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版本和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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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某小区样板区工程补充协议(一)【扣除A1、A10合同价款、调整单体建筑面积、补充室内安装工程清单】合同编号: 发 包 人:某某开发有限公司承 包 人: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二九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3页第二部分 附件部分附件 1:某市样板区工程补充协议(一)价款计取表 第9页附件2:承包人投标某小区样板区工程售楼部钢结构报价书第10页附件3:承包人投标某小区样板区工程售楼部玻璃幕墙报价书第11页附件 4:安装工程设计变更或未列项目计价程序表 第13页附件 5:土建工程主要材料调价表 第15页附件 6:承包人投标某市某小区A7户型报价书 第16页附件 7:室内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

2、合单价表 第44页附件 8:室内安装工程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ABB箱体元件及箱体)第77页附件 9:室内机电安装工程综合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 第124页附件 10:室内机电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表第131页附件 11:配电箱计价方式(适用于用ABB元件组成整箱时) 第132页补充协议书发包人:某市晋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了某小区样板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101x号(以下称原合同),现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对原合同约定的内容予以变更和补充,具体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合同价款调整内容:1.1.调整原合同承包范围原合同承包范围内A1

3、、A10户型为固定总价包干,现扣除A1、A10工程合同价款(不属总包单位施工),土建及安装工程合同包干价共为¥1,914,750.19。1.2.原合同建筑面积调整变更原合同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除A1、A10外)由11526.20调整为11270.19。土建工程合同单方造价暂按1150.00元/不变,安装工程合同单方造价暂按110.00元/不变,扣减合同暂定价款为¥322,572.60。1.3.补充售楼部钢结构及玻璃幕墙工程价款补充承包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售楼部钢结构、玻璃幕墙工程价款,其中:钢结构工程价款为¥303,022.37,玻璃幕墙工程价款为¥759,273.55。(详见附件2、附件3)

4、二、变更合同价款:原合同价款暂定为: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叁万柒仟柒佰陆拾贰元壹角玖分(小写):¥16,437,762.19 现合同价款变更为:暂定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叁角贰分(小写): ¥15,262,735.32。【变更后的合同价款组成,详见本补充协议附件1】三、合同调整具体内容3.1. 原合同协议中 “3.1.1.固定价格包干的承包方式” 条款取消。“3.1.2.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包干的承包方式”按以下变更后的条款执行。3.1.1.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工程A1-a、A3-a、A7-a、A10-a、A18、S3-3、S4-4、售楼部等户

5、型单体土建工程:以上户型的土建工程为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包干,按原合同协议书3.2.7条款执行。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供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如不涉及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增加工作内容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3.1.2.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工程A1-a、A3-a、A7-a、A10-a、A18、S3-3、S4-4、售楼部等户型单体机电安装工程:以上户型的单体机电安装工程为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所以此部分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由发包

6、人提供,按承包人报统一下浮率的下浮后【统一下浮率为0(详见本合同附件7) 】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包干,此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图计算。3.2.原合同协议书中“3.1.3.6本工程的土建工程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3.1.3.73.1.3.9”按以下变更后的条款执行:3.2.1.本工程的土建工程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费部分不予调整)。3.2.1.1. 本工程投标时的当期材料信息价是采用某市市2007年第7期信息价。3.2.1.2. 本工程的土建工程材料价差调整

7、原则:3.2.1.2.1.本工程的钢筋、水泥材料调整原则,采用由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3.2.1.2.2.本工程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之日为止的材料(除钢筋、水泥外)价格调整,均采用由施工当地(某市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若施工当地的材料信息价中没有发布价格的材料,则统一采用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材差调整。3.2.1.3. 将所有的材料由投标时当期材料信息价与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的当期材料信息价进行对比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后价差乘以【1投标下浮率 0 %】(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率)。(措施费只调整模板、脚手架及与其对应的

8、人工费,其余部分不予调整)合同施工期的人工、钢筋、管桩、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砖砌体主要材料,按施工期间(按以上约定地区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的当期材料信息价对比,进行材料价差调整(价差部分不参与下浮,价差只计取规费及税金,其的取费按当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3.2.1.3.1.钢筋材料价差调整原则:由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结构封顶之日为止的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间(超出此施工期间的钢筋价差不予调整,除合同约定顺延工期的情况外),按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间钢筋材料信息价(按此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进行对比调整,调整差价【建筑面积按日后结算时双方确

