 相符性项目所用原辅料由钢板、合金金 属、H 型钢材 、 圆方管及油漆等, 原料均为外购,原 料未从环境资源 中直接获取,市场 供应量充足;项目 水、电等能源来自符合3市政供应,余量充 足

8、。环境 准入 负面 清单项目所在园区主导产业为:铜基新材 料、绿色水工、大健康、电子信 息、汽摩配、创意制造等六大产业项目为金属 结构制造,原料由 钢板、合金金属、 H 型钢材等进行生 产,产品为轻型 钢、重型 H 钢、管 桁架等,项目建设 符合园区产业布 局和相关规划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相符。3 、与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鹰府发202016 号) 相符性表 1-2 与(鹰府发202016 号)相符性分析维度清单编 制要求序 号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 合空间 布局 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

9、录限制类和淘汰 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 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 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 允许类项目符合限制开 发建设 活动的 要求2不得在县级及以上城市 建成区新建规模小于每 小时 35 蒸吨的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不使 用燃煤锅炉符合3禁止在龙虎山风景名胜 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 燃性、放射性、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以及 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 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 6 号,距龙虎山风景区约 19km符合禁止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新建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旅游开发等无关的污染环境的工业建设项目。符合禁止违反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10、,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符合4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 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 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4现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 落后企业、“僵尸企业” 以 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转型企业限 期退出或是关停。项目主要为 钢结构、网架 生产,不属于 落后企业、“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 险、安全隐患 突出而又无 法转型企业符合工业集聚区外的工业项 目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 企业逐步关停或是搬迁。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高新区鹰南大道 6 号,龙岗园区内符合现有对土壤造成重污染 的企业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对土壤不造成影响符合污染 物排 放管

11、控允许排 放量 要求5区域内的 2020 年 COD 、 氨氮、SO2 和 NO2 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得超19381t/a 、2518.33t/a 、 18682.3t/a 和 1462.93t/a, “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 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 COD、氨氮排放量较小,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加工、焊接和抛丸废气,不涉及SO2 和 NO2符合现有源 提标升 级改造6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 限期开展提标改造,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 A 标准;需要完成 VOCs减 排任务的企业应限期开 展升级改造,达到污染物减排目标。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12、放标准中的一级A 标准排放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联防联 控要求7建立重污染天气的监测 预警系统,建立污染源在 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网络 系统,建立环境空气质量 预警机制,建立生态保护 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 动机制,实行联防联控。本项目已建 立。符合5资源 利用 效率 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82020 年鹰潭市区域用水 总量不得超过 10 亿 m3 , “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 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用水 仅为生活用 水,用水量较小。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91.鹰潭市域燃煤总量在2020 年不得超过 289 万t/a(月湖区煤炭消费占比在 2020 年不得超过15.05%,余江区煤炭消费占比在 2020 年不得超过10.2%;贵溪市煤炭消费占比在 2020 年不得超过74.75%),“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能耗为电力,不涉 及燃煤。符合2.鹰潭市区域清洁能源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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