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60429143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0.2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福州市永泰县城西片区造纸厂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公示稿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地块隶属于永泰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H组团,涉及调整研究范围位于县城西片区,北至西大道,东至向莆铁路,南至大樟溪,西至规划水渠,涉及调整的用地面积为8.7公顷。二、调整的主要内容1.依据实际地形情况和水利规划蓝线岸线,将西大道南侧、水利规划岸线北侧H01-1-2地块的商业用地(B1)、H02-2-3地块的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和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园绿地(G1);根据实际地形优化调整H01-3观音寺地块宗教用地(A9)的用地界线;将水利规划岸线范围内陆地依据实际用地功能调整为农林用地(非建设用地)。

2、2.调整后主要地块:H01-3地块(宗教用地A9)用地面积由1522平方米调整为1108平方米,为保留地块;H01-7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1377平方米,H01-8地块(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7725平方米,两个地块内保护修缮建筑较多,建设控制指标参考专类公园有关规范进行控制,要求配建停车位合计不少于50个,配建2处公共厕所和2处垃圾分类屋。三、调整可行性分析及结论1.本次控规调整中,原“黄线”停车场需求合理结合公园绿地进行满足,“绿线”总量增加,“蓝线”调整依据实际地形调整具有可行性,五线调整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实施情况,同时本次控规调整不涉及其他三大设施及紫线、道路红线的控制性内容,具有可行性。2.本次拟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将水利规划蓝线内(岸线范围外)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G1),属于园林景观用途,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的有关规定。3.综上所述,本次控规调整是为了保护修缮造纸厂工业旧址,打造我县独特工业旧址公园,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技术管理规定要求。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产业政策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