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放炮制度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60390093 上传时间:2023-12-13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32.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放炮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煤矿放炮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煤矿放炮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煤矿放炮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煤矿放炮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放炮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放炮制度(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放炮管理制度镇雄县永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七年十月专心-专注-专业放炮管理制度一、火工用品一般管理规定(一)、计划管理 1.各火工用品使用单位,根据计划部下达的矿建作业计划中的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制定火工用品需求计划,经分管副矿长审批后于每月10日前报送供应科。 2.计划中要注明火药用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要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区队提交的火工用品申请计划,经供应科汇总后报送公安部门审批。 (二)、领用管理 1.经公安部门批复的火工用品计划,由供应科依据实际需求量结合库存情况,及时组织进货。严禁非正规渠道的火工用品进入生产、施工过程。

2、2.若发现公安部门批复的火工用品数量、品种、质量满足不了生产建设要求,供应科应及时向煤矿分管领导汇报,妥善安排处理,保证火工用品供应。 3.供应科负责与火工用品供应单位联系,按照有关火工用品运输管理规定,将火工用品安全、及时的运到煤矿火药库存放。 4.煤矿内部各区队持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供应科签批的领料单到火药库领取火工品,火药库保管人员见单发放。特殊情况,因生产急需,经调度室通知后,可直接发放,但领用区队次日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5.各区队要周密考虑每天的火工用品消耗量,利用大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按照每班早、中、夜的实际需求办理领料手续,及时安排人员到

3、火药库领取。 6.领用和保管人员要当场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办好交接,减少失效火工品流入生产。 7.火工用品领用、运输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且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执行上级关有规定及操作规程。 8.从地面火工用品库到井口的火工用品运输,由供应科组织装运保卫科负责押运。装有火工品的专用车辆到达井口时,保卫科、供应科要与运搬工区值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落实好下井时间,由运搬工区运送到井下施工点,并与火工用品仓库当班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9.火工用品入井要避开职工上下井时间,由专职人员、用专用运输工具运到井下使用。严禁托人代管、代运。运输过程中炸药、雷管分开运输。井下使用牵引机车托运火工用品车辆时

4、,车头与火药车之间要用空车皮隔开。人工推拉火工品车辆时要轻推轻运。 10.严禁工作面隔班次存放火工用品,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存放地点要选择顶板支护完好,与电器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且避开人员集中的区域。 (三)、仓库管理 1.火工用品仓库应满足生产、建设及应急时期的储存量要求,位置选择要符合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2.保管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火药、雷管必须分箱管理,分开存放,库房保持清洁无其它物品堆放,定期做好通风防潮湿,保证库房湿度、温度满足存放要求。 4.物资供应部要做好消防管理,库区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严禁明火存在。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矿灯等易燃

5、易爆物品。 5.火工用品库必须24小时设人值班看管、发放,做好交接班记录,非仓库工作人员入库,要签字登记。必要时入库人员要出示证件,签批后的领料单或煤矿内部区队证明,或矿领导同意。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无领导批准的非工作人员,仓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 6.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火工用品的进出库登记,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办人及时间。同时,做好单位剩余火工用品退库交接登记。 7.对入库的火工用品,保管人员要按规定及时编号,经常检查。要做到日清日结、班清班结、月清月结,保证入库、出库、退库、库存数量准确物、帐吻合。 (四)、退库管理 1.各区队施工中发现的失效火工品,要及时返还火工品仓库

6、。严禁私自藏匿、丢弃。 2.火工品仓库及各单位送交的失效炸药、雷管,由仓库保管员清点数量列出清单后,附永泰煤矿认可的销毁申请,由业务人员到公安部门报批。供应科要组织相关单位对火工品失效原因进行分析并报有关部门认可,改进供货质量。 3.失效火工销毁申请批复后,由供应科按有关要求,将失效火工品退回公安部门指定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使用非法程序自行销毁、处理。 (五)、处罚规定 1.因计划申报不及时、不准确、不符合规定而影响生产、施工进度的罚责任区队500元。 2.各班火工品用量考虑不周,办理领用手续不全、数量不准、当班中多次领用的罚责任区队100元。 3.进入火工用品仓库的非内部工

7、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听从保管人员安排。否则,视危害大小,每次罚责任人100-500元。 4.当班用不完的炸药不按规定上交、私自处理的罚责任区队100元。 5.各区队上报的月度火工用品计划,供应科没有按要求及时供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100元。 6.仓库管理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发料准备。如果发现空岗、发料不及时的现象,罚责任人100元。 7.仓库人员要爱护库内的消防、通信、监控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因汇报不及时或故意损坏管理设施,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元。 8.各种帐目要记录清晰、准确,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9.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运输、入库、储存、领用、

