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2021年一季度环境行为报告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2021年一季度环境行为报告书.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2021年一季度环境行为报告书一、 企业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230113763184418R法定代表人:薛家锋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13936931993(1)地理位置本单位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临江乡及兰陵街道,生产区和生活区占地38.69平方公里,生产区域建有联合站3座、集油阀组间9座、变电所2座、油井313口、注水井166口。生活区建筑物现有材料库房1座,办公楼2座,宿舍楼2座,锅炉房1座,车库36间,企业生产期为全年连续生产单位。(2)企业概况南江分公司组建于2003年4月,隶属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2、位于双城市临江乡境内,所辖油田分布于江心岛及沿江两岸。开发面积38.69平方公里,动用地质储量2053.77万吨。现有员工230人。日产油460吨,前线岗位属于24小时连续生产,三班倒制度。(3)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主要生产物品为石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2月3日)。生产模式为原油集输外运(管道输送)。(4)产品及规模2021年一季度计划完成产油4.5万吨。随着企业的发展,南江分公司不断强化环保硬件设施,整改了部分管道腐蚀问题,降低因管道穿孔造成的污水污油外溢;加强现场作业监督和检查,确保原油、污水不落地。加强了外输管道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绿色开发。南江分公司在2021年
3、一季度实现了自主环境检测措施,对烟气排放和土壤污染开展了检测工作,力争不发生环保事件。 二、 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执行情况: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执行,环保设施遵循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2003年投入开采的2个区块都取得了环评审批手续。2005年开发的双301区块没有环评验收,目前正在办理验收手续。2020年开发的双68区块没有环评验收,目前正在办理验收手续。三、 污染物排放及污染设施运行情况:(1)污水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企业生产污水实现了零排放,本项目污水采用系统回收外输,外输工艺如下:外输泵站
4、内集输系统管道生产污水油井 肇东一联厂区生活污水采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每月度取样化验水质排放达标情况,检测报告由取得资质的黑龙江省华航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目前南江分公司生活水能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悬浮物16mg/L,氨氮0.314mg/L,PH值7.9,化学需氧量67mg/L)标准要求排放。(2)废气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加热炉烟气。经专业机构检测加热炉排放烟气中,烟尘(t/a)0.165、 SO2(mg/m3)14.01、 NO2(mg/m3)33.7污染物满足GB13271-2001要求。(3) 固体废弃物大庆油田有限
5、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油泥、生活垃圾。油井和站内产生的废弃油泥集中回收暂存在南江分公司油泥暂存场地,集中外运到有资质的厂家处理,不在本地处置。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石油类0.973mg/kg;铜0.14mg/kg;铅0.06mg/kg;镉0.13mg/kg;汞0.01mg/kg;砷0.36mg/kg)符合标准要求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t/a,统一回收运送到地方指定垃圾存放场地。四、应急预案为保证南江分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后,能迅速采取有效应急处理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点,保护国家财产及员工人身的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
6、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南江分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具体生产情况的改变做好每年的修编工作。应急预案同时报环保局备案。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依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我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我单位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外运等全过程,特别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单位的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外运都做到有制可依,从而强化了危险废物的管理。六、信息公开情况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始终重视数据公开工作,所有检测数据和厂家资质情况都在环保局备案公开,本单位利用管理公示板在场地内公开信息情况,接受属地管理部门和地方监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