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办税指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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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第二部分 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知识及政策内容目 录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工作指南二、外贸企业退(免)税相关业务管理的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三)出口退税凭证的申报期限及延期申报规定(四)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报送的操作(五)外贸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项税额处理(六)如何按关联号配单申报退税三、外贸企业退(免)税业务申报流程(一)将申报数据的在申报系统录入(二)对申报数据进行处理(三)退税预申报(四)正式申报 四、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业务处理 进料加工业务的处理 来料加工业务的处

2、理 五、外贸企业退税单证的开具申请六、外贸企业不退税货物申报问题 七、退税申报有关要求第二部分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工作指南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办理退(免)税工作流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办理退(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才能办理退(免)税的申报,南海区的外贸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每月1-15日,节假日顺延)可多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流程大体为:出口退(免)税认定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出口退税-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提交”数据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收集出口退税所需单证按关联号配单使用申报系统进行电子申报将退税申报资料报送退税部门。 出口退(免)税办税流程图退对外贸易经营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资

3、格并向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税办理备案登记后30天内向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报设置专职或兼职办税员准备在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网下载并安装“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 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其征税机关认证退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海关收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税数据通过电子口岸退税子系统提交已收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信息采集 将收集的出口退(免)税单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按关联号配单,并录入“申报系统” 退在“申报系统”

4、中生成预申报数据通过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预申报系统办理退税预申报税预根据预审结果反馈的疑点查找出错原因,调整申报后可确认正式申报数据。预审结果无误的,可直接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申报 打印出口明细表 、进货明细表 ,在“申报系统”中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并打印退税汇总申报表,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正将退税单证和报表按要求装订好,在单证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退税申报式申取回受理申报回执报二、外贸企业退(免)税相关业务管理的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1、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

5、,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 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南海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税”(此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且在原核准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可不再办理退(免)税认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6、予以处罚。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两份;(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一般纳税人提供);(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出口退税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出口退税专用帐户核查表一式四份(需先携该表到开户银行盖章确认)。注: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纳税人公章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企业可自行在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印章齐全。2、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

7、变更已办理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南海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的,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办理退(免)税认定变更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由纳税人在相应内容发生变更时提供):(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3)按变更后的内容填写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两份);(4)变更后的已在外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

8、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5)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变更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变更后的出口退税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出口退税专用帐户核查表一式四份(凡变更出口退税账户的,需提供该表格,且先携该表到开户银行盖章确认)。注: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纳税人公章3、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已办理退(免)税认定的企业如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南海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注销退税认定手续。退税

9、部门要对注销退税认定企业进行退税清算,凡是清算有问题的或有应退未退税款未处理完毕的,暂不办理退税认定注销手续,待应退未退税款清退完毕或多退税款追缴入库后,再办理退(免)税认定注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后,方可注销税务登记。办理退(免)税认定注销应提供以下资料:(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表一式二份;(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或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3)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4)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表一式三份;(二)出口退税凭证的申报期限及延期申报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进行出口货物收汇

10、核销、按规定开具出口发票,并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限向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保证退税凭证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为此,企业的管理部门要沟通好,办税员、报关员等有关人员之间要互相协调和配合,及时做好有关纸质单证的收集和申报工作。1、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期限的规定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0号

11、文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期限调整为: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国务院令第539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15日,条例从2009年1月1日执行。具体为: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免)的货物,按国税发200464号文第三条计算的到期之日在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含当天)内的,应在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如到期之日超过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的,可在次月的

12、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出口退(免)退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15日,节假日顺延。出口货物申报期限计算举例如下:企业于2008年10月14日出口一批出口货物,其90日到期之日为2009年1月12日,由于到期之日在当月纳税申报期内,所以该出口货物最后申报期限为1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内;在2008年10月25日出口一批出口货物, 其90日到期之日为2009年1月23日,已超过当月纳税申报期,该出口货物可在下一纳税申报期,即该出口货物最后申报期限为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内。出口货物申报期限可参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申报期限计算表。2、延期申报申请的办理出口企业有特殊

13、原因未能按规定的期限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的,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3个月申报。根据国税发2004113号文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国税发200464号文第三条所称特殊原因。(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2)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退(免)税单证;(3)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以上三种情形一般包括:货物转关、拼柜出口、退运、关单和核销单丢失补办、关单内容(纸质、电子信息)有误办理更改等原因。另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申报出

14、口货物退(免)税的,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办理期限(1)出口企业因特殊原因或其他合理理由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的,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办理,经地市以上级(含地市)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2)代理出口企业因资料不齐原因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须在货物出口后60天内办理,经市级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办理。办理延期申报申请需提供的资料:遗失出口报关单办理延期申报提供的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的复印件;(2)出口发票复印件;(3)电子口岸出口信息打印

15、件;(4)特殊原因(关单)逾期申报申请表。(一式二份)出口报关单内容填写有误办理延期申报提供的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未取得正确的出口退税专用联时提供原有误的出口货物报关单);(2)出口发票复印件;(3)海关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未取得海关证明的企业须提供书面原因说明);(4)特殊原因(关单)逾期申报申请表。(一式二份)出口货物退运办理延期申报提供的资料: (1)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复印件;(2)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适用于未办理免抵退税);(3)出口发票复印件;(4)特殊原因(关单)逾期申报申请表。(一式二份)货物转关出口办理延期申报提供的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其申报现场和出口口岸必须不相同);(2)出口发票复印件;(3)特殊原因(关单)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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