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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鄱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 见(国办发20195号)、 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赣办字201926 号 ) 、 上饶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饶办字201983号)等文件精神,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的一系列决策部 署,以全面破解“养老难”为中心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全 面覆盖的原则,通过实施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培育、支撑体系 建设、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业政
2、策扶持四大工程,实现 养老服务业“一年有突破、两年有发展、三年大变样”。全 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 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 端有市场的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服务模式。到2021年,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1个;新建床位数达500 张2且护理型床位达70%的鄱阳县老年养护院;全县新增养老床 位0 . 3 万张以上;有意愿的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 100%。全县建成41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城 镇社区45个、行政村370个,覆盖全县100%的城镇社区、 100%的乡镇、70%以上的行政村。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 养老
3、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与相关产业高效融合,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60%。二、 主要任务(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落实住宅小区配建政策。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 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存在缓建、缩建、 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不得办理竣 工验收;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 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 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县 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2.加快信息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
4、参与综合管理信息服 务平台建设及运营管理,通过开发网络 APP、 软件等相关信息产品和工具,加快推动居家养老发展。到2020 年建成一3家全县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按照“1+N”模式建 设县本级养老服务信息总平台和若干乡镇(街道)分平台, 实时对接线下养老服务,加载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探索 志愿服务记录县内通存通兑,对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 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纳入县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基本公 共服务清单。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 部、县卫健委,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3.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水平。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 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院连锁运
5、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或设立小微服务网点。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 疗、文体、康复等设施共享资源。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点提档升级,为短期无人照顾或术后康复老人提供托养服 务,鼓励将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专业社会力量运 营。逐步推动行政村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各乡镇(街 道)整合资源和力量,积极探索在农村开展“党建+老年驿 站”等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引进或培育专业 化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组织。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改革。44.调整布局规模和管理。支持各乡镇(街道)整合资源
6、, 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新建辐射多个乡镇(街 道)的区域性敬老院,对供养人数较少、基础设施较差、服 务功能较弱的敬老院予以撤并,或改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设施;对地质、饮水、交通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敬老院予以 异地重建;将谢家滩镇、柘港乡、侯家岗乡、金盘岭镇、田 畈街镇、凰岗镇、芦田乡、饶州街道敬老院纳入新建范围, 将莲湖乡、昌洲乡、饶埠镇敬老院纳入升级改造范围,补齐 农村敬老院建设短板。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5.突出公益属性。制定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 法和收费指导标准。发挥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院兜底保 障作用,在
7、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低 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 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承 接被取缔养老院收住老年人临时安置任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6.突出护理功能。支持新建鄱阳县老年养护院。新建的农村敬老院突出护理功能。支持农村敬老院改造成城乡特困5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对公办养老院不具备改造条件 的,支持民办养老院改扩建成失能老年人护理院,鼓励采取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收住失能特困老年人,或者
8、依托医 疗机构闲置护理床位集中收住特困失能老年人。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7.推进公建民营。鼓励床位空置较多、经营管理能力不 足的公办养老院,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变、 政府供养对象保障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委托 给具有护理服务经验、经济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高的企业 或社会组织运营。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院改制为国有养 老服务企业。采取“一院两制”的养老院,应统一政府供养 老年人和社会代养老年人基本服务标准。 责任单位:县民 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三
9、)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行动。8.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院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 理。非营利性养老院在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可设立 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县 内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企业,不强制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设6立子公司。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将消防设计、人防 设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 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院,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 务。养老服务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后,按规定向社会作出其符合消防安
10、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 入使用、营业。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人防办、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 工委、办事处 养老院内部设置符合规定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9.推动战略合作。搭建政府、养老服务企业与银行、投 资集团、保险机构、担保公司等三方战略合作平台,改进融 资信贷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包装一批养老服 务项目,对外招商,引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 养老服务品牌企业。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医养结合、 老年公寓、旅居养老、养老社区、安宁疗护等
11、可市场化运作 的养老服务项目。重点引进或培育1-2个功能齐全、管理规 范、运作优良、行业影响力大的连锁化、规模化、集团化民办养老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7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四)开展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关爱服务行动10.构建服务网络。将乡镇(街道)敬老院和农村互助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 同步考核。支持乡镇(街道)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 心,向农村老年人延伸服务。推广“党建+老年驿站”建设 模式,建制村或较大自然村要因地制宜建设互助养老服务设 施,拓展服务内容。建立个人缴费和
12、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 筹措机制,支持设立专项运营基金、开辟适量种养基地,着 力破解运营难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11.健全运营机制。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民生工程。 建立健全县级补助、乡镇配套、老人适当缴费的多渠道经费 筹措机制,支持引导乡贤、致富能人、爱心人士、社会组织 等捐资或者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设立专项基金,保障农村互 助养老服务设施持续运营。建立“时间银行”志愿服务互助 循环机制。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村民理事会、农村“五老” 人员等自主管理作用,鼓励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高龄、失能失
13、智老年人,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8营造敬老孝老新风,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五)提升部门联动能力。12.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健 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 作机制,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和管 理;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报建 审批等推进力度,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开展城企联动普 惠养老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13.盘活闲置服务设施。各乡镇人民政府、饶州街道办
14、事处要制定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措施。将 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疗 养院等设施,优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凡利用建筑面积 1000平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改造的,在 符合标准的前提下,可不要求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 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对无法 完整获得旧房历史资料的项目,可利用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 鉴定报告替代原始资料。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914.防范行业管理风险。实施“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工 程”,落实养老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引导和支持存量养老院加强
15、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治重 大安全隐患。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制定责任 清单,健全“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养老服务领 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规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深入开展 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治、挂号销账。 健全养老服务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联席会议和数据共享机 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制定 养老服务预付费会员制管理办法。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鼓励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 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公安 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党委、政府,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六)提升政策保障能力。15.人才支撑政策。支持县职教中心设置养老服务相关 专业并开设养老护理培训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领头 雁”计划。制定和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等 激励政策。在乡镇(街道)、社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