9、认的每平方米含量该种材料价差】。3.2.1.3.2.人工、管桩、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砖砌体主要材料差额在3以内(含3)的,均不予调整;若差额超过3的,超过3以外的那部分差价则可调整,调整的原则如下:(1)管桩的价差调整原则:以投标时400管桩主材价77.31元/米与施工期间的双方确认的管桩每米的单价对比,进行价差调整。【管桩长度按双方确认的打桩记录表中的入土长度计算(不计送桩长度及桩尖长度)】(2)主体结构部分:材料调整差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材料含量该种材料价差】。(该种材料价差调整时工程数量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结构封顶之日为止的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间每月平均计算)。(3)装饰装修

10、及砖砌体部分:材料调整差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材料含量该种材料价差】。(该种材料价差调整时工程数量按在结构封顶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为止的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间每月平均计算)。3.2.1.3.3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材料含量经双方确认工程量后另定。3.2.2.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按原合同附件6“材料采购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本工程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的价差调整不参与下浮(价差只计取规费及税金,其取费按当地文件规定执行)。3.2.3.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由承包人负责交纳其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考虑。3.2.4.承包人的报价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外,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如

11、承包人漏报、错报的,则视为已包含在其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3.3.原合同协议书中“3.2.2.室内机电安装工程包干价施工范围”按以下变更后的条款执行:3.3.1. 室内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施工范围:3.3.1.1.电气系统根据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的交楼标准(精装修或毛坯),分别按相应交楼标准的施工图纸(包括标示及按施工规范的常规做法)完成单体电表箱(不包括箱内电表)的安装及箱后的整个系统的安装(如精装修交楼标准则装饰灯具不需安装,但须在原装饰灯具安装点上安装座灯头);完成电视电话网络弱电总箱体(不包括箱内元件)的安装及箱后的整个系统的安装;完成单体外至单体内强弱电箱间的电缆套管的

12、敷设(但不需敷设电缆);完成门铃系统。具体施工内容和界面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为准。3.3.1.2.给水系统根据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的交楼标准(精装修或毛坯),分别按相应交楼标准的施工图纸(包括标示及按施工规范的常规做法)完成从单体建筑物内各用户水表后(水表不需安装)至特定点的生活给水系统安装(如精装修交楼标准则龙头不需安装,但须在原龙头安装点上装上堵头)。按施工规范要求安装管道套管、消能器、止水环、防火圈等一切配件。具体施工内容和界面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为准。3.3.1.3.排污粪雨水冷凝水系统 根据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的交楼标准(精装修或毛坯),分别按相应交楼标准的施工图纸(包括标示及按施工

13、规范的常规做法)完成从排水器具至单体建筑第一个沙井或图纸标示位置的系统安装,但洁具不需安装(如精装修交楼标准则只安装蹲厕)。按施工规范要求安装管道套管、消能器、止水环、防火圈等一切配件。具体施工内容和界面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确认的为准。3.3.1.4.防雷接地系统按施工图(包括标示及按施工规范的常规做法)完成整个系统。3.4. 原合同协议书中的“3.2.6.单体机电安装工程”条款增加以下内容:3.4.1.机电安装工程中涉及到材料价格计算的,如需计算采保费的,采保费率均按2.5计算。3.4.2.对发包人已提供了“指定品牌及材料价格表”、“综合单价采用主材价格表”的安装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按以下方式计

14、算:3.4.2.1.指定了品牌的材料的,按签订的材料三方买卖合同价格计算。3.4.2.2.“综合单价采用主材表”里列明是采用当地信息价(即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或指导价)的材料的,参照本补充协议中3.2.1项钢筋材料价差调整原则计算。 3.4.2.3.除以上两点中所包含的材料外,在“综合单价采用主材表”里列出的其余材料,均提供了参考品牌厂家及价格,供承包人与发包人项目管理部、监理单位三方定板时参考使用,三方应在参考品牌的同等质量和价格水平基础上选用合格材料品牌,也可选用提供的参考品牌,原则上结算时此部分价格按表中的单价计算,不作调整。如承包人选用了提供的参考品牌,但采购时个别材料由于整个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供货商对参考品牌的供货价格调整较大(与本表的价格相比)时,承包人应在拟采购前将需调整价格材料的具体数据(材质、规格、到工地交货单价、与本表相比的单价差额、采购数量等)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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