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60512332 上传时间:2023-03-29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2.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_84(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设某一跨国纳税人仅从一个来源国获得所得,下述有关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设某一跨国纳税人仅从一个来源国获得所得,下述有关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居住国与来源国的税率相同,全额抵免与限制抵免对其没有影响B在居住国税率低于来源国税率的情况下,根据限制抵免法,纳税人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款不能全部被抵免C在居住国税率高于来源国税率的情况下,全额抵免与限制抵免没有区别D抵免法是根据居住国税率在境内外全部所得的税额中对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进行相应的扣除ABCD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 避免国

2、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其实质是对于纳税人在来源国缴纳的税额,给予相应的抵免。所谓全额抵免,就是在来源国缴纳多少,则抵免多少,即实缴实免。而在限额抵免的情况下,抵免的部分不能超出在居住国就该境外所得应缴纳的税额。例如,境外所得的外国税额为5,居住国的税额为3,则显然只能抵免3;反之,如果境外税额为3,居住国税额为5,则3完全被抵免。所在,在境外所得额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居住国税率高,则国外税额可以被完全抵免,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 海牙公约采取混合原则,规定下列哪些国家均有权对空中劫持犯罪行使管辖权?( ) A飞机登记国 B降落地国海牙公约采取混合原则,规定下列哪些

3、国家均有权对空中劫持犯罪行使管辖权?()A飞机登记国B降落地国且降落时犯罪者仍在机上者C若该飞机是未带机组的出租飞机,承租人的营业地国D若该飞机是未带机组的出租飞机,承租人的居住地国ABCD海牙公约规定下述国家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有管辖权:航空器的登记国,罪行是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航空器的降落地国,该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航空器内;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国或永久居所所在地国;发现罪犯的国家,当被指称的罪犯在一国领土内,而该国未将此人引渡给上述任何一国时,该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犯罪进行管辖;其他国家,不排除其他国家根据本国法行使任何刑事管辖权。3. 下列有关法的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是

4、( ) A法的现代化就是法的西方化 B法的现代化是和法的国际化相容的下列有关法的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是 ()A法的现代化就是法的西方化B法的现代化是和法的国际化相容的C法的现代化包含人权保护的原则D法的现代化是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BD本题考查对法的现代化的理解 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的不断增加的过程,是从传统型向现代性的转变,B项正确。在法的全球化的历史背景下,这一过程是和法的国际化相容的,D项正确。需要指出的是,法的现代化虽然与西方国家的法治相连,但法的现代化绝不能和法的西方化等同,法的现代化必须要处理好法的现代化和传统的关系,A项不正确。人权保护是现代社会所强调

5、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是它和法的现代化并没有必然的联系,C项不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项。 4.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按照侵权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5.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用( )。 A予以退还 B不予退还 C重审胜诉予以退还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用()。A予以退还B不予退还C重审

6、胜诉予以退还D重审败诉予以退还B6. 关于醉酒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只有危险驾驶罪把醉酒作为定罪要件B、醉酒对辨认和控制能关于醉酒犯罪,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只有危险驾驶罪把醉酒作为定罪要件B、醉酒对辨认和控制能力都有影响,导致犯罪C、吸食毒品以后造成的在精神幻觉状态之下实施的犯罪,在大陆法理论中视为原因上的自由行为,要负刑事责任D、英美法和我国法律中,非自愿醉酒导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可作为无责任人来对待正确答案: D7. 简述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剥削阶级国家法的强制性有什么不同?简述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剥削阶级国家法的强制性有什么不同?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与

7、剥削阶级国家法的强制性的不同如下: (1) 掌握国家强制力的主体不同。前者掌握在广大人民手里,而后者掌握在少数剥削阶级手里。 (2) 强制力的锋芒指向不同。前者强制力的锋芒是少数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而后者的锋芒是广大的劳动人民。 (3) 使用国家强制力的目的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法的强制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剥削阶级国家运用强制是为了剥削阶级的利益。 (4) 社会主义国家的强制,是在说服的基础上对少数违法、犯罪者的强制,其强制的目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所以就是对少数违法犯罪者的强制也包含着深刻的教育意义。而剥削阶级国家的强制往往是一种压服,缺乏教育意义。 (5) 二者在根本性质和实施方式等方面

8、也不同。 8. 从预防的角度看,国家实施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以及进行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是( )。A.环境立法B.环境行政C.环境司法D.环境教育参考答案:B9.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之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向法院起诉,

9、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BCD提示 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债权人乙可以行使撤销权,

10、撤销甲、丙之间的买卖。但依法债权人的撤销权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行使。故A项错误。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故B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故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第三人丙对甲恶意将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

11、格出卖的原因知情,丙有过错。故D项正确。 10. 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 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B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B抢救溺水的儿童C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D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损毁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无因管理的构成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因此,B、C、D项正确。 11.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术语中关系术语的是( )。A被告B主物C赔偿责任D自然

12、死亡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术语中关系术语的是( )。A被告B主物C赔偿责任D自然死亡正确答案:C按照法律术语所涉及的因素,可以将其分为主体术语、关系术语、客体术语和事实术语。被告属于主体术语,故不选A项。主物属于客体术语,故不选B项。赔偿责任属于关系术语,故选C项。死亡属于事实术语,故不选D项。12. 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 )。 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B16岁以下的人 C10周岁以上的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B16岁以下的人C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和不能辨认自己

13、行为的精神病人。13. 以下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 A某甲交通肇事后,见被害人躺在路上,怕事情败露,于是以下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A某甲交通肇事后,见被害人躺在路上,怕事情败露,于是将被害人移到偏僻处,然后驾车逃走,致使被害人因失血过多死亡B某乙交通肇事后,由于害怕受到处罚即驾车离去,致使被害人因汽车撞击无人救治而内出血死亡C某丙交通肇事后,不顾被害人在后面追赶而驾车离去,不料被害人被后面驶来的汽车压死D某丁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驾车离去,但实际上被害人只是身受重伤,不过因无人救治而死亡BDA项的行为人将被害人移至偏僻处致使其失血

14、过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C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并非行为人逃逸所致,两者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14. 法的现象起源主要表现为哪几种形式?其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南京师大2006年研)法的现象起源主要表现为哪几种形式?其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南京师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是指法产生的历史过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总结了法律起源的三种形式:rn (1)雅典形式rn 雅典国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阶级社会的条件下经过一系列改革直接从氏族结构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提修斯为解决氏族同族共居与不同氏族成员杂居的矛盾在雅典设立中央管理机关把从前由各部落处理的事务移交给这一机关管

15、辖。这样便开创不以氏族组织和血缘关系而以地区和财产来划分、管理居民及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先例显示出雅典国家的雏形。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和民族的习惯之上的一般雅典民族法。提修斯改革后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了。为适应这种趋势缓和社会内部阶级对立梭伦又颁布土地最大限度法、解负令等一系列法令核心内容是废除贵族所享有的特权以财产的多寡划分公民的等级以及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最后克里斯梯尼又顺乎时势实行旨在消灭氏族贵族残余的整套改革这既促使雅典国家的最终形成也促使贝壳放逐法等法律的制定和颁行。rn 雅典形式的特征就是法律是在社会内部阶级对立中特别是在氏族内部的平民和贵族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rn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