8、发放的,每次罚责任人100-300元。 二、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管理1、装卸和运送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学习,考试合格发证,凭证就任本职工作。 2、破器材必须要有专人负责,轻拿轻放,防止冲击和剧烈震动,装运雷管的车辆必须铺有软垫。 3、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禁止同车运输和同时装卸。不准倒装、倾放,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辆花挡,并用蓬布封存严捆牢。 4、从地面往井下运送爆破器材,要通知绞车司机、上下把勾工,使他们充分做好准备,运送爆破器材的人行车内除押运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乘坐。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禁止运送爆破器材。 5、爆破器材不准在井口存放,运搬队要优先安排下井,到井底车场后,应立即运往炸

9、药库,不准在井底车场和其他巷道内停留和存放。 6、运输雷管炸药必须用专用车辆,井下运送爆破器材,必须有药库人员护送,电机速度必须限制在3米/秒,车厢内不准同时乘坐其他人员。 7、炸药雷管禁止同一车混装混运,如确须同时运输炸药车和雷管车之间,以及电机车之间均要用三个空车隔离。 8、由总炸药库到煤矿整个运输过程,由供应科配送,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保卫科保卫人员看管,直到全部爆破器材下井后方可离开,从井口到炸药库运输押运由通防队负责。 三、爆破器材销毁处理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建立台帐,单独分别存放。每次销毁炸药不超过100公斤,雷管500发。 2、报废前由通防队主管人员提出申请,说明报废的数量和原

10、因,由煤矿火工品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供应科组织协调,返回厂家进行销毁处理。 3、待报废的炸药、雷管返回厂家时,由通防队火工品管理组组长具体负责,与供应科火工品运输员、押运员严格交接手续,并验收签字。 四、雷管导通编号管理1、电雷管使用前必须由总炸药库逐个进行导通,具体办法按炸药库检查电雷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2、雷管编号必须在作业壁槽内进行,必须符合安全防护规定。作业台和传递箱应有软性材料,工作人员不准超过两人,总编号存量在作业壁槽内不能够超过两百发。 3、发放使用的纸雷管必须用雷管压码机编号,编号压在雷管体上。必须做到轻拿轻放,谨慎严肃细心,防止发生意外和出现事故。 4、

11、雷管编号数量只允许满足当天生产使用,不宜过多地拆箱、拆包和编号,以免雷管受潮变质。 5、经过编号的雷管,必须妥善传递、保管严格登记入库和交接手续,防止漏编和错编事故。 五、炸药库防火警卫管理1、警卫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就任本职工作。 2、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如因工作所需,需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器材管理检查证或通防队签发的炸药检查介绍信,按规定登记后方能进入库房。 3、严格交接班登记制度。在岗位期间必须对库内外加强警戒每班巡逻检查不得少于四次。对于出入井上库房的车辆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发火物品出入库区,严禁库内人员做与本工种无关的

12、事情。如发现有脱岗、睡觉等现象,按严重违章处理。 5、井上下库房必须设置水源、沙箱、灭火器、铁锨等防火工具,隔爆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六、爆破器材管理奖惩为进一步加强爆破器材管理工作,加大奖罚力度,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炸药的节约和超耗统一按文件规定的节超总值的20%进行奖励和罚款。按公司批复的奖惩金额进行奖励和收取罚款。 2、在计发奖金和罚款时主要对于直接用料区队的职工和负有一定责任的区队干部。另外3%到5%用于矿或有关部门负有一定责任的职工和负责人。 3、在井下炸药库以外,任何地方拣到一块炸药,能落实到单位的奖励100元,落实不到单位的奖励50元,拣到一发雷管奖励300元,因

13、锈蚀严重、查不清编号落实不到单位的奖励50元。 4、乱扔、乱放丢失炸药、雷管的责任者,每块炸药罚款50元每发雷管罚款300-500元。 5、以上奖励条款如与上级有关文件冲突,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安全应急措施炸药库是矿安全要害部门之一,直接影响到矿井和社会的安全为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应急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炸药库组长任组长,各班值班人员任成员。2、发生事故要直接报告矿调度室,保卫部或直拨盗警110、火警119,说明事故的原因。 3、现场人员要头脑冷静,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和其它必要的手段。 4、敢于同坏分子和自然灾难作斗争,确保矿井和社会的安全。 5、保

14、护好现场,为上级机关和司法部门分析事故立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八、爆破管理一般规定1、井下放炮必须编制放炮作业规程由安监处审批后方可进行放炮作业,进行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放炮作业规程。 2、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办法的规定。 3、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爆破工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6、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应穿棉衣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带静电的化纤衣服。 7、爆破

15、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8、严禁采用糊炮或明火爆破,严禁用爆破的方法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 9、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有效使用各种防尘设施,防止粉尘浓度超限。 10、区队安排完工作后,确定当班当面使用炸药、雷管数量,由区队值班人员填写爆炸领用单,并领取合格的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下井。 11、领取并检查电爆网路检测仪表。 九、爆炸材料的运送与存放管理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3、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工作队员不得同罐上下,并严禁在交接班和人员上下井的时间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炸材料。 6、爆炸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别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7、爆炸材料箱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8、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箱内并加锁,鈅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放。 9、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爆炸材料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爆炸材料箱上。 10、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