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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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和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学徒期是对某些进入工作岗位的新招劳作者熟悉业务、提升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见习期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选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实习期限。这两种形式与试用期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 (1)期限不同。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见习期一般是一年的时间,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确定方式不同。学徒期是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必必需执行的;而试用期是由约定达成的。 (3)执行对象不同。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劳作者中执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一般关于初次就业的劳作者试用。2.学徒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何区别 学徒期

2、是对某些进入工作岗位的新招劳作者熟悉业务、提升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 见习期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选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实习期限。这两种形式与试用期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1期限不同。 学徒期是按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见习期一般是一年的时间,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2确定方式不同。 学徒期是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必必需执行的;而试用期是由约定达成的。3执行对象不同。 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劳作者中执行;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一般关于初次就业的劳作者试用。3.劳作合同的试用期和见习期、实习期和学徒期该怎么区分 上述四种形式的区别在于:1期限不

3、同:学徒期是按 照技术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时间来确定的;见习期限是1年;试用期 不超过6个月,实习期则没有期限限制。 2效力不同。学徒期、见习期是来源于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而试用期是双方当事人约定 达成的,双方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内自行协商确定期限;实习期则 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源于对在校同学参加施行工作的要求。 3适用范围不同:学徒期主要在某些特定岗位的新招工人中执行; 见习期主要在新录取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中执行;而试用期则对 包括上述人员在内的劳作者均可以适用;实习期适用于在校同学。 1、适用对象上不同:见习期和试用期都含在劳作合同期以内,但见习期一般为应届毕业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

4、劳作者同样适用。 2、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和见习期的一方是劳作者;而处于实习期的一方是在校同学。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见习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作关系,用人单位对劳作者承当无过错责任,与劳作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作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同学实习所在的单位关于实习同学,不承当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在劳作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期限,最长不能超6个月,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作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实习期、见习期的期限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扩展资料: 试用期约定: 用人单位与

5、劳作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作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作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作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作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作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参照资料:实习期-百度百科、试用期-百度百科、见习期-百度百科5.实习期、学徒期与试用期有什么不同 由于用人单位对用工管理概念的模糊,以及一些国有企 事业单位延续了一些原有体制的管理方式,在实际中存在着 见习期、学徒期和实习期等与试用期相关的一些概念。 搞清 楚这些概念,有助于员工识

6、别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从而保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同学而言的概念,是指同学在校期 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参加施行工作的过程。 在法律上区别 是否为实习的惟一标准就是同学身份,即以同学身份到用人 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 业。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经 具备劳作者的身份,就是就业,不是实习。 一般来说,在校 同学在学校安排下或自己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学 生与单位建立的不是劳作关系,不受劳作法的调整与保护。 由于同学不是劳作法调整的对象,同学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 的争议不能作为劳作争议处理。 如果实习过程中出现工伤等 问题,可通过民

7、事纠纷的渠道解决。由于实习期不受劳作法 调整,因此,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也不适用于同学; 实习期间的待遇如何,必需要同学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见习期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针对大中专毕业生新分配 到用人单位工作,必需要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根 据国务院发198919号文件和国家教委87傲学字022 号文件规定,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执行一年见习期 制度。 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其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 级手续。 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 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 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 可见,见习期是统一分配制度下对 同学工作能力的一种

8、培养与考核,但是,试用期与见习期不 可互相替代。目前,见习期已经慢慢退出单位的用工管理。 依据原劳作部对关于劳作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 示的复函相关规定,学徒期是针对某些工作岗位的新 招工人,为了让其熟悉业务,提升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和 学习的期限。学徒期制度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产 物,至今在一些生产技术岗位上仍然沿用,并按照技术等 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学徒期包涵在劳作合同期限内, 只是用人单位在工作管理上的一种安排。在学徒期内,用 人单位应按劳作合同的约定为学徒工安排工作岗位、支付 劳作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学徒期也已慢慢退出单 位的用工管理。6.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是一回事吗

9、学徒期、见习期、试用期是三种不同的期限。 原劳作部办公厅对关于劳作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第3条和第4条指出,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升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执行劳作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纳,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建立劳作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视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涵在劳作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使用期不得超过半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 见习期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7.实习期、试用期、见习

10、期的区别 试用期:劳作部办公厅对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建立劳作关系后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视察期。 两种特别的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选用的国家公务员执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选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别状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作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用人单位有权利在劳作法的规定内,依

11、据实际状况制定科学有用的试用期管理制度。 劳作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者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涵在劳作合同期限内。 劳作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 二、实习期实习,是指同学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加施行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同学。 关于实习,劳作部关于落实执行劳作法假设干问

12、题的看法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作关系,可以不签订劳作合同。 同学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同学。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有意与符合劳作者资格的非在校同学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同学也存在事实劳作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 同时用

13、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三、见习期见习期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后的一种考核制度。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执行一年见习的制度。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见习期一般为1年,见习期间执行见习工资,并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并且见习,主要针对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作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不适用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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