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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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XXXX-XX-XX实施XXXX-XX-XX发布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Coding Standard for House Code(初稿)JCJXXX-XXXXP 备案号:JXXX-XXXXJCJ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UDC 公告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编码原则与代码结构4、赋码规则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2、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北京市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邮编:100055)。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信息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中国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委员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沈阳市房产局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于伟、王海、陈岱林、闵锐利、雷娟、方天培、殷悦、王玉恒、杨寒光、石犇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 则42 术 语53

3、编码原则与代码结构64赋码规则7附录A 房屋代码赋码示例8标准用词说明9引用标准名录1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42 Terms.53 The principles and structure of House Code.64 Coding for House Code.7Appendix A The example of House Code 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9Normative standard101 总 则本标准规定了房屋代码的编码对象、代码结构及编码规则,使每一个编码对象均获得一个始终不变的唯一

4、代码。2 术 语2.0.1 房屋 House供人们生产、居住或者作其他用途的永久性建筑物的总称。本标准中为幢和户的总称。2.0.2 幢 Building 指独立的、同一结构的、包括不同层次的房屋。本标准中,针对楼房定义为自然幢,针对平房定义以院落。2.0.3 户 Unit可对其独立进行房屋权属管理的最小房屋单元。2.0.4 房屋代码 House Code 指房屋的幢代码和户代码总称。2.0.5 幢代码 Building Code指赋予特定幢房屋的识别代码。2.0.6 户代码 Unit Code指赋予特定户房屋的识别代码。2.0.7 形心 Centroid房屋垂直投影面的几何中心。3编码原则与代

5、码结构3.0.1 房屋代码要求具有唯一性、适用性、规范性、简明性。3.0.2 所有房屋均应赋予幢代码及户代码。3.0.3 幢代码与户代码采用相同结构。3.0.4 房屋代码应为特征组合码,由23位组成。前22位为本体码、最后1位为校验码。从左至右排列依次为:9位行政区划代码、4位竣工年份代码、4位幢顺序码,5位户顺序码,1位数字校验码。房屋代码结构如图3.1.1所示。本 体 码校验码码 户顺序码幢顺序码竣工年份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图3.1.1 房屋代码结构图3.0.5 9位行政区划代码以该房屋座落为依据生成,表征地域特性的数字代码。3.0.6 4位房屋竣工年份代码以该房屋建成时间为依据生成,表征时间

6、特性的数字/字符代码。3.0.7 4位幢顺序码以产生该幢房屋的幢赋码顺序为依据生成,表征幢唯一性的数字代码。3.0.8 5位户顺序码以产生该户房屋的户赋码顺序为依据生成,表征户唯一性的数字代码。3.0.9 1位校验码以22位本体码为依据生成,用于自动检校的数字/字符代码。4赋码规则4.0.1 所有建成房屋应按本规则完成房屋幢代码及户代码的赋码。4.0.2 房屋代码一经产生,不可变更,永久有效。4.0.3 房屋代码各码段赋码顺序为行政区划代码、竣工年份代码、幢顺序码、户顺序码、校验码从左至右依次生成。4.0.4 行政区划代码赋码规则:1 具备有效的行政区划地理信息图层及房屋建筑物图层的,按照当地

7、当年行政区划的地方标准的规定,以房屋建筑物图层图斑的垂直投影外围轮廓形心所属的行政区划代码为依据,编制可表征街乡一级的数字代码;2 缺失有效的行政区划地理信息图层或房屋建筑物图层的,以房屋坐落中表征街乡一级的文字描述为依据,按照当地当年行政区划的地方标准的规定,编制相应的数字代码。4.0.5 竣工年份代码赋码规则:1 能确定竣工年份的房屋,记为4位年份数字;2 不能确定竣工年份,但可确定其竣工年代的房屋,第13位记为竣工年代相应数值,第4位记为*;3 仅能确认竣工所在世纪的房屋,第12位记为竣工相应世纪数字,第34位记为*;4 竣工时间未知的房屋,记为*。4.0.6 幢顺序码以已确定的行政区划

8、代码和竣工年份代码为特定范围进行赋码,按照生成幢的时间顺序从0100开始编排。4.0.7 户顺序码以已确定的行政区划代码、竣工年份代码和幢顺序码为特定范围进行赋码,进行幢代码赋码时,5位户顺序码记为00000;进行户代码赋码时按照生成户的时间顺序从01000开始编排。4.0.8 校验码以已确定的本体码为基础,按如下方法计算生成:1 按22位数字本体码加权求和公式,得出加权合计值S S=Sum(Ai*Wi),i=0,.,21 (4.0.8-1) 式中:Ai:表示第i位置上房屋代码的数字/字符(当该代码位为*时,Ai取10)Wi:表示第i位置上的加权因子,按2i+1对11求模得到,公式如下:Wim

9、od(2i+1,11) (4.0.8-2)得出 Wi:2 4 8 5 10 9 7 3 6 1 2 4 8 5 10 9 7 3 6 1 2 4 2 计算加权合计值S对11的模Y,公式如下: Y=mod(S,11) (4.0.8-3) 3 查表4.0.8,通过模Y得到对应的校验码。 表4.0.8 校验码Y012345678910校验码0123456789*4.0.9 房屋本身情况发生变化时,在户分割或合并时,幢代码不变,产生变化的房屋应按本规则第4章的规则生成新的户代码,原户代码不得重复使用。4.0.10 房屋改扩建时,房屋竣工年份代码保持不变,幢代码不变,产生变化的房屋应按本规则第4章的要求

10、生成新的户代码,原户代码不得重复使用。如果改扩建引起了房屋幢定义根本改变,则应对房屋代码(包括幢、户代码)按第4章的规则生成新的房屋代码。附录A 房屋代码赋码示例A.0.1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2006年竣工的房屋,幢顺序号为109,依赋码规则,其房屋幢代码为11010101020060109000003。该幢代码结构图如图A.0.1所示。校验码码本 体 码 110101010 2006 0109 00000 3 户顺序码幢顺序码年份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图A.0.1 幢代码结构图A.0.2该幢房屋有3户,依赋码规则,户代码依次为11010101020060009010012,11010101020

11、060009010026,1101010102006000901003*。其中,第一户的户代码结构图如图A.0.2所示。 校验码码本 体 码 110101010 2006 0009 10001 2 户顺序码幢顺序码年份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图A.0.2 户代码结构图标准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照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引用标准名录JGJ/T302003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DB11/T 064 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ISO 7064:1983 Data pro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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