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系统漏点管理制度SC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60510908 上传时间:2022-11-20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8.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系统漏点管理制度S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生产系统漏点管理制度S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系统漏点管理制度SC(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生产系统漏点管理制度1 目的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杜绝泄漏事故发生,实行节能降耗的目的,规范“泄 漏治理”程序,建立“无泄漏企业”,特制定本制度。2 治理和反馈程序2.1事业部维修人员每日必须自行查漏并及时治漏。原则上,每日 17:00时以前必须 治毕,可以通过紧固、捆绑和楔子等手段处理的轻微外漏点(17:00 时以后发生的同 类漏点在巡检过程中处理毕)一时无从治理的漏点,必须向事业部主管设备的负责人 报告,由工段设备段长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2.2 事业部岗位操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漏点应及时记录在巡检、检修记录本上, 并在 15 分钟内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2.3 事业部主管设备的负

2、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实施堵漏;同时, 在第一时间内向安生部报告泄漏情况,并制定治漏方案,报安生部批准,落实治理期 限,通报治理结果。2.4 事业部必须建立详细的泄漏及治理台帐。2.5 对于危及生产的重大泄漏,事业部必须立即向安生部进行报告,协同他们在最短 时间内制定治理措施、物资和方案。对于可以在不违反安全情况下进行带压堵漏的泄 漏,各事业部主管设备负责人应亲临现场指挥、督促,尽最大努力避免停车事故发生, 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 考核办法3.1 岗位操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有泄漏未发现或未及时记录的按 10 元/点进行处罚.3.2维修可通过紧固、捆绑和楔子等手段处理的轻微外漏点,每

3、日 17:00时以后未处 理(17:00时以后发生仍未进行处理),按 10 元/点进行处罚,并责令处理完毕方可下 班。3.3 需要通过制作夹具方能处理的漏点,各事业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合格,否则, 按 20 元/点进行罚款;当日未处理完却不继续处理,则按50 元/点进行处罚,并限令 继续处理。3.4 对于可以带压堵漏的重大泄漏,相关人员在不违反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现场领 导统一安排和调遣,凡不服从调遣和安排的,按 100 元/次直接处罚该人员。3.6 对处理漏点积极主动并堵漏绩效大的,为公司避免了不必要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将给予 50-200 元/次奖励。4 本制度由安生部生产系统负责解释、考核,从 2008 年 6 月份起开始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