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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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海口那佑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时间:二一三年一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建设项目由海口那佑实业有限公司筹备建设,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地理位置详见图1-1。1.1.2 建设背景为满足海口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地区建筑用石料的要求,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海口市建筑用砂石粘土采矿权设置方案,在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设置一个采矿权,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挂牌出让。海口那佑

2、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最终竞得该采矿权,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矿区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矿石资源的品质较好,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建材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本项目位于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西北面荒坡上,东距红旗镇约5.5km。由于之前私人偷采,矿区中部目前存在一个大采坑。矿区可采面积0.367km2,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m3/a。行政属于红旗镇管辖,矿区借道红旗旧州公路,通过G223道路可直接进入海口市区,交通比较方便。1.2 工程概况1.2.1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由采矿场、排土场、破碎车间、碎石堆场、维修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3、。表1.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 位数 量备注一地质1矿区范围面积km20.3672储量计算范围面积km20.3673矿体赋存标高m+19.5+33.5开采标高4矿产资源储量万m3231.713335矿石体重t/m32.752.742.76二采矿1开采方式露天开采2设计确定的开采储量万m3185.373覆盖层万m3113.274剥采比m3/m30.615矿山建设规模万m3/a30实方6采剥总量万m3/a48.37采矿方法小型挖掘机采剥法8开拓运输方式公路汽车9最终开采境界面积km20.36710最大采高m1411最终边坡角度7012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8013基建时间年0.514申

4、请服务年限年615年工作天数天300间断工作制16每天工作班数班2班每班8小时1.2.2 开采工艺流程采矿的工艺过程为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矿石外运,废土石运往排土场)。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设计推荐采用沿固定边帮汽车螺旋式展线公路-汽车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采矿场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台阶高度10-15m,最终边坡角70。矿山采用140型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方式,挖掘机装车,东风牌8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从采场运往生产区,废石从采场运往排土场,矿山矿生产规模为30万m3/a,年采剥总量48.3万m3/a。矿山生产流程及污染流程如下: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

5、噪声、固废、粉尘噪声、粉尘、废气 运输筛分破碎铲装穿孔与爆破矿岩 矿山生产工艺及污染流程图矿山采用分层台阶式开采,具体见下图。1.3 项目产业选址合理性分析1.3.1 与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玄武岩)开采项目,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没有关于玄武岩矿开采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条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解释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本项目的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与海南省、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

6、用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开采区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全省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12个,总面积88787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其中西部的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乐东抱伦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昌江王下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东方二甲不磨金矿重点开采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49个,总面积6057.5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

7、钴土矿、钼、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地质遗迹(公园)的一、二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城镇、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圩堤及其周围300500米范围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大中城市规划区,国家或省确定的禁止商业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等,军事禁区等划为禁止开采区。全省共划分4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总面积18290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

8、本项目位于红旗镇那佑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2)与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相关内容,开发规划区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开采四类。“(一)鼓励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条件和市场前景好、经济和资源效益高、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地区及矿区。包括海府中心城区的改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长昌的高岭土、耐火粘土、砖瓦用油炭质页(泥)岩粘土,新坡镇南黎山、红旗镇咸来建

9、筑用玄武岩石材等4个鼓励开采规划区”。“(二)限制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具有比较优势,但市场容量有限,或者是对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将生产一定不良影响的地区及矿区。包括:长昌的褐煤,海府中心城区的地下水,南渡江流域部分地段的建筑用河砂等矿种共14个限制开采规划区”。“ (三)禁止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被城市建设压覆、或者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影响而不得开采,以及矿石质量差而经济效益低下的地区及矿区。包括:海口金牛岭的沸石,石山的浮石,西湖庙的硅藻土,褐铁矿、泥炭、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下游部分河段河砂等矿种,海口城区至东营沿海一带第四 系潜水、海域珊瑚礁和海滩岩共11个禁止开采

10、规划区。”本项目位于红旗镇那佑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1.3.3 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区内用地范围属于林地、园地、牧草地。项目建设需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或征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

11、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

12、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

13、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

14、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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