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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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求助编辑百科名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 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 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000元。2011年6 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起征点。2011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1年9月1日起施 行。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目录简要介绍 误解和改革 标准依据 修改历程网络调

2、查和影响 调整年表 简要介绍 误解和改革 标准依据 修改历程网络调查和影响 调整年表展开编辑本段简要介绍 制度由来个人所得税1980年9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国 以来颁布的第一部 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自1987年1月1日起,把对中国国内公民的个 人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为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从此,个人所得税成为对在中国 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征收的一种涉外税收。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 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的决定, 国务院于1

3、994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细则,从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将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结束了中国个 人所得税税制不统一的局面,使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步入统一、规范与符合国际惯例的 轨道。调整之前个税计算方式个税改革计算方式对比1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 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 将个人所得

4、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一四金)一3000实发工资二应发工资一四金一缴税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2011年9月1 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4545元/月)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编辑本段误解和改革主要误解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

5、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 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在财政学中,起征点与免征额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用,否则无法区分 税法 中的一些规定。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 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 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 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你当月工资是2001,如果是免征额,2000就 免了,只就超出的1块钱缴税,如果是起

6、征点,则是不够2000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 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2改革历程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年个税收入只有 500万元。月均收入能够达到 800元起征标准的中国公民少而又少,其余都是外籍在华高级职员交纳的。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 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即起征点)降低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准并没有改变,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产生。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19

7、86年和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个人 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规定,同1980年制定的个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8月,个税法第二次被修改,新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2005年8月23日,拖延数年的新一轮个税改革终于开启帷幕,十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17次会议开始审议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此次改动最大之处是费用扣除额从800元调至1600元;同时高收入者实行 自行申报纳税。这 也是个税法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订。2005年9月27日,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举行。这次听证会由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

8、人大常委会法工 委共同作为听证人,这也是立迭法规定立法听证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中举行 的第一次听证会。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0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 个税起征点。具体解释2011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刘佐对个税起征点相 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刘佐表示,“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先去除纳税人缴纳的三险一金费 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该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然后再按新的减除费用标准扣除3500 元。这样算下来,月工资收入4545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缴纳个税”。“三险一金”,是

9、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这几项加起来,法定的缴纳比例是个人工资收入的23%。按照新的标准算下来,月薪在4545元以下的工薪阶层都不用缴个税。月薪 5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缴纳 的个税也只有10.5元,减负率达93.4% ;月薪10000元的工薪收入者,每月须缴纳个 税315元,减负率也达到了 58.8%。刘佐指出,这次调整后全国纳税人数由约 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2400 万纳税人的月薪收入应在4545元以上,而不是有些人理解的3500元。编辑本段标准依据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

10、6024 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年人均 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 开支。税收政策效应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终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所得多者多缴税,所得少 者少缴税,体现国家週节社会分配的政策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00个城市、5.5万户的家计收入统计调查,2004年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 入户和高收入户年 人均可支配收入 分别为3642元6024元,8166元、11051元和20102 元,这些家庭就业者人均工薪收入分别为每月441元、729元、988元、1337

11、元和2432丿元。财政承受能力个人所得税收入目前实行中央和地方“六四”开分享比例。根据2004年数据测算,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5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200多亿元。中国目前各地区财政状 况不均衡,东部地区财政实力强,中西部地区财政实力弱,因此,调整扣除标准还要 兼顾各地区的财政承受能力。编辑本段修改历程第一次修订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5年10月27日下午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 为:“工 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

12、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这即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起征 点正式由现行的八百元,提高至一千六百元。定为1600元是基于三点考虑:(1 )是不是基本的支出部分,就是费用的扣除额已经涵盖了,我们测算是不涵 盖的。按照全国的人均家庭费用的支出标准大概是 1100元,如果扣除到1500元是不 行的。当然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那么承担三口人生活就会出现问题,这是税率 上存在的非限定性的因素。(2)扣除标准设定以后,中低收入者要减得多,高收入者减得很少。在这种实 际情况下,原来是800元,后来提出草案之后是1500元,就从60%左右的工薪所得要 交税降到30%

13、。纳税人的人数大致就减少了一半。另外,人数减少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额也减少了很多。总的来说,考虑到中低收入者收益,不管是从减税面和减税额 来说都是这样的。(3)考虑到地区间的差异问题,目前税收,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40%大部分收入来自东部,中西部的比较少。中央收到60%,按照现在的制度规定是给地方,主要是用于地方财政支付的。因此,这个费用的扣除额,我们要考虑减收。如果 减收以后,就要按照制度规定,必须要给地方转移支付的。减得多了,我们的财政承 受是一个问题,另外对于地区的转移支付来说,中西部的转移支付力度可能就会稍微 减弱一些。个人所得税法还特别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新法第八

14、条修改为:“个人 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 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 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 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第二次修订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 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 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 丿元。吴邦国说,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三次对修改这部法律作出决定,2005年10月的修改,主要是

15、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 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6月的修改,是就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 税调整问题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为国务院决定减征或停征 利息税提供法律依据。这 次修改,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 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三次修改,适应了 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 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 纳税负担。2009年2月8日,财税专家刘隆亨透露,原计划将个税起征点调为2500元标准, 但因最近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要调至 3000元3500元。第三次修订基本介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2月27日上午在新华网访谈室, 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与海内外网友在线交流。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透露,国务院将于 2011年3月2日研究讨论提高个人 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温家宝在回答网友关于目前个税起征点过低的问题时说,实现 收入公平,是政府努力的目标。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他表示非常理解。温家宝透露说,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这已经列入国务院的议事 日程,2011年3月2日将进行讨论。国务院讨论决定以后,将报人大批准。温家宝说,这条措施出来以后,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无论是工人 还是干部,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这是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据国税总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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