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实务: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入).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入)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跨县(区)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并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入)。 二、服务对象 因住所、经营地点在不同县(区)间发生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已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在原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跨区迁出)之日起30日内。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三)附送资料 1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一式一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
2、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税卡、税控IC卡;4税务登记(跨区、区内)迁移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2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5条;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发2006136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总机构办理迁入后,应及时通知各分支机构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08版汇总(合并)纳税信息维护”中总机构相关信息的变更工作;分机构办理迁入后,应及时通知总机构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08版汇总(合并)纳税信息维护”中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变更工作。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