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0460764 上传时间:2023-06-0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5篇).doc(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产品名称、型号、计量单位、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项作标准: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2.商品质量,按照_标准执行。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包装应保证产品到交货地完好无损,包装费由供方承担,不回收。第五条交货方式1.交货时间:_。2.交货地点:_。3.运输方式:_。第六条验收

2、标准:需方提供时在提货地点依据双方协商标准对所需货物进行验收。若有问题请在自提货日起10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第七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第八条运输及保险_。第九条运输费用负担_。第十条违约责任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2.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3.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

3、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年_月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有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二)一、双方

4、当事人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二、质量标准:符合该钢厂的技术标准要求,随货附带质量保证书。三、交货方式及地点:需方指定卸货点四、货物计算方法(如过磅则符合国标+3磅差)五、运输费由甲负责支付。六、供货方就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如需方对质量提出异议,应3个工作日内提出。七、结算方法:每批次款到发货(现金结算)含全税价八、责任:本合同所列款项,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莱芜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供需双方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5、。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三)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五、运输费用负担: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

6、同附件。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简单版(四)订立合同双方:买受人(全称):_出卖人(全称):_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7、:(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产

8、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_。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

9、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1.产品的交货单位:_。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2)出

10、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买受人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_。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

11、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政府定价执行;(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

12、,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第七条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

13、裁等。)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第九条出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