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稳定社会管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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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检察院稳定社会管理交流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基层检察院处在执法办案的前线,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稳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检察机关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提高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能力,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突出打击危害社会管理和稳定的刑事犯罪。针对社会治安形势,依法履

2、行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和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惩治各类破坏社会管理、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灵活运用“两减少、两扩大”等轻缓刑事政策,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推进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普通刑事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等,要认真评估可能存在

3、的不稳定因素,明确提出意见,科学制定预案,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舆情分析和民意调查,了解群众诉求,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尽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重点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立案等开展书面或口头释法说理,不断提升检察人员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注重加强教育疏导,析法明理,理顺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效防止过激行为

4、;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做好检察环节执法办案调解说理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通过参与、服务、协调、监督等方式主动融入大调解体系,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平安创建活动;重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在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的同时,加强对网络犯罪新情况、新特点的研究,及时提出建议,促进网络管理,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

5、犯罪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犯罪情况的分析,深入研究发案原因、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及建议,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二、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大部分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行政管理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等社会管理组织中,因此,依法查处社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对于促进有关机关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严肃查办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严肃查办社会管理机关、组织和管理人员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

6、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管理领域侵害民生民利和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国家权力的依法行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拓展防止腐败的领域。继续深化对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案件剖析等工作,充分运用职务犯罪预防年度工作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有关机关和组织加强管理,依法行政,防止和堵塞社会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依法履行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

7、用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标追求。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和监管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和细化诉讼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规范执法监督关系,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把监督纠正个案问题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开展经常性监督与开展专项监督,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强化监督制约与加强协作配合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异常

8、执法行为,加大对不立案、撤案、判无罪、改变定性等执法活动合法性和正当性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判决不公的案件,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把解决群众司法诉求作为重要抓手,深入研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综合运用量刑建议、庭审辩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保障诉讼活动依法进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更深层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发展。 拓展民事行政监督。针对民商事争议和社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集中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民行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和落实民事行政申诉及抗诉案件适用检察建议提起审判

9、监督办法、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检察监督办法等规定,理顺和规范执法关系。探索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有效地拓展和延伸民行监督工作。认真受理不服民事判决申诉,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工作的监督,规范执行监督的范围、途径和措施,提高监督的效率。积极开展调解监督、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改善控告申诉工作。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的“窗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办法,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热情接待来访群

10、众,积极办理来信来访案件,努力提高处理人民群众信访问题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首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着力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答疑说理以及“两见面”、“两承诺”等有效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苗头,把问题处理在基层,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规范监所检察。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取保候审,以及超期羁押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建立和完善监外执行的交付、监管、考察、监督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无缝衔接管理,纠正脱管漏管,维护监管秩序;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试点和推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规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定期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帮助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尽快回归社会;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治人员再犯罪、社会闲散人员犯罪的调查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教育管理措施,有效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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