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征拆控违工作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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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征拆控违工作的建议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不断扩容,我区征地拆迁、控违拆违工作日益繁重。2011年东郊乡涉及征地拆迁项目30个,应征面积约1860亩,应拆户数为658户,目前已征面积1640亩,拆迁425户,完成拆迁面积16.1万平米,查处违建事件60余起,拆除违建41处。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安置补偿与房屋面积无关,大房拆迁户有抵触。依据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拆迁房屋均按原拆户或分支户进行安置补偿,造成楼房与平房一个价,大屋与小屋无差别,大房子只是在房屋装修品补上比小房子要稍多一些。因此,部分面积较大的拆迁户因为觉得不公平而不愿签订协议。2、部门协同作战不够。征地拆迁

2、启动后,补偿、安置、社保等工作不能同步进行,制约了征地拆迁工作的整体推进。2011年东郊乡拆迁涉及8个社区,只有三闾公寓楼安置小区可以安置入住,全乡当年拆迁425户,现仅有121个拆迁户得到安置,不到拆迁户总数的三分之一。3、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难以切实得到解决。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缺资金、没技能的弱势群体,大多农民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技术要求,失去土地后,缺少谋生手段,加上农民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偏弱,长远生计没有着落。4、严控政策与民生需求冲突较大。目前的控违政策是“一刀切”,控得严,堵得狠,一律不准建,建了一律拆。群众需求缺乏解决渠道,有的被迫违建。如和平村一违建户,全家6口人,住在不到5

3、0老房子内,两个儿子均已到婚龄,因无力购买商品房,户主不得已在原处私自建房。5、违法建设查处难度大。违建户面对职能部门的查处,有的我行我素,你拆你的,我建我的;有的屡拆屡建,甚至查后又建。拆违行动多次引发群众围观起哄参与对抗,有的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属地管理”把本应是执法部门的事变为由政府包揽,导致执法部门执法欠主动,欠彻底。执法队来了,违建户撤了;执法队走了,违建户又动工,违建户在“躲猫猫”状态中把房子建成了。二、几点建议1、安置补偿要始终掌握统一政策尺度。严格按政策进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补偿要足额到位,且在不违背政策条件下就高不就低。遇到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再

4、向群众解释,防止政出多门、口径不一。不得随意“开口子”,不乱表态,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划地安置政策的执行,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等棘手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决不能通过放宽政策标准来解决问题,保证“先拆后拆一个样”,“闹与不闹一个样”,消除个别群众攀比、观望心理,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维护政策的严肃性。2、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征拆工作存在利益冲突,易引起被征拆群众情绪对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门步调一致,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征地拆迁工作启动后,相关部门就要同步做好补偿、安置和社保工作,减少群众抵触情绪,最大限度的争取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同时

5、,注意工作方法,稳中求进,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拆除。3、加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一些农民被征地前后生活水平落差较大,有的向政府或征地拆迁主体提出不切实际的后期补偿,有的在维权上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观念,集访、群访、缠访和故意阻工事件时有发生。建议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面,把完全失地农民中的困难户纳入农村低保,解决其后顾之忧。4、采取疏导措施。对现存的已过诉讼时效的违章建筑,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性质、不同规模,制订具体的处理办法。对濒危的农房及城市私房,且不属于近期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可酌情考虑准许其原地、原面积、原层次、原高度改造,防止出现倒房事故。采取住房保障等多种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控违拆违工作涉及的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确保不因控违拆违工作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生活无保障等问题。5、构建责任体系,强化部门配合。明确城管、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纪检监察、组织、司法机关、拆违办及乡政府的主体责任,构建相应的责任体系,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控违拆违工作落到实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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