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确认专业实施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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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工程和自动化学院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定实施措施为适应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和学生教育管理新情况,深入深化和完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大类招生模式下学生主修专业确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引导学生愈加好地完成学业,特制订本措施。一、工作机构成立电气工程和自动化学院本科生专业确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教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本年级教导员和系(教研室)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二、专业确定标准1、 专业确定需本着有利于教学资源合理配置和教学组织实施来进行。2、 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兼顾地域”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主修专业确定工作。3、 专业确定仅限定

2、在就读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进行。凡有跨大类专业意愿者,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要求中转专业相关要求实施。4、 学生专业确定工作实施公告制度,在公告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署名向院本科生专业确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5、 专业确定后,学生应该按确定后专业修读,不得变更。三、专业分配标准1、级电气信息大类设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和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和仪器5个本科专业供学生选择。共设班级27个,各专业班级划分以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9个班自动化专业 9个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4个班(包含20名国防生)电子信息科学和技术专业 3个

3、班电子信息技术和仪器专业 2个班2、将学生按生源地分成A、B两类地域。A区系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 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江西、河北、安徽;B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依据各区学生生源人数,按百分比分配专业名额。级来自A区学生742人,B区学生3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级学生按生源地各专业分配名额学生生源区域总人数(人)各专业分配人数(人)电气自动化电信电科电仪A区742253253968555B区301111332累计772264264988858国防生按录用专业确定主修专业,随下届学习

4、学生按原专业确定主修专业。四、专业确定措施1、 学院以多个形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职业生涯指导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并公布活动安排。2、 每个学生需在学院要求主修专业申报时间内填写电气工程和自动化学院本科生专业确定志愿表,每位学生限报3个志愿,过期不交视为弃权,其专业由学院安排。3、 专业确定以前三个学期全部必修课程(含重修、重考)“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下简称加权成绩)作为关键衡量标准,以校教务管理系统计算措施为依据,转大类专业学生计算措施同,并参与专业确定排名。4、 专业确定采取“志愿优先,成绩择优,兼顾地域”标准,学院按学生第一年平均加权成绩、生源所在地、专业容量等原因进行分配和选拔。

5、具体程序以下:(1)各专业首先对第一志愿学生按前三个学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队,容量未满专业直接确定;超容量专业,则依据学生第一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2)第一志愿未被确定学生进入第二志愿专业剩下名额进行排队选拔,若所报第二志愿专业容量未满,则可直接确定该专业;若所报第二志愿专业人数已满,则进入第三志愿选拔,选拔标准同前。(3)若两个学生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同,则以综合测评分进行排序。(4)依据上述标准还未确定专业学生,自动进入专业容量未满专业。(5)为了便于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在填报志愿前学院向全院学生公布其第一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其在年级中排名。5、 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进行专业确定工作。因学籍变动或其它原因不能自主选择专业者,学院能够依据具体情况,代为指定专业。6、 学院相关部门均按选择专业结果完成后续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五、本措施对入课时已确定专业学生不适用。本措施自制订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电气学院负责解释。电气工程和自动化学院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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