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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以公开发行,也可发非公开发行。其中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下文简称“配股”)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下文称“增发”);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章共分4节第一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准备工作大纲要求:掌握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一般规定、配股的特别规定、增发的特别规定。熟悉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申请程序。掌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掌握新股发行申请文件的编制和申报的基本原则、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以及文件目录。知识点一、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法定条件及关注事项(一)基
2、本条件1.健全、良好的组织机构2.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其他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二)一般规定(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6点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5条)(1)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2)内控制度健全;(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财产、财务分开,
3、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5)最近l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7条)(1)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7)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5条)(2)最近3年及l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
4、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5)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条)5.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5条)(1)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多选题)6.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P232233,6条,多选题)(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
5、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最近l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三)配股的特别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多选题),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
6、配售数量70%的(单选题),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单选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单选题)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四)公开增发的特别要求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须符合一下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单选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例题1判断题】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可采用包销
7、或代销的发行方式。()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用代销的方式发行。 【例题2单选题】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要求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A.税后利润的50%B.税后利润的20%C.可分配利润的50%D.可分配利润的30%正确答案D 知识点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的规定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2.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商务部)事先批准。(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的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目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关于发行限售期限的
8、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且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3)董事会拟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多选题)发行对象属于以上规定之外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并且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12个月内不能转让。(三)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7条 P249)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9、罚,或者最近l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6.最近1年及l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例题3单选题】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时,发行对象不超过()名。A.4B.6C.8D.10正确答案D 【例题4多选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的规定有()。A.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B.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C.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D.发行对象不能为自然人正确答案ABC 知识点三、新股发行的申请程序(5步)(一)聘请
10、保荐人(主承销商)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如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l0名股东的,则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是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应当由保荐机构保荐,并且向证监会申报。(二)董事会作出决议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法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新股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三)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决议1年
11、有效;决议失效后仍决定继续实施发行新股的,须重新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四)编制和提交申请文件(五)重大事项的持续关注【例题5判断题】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应该是2/3以上通过。 知识点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彻底了解发行人各方面情况、设计发行方案、成功销售股票以及明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责任范围的基础和前提,具有重要意义。(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前的尽职调查(大部分尽调工作集中在这个阶段)P236至少达到三个目的:1.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面临的风险。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
12、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发行条件。3.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募集文件真实、完整、准确。(二)持续尽职调查责任的履行1.发审会前重大事项的调查P237发生对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价格、或者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保荐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递交书面说明。2.发审会后重大事项的调查P237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的,封卷后至刊登募集说明书期间(发审会后至发行前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或者调整盈利预测,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送重大事项说明或专业意见以及修改后的募集说明书,涉及会计师新出具专业报告的,会计师
13、也要出具会后重大事项专业意见。3.招股说明书刊登前一工作日的核查验证事项P238239核查拟刊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与封卷稿是否存在差异,保荐人及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声明或者承诺。4.上市前重大事项的调查P2395.持续督导P239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创业板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保荐机构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书”。知识点五、新股发
14、行的申请文件(一)申请文件编制和申报的基本原则1.申请文件是上市公司为发行新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必备文件。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上签字,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并由至少两名从业资格人员签字。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资信评级报告。4.发行人根据证监会会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5.对未按规定要求制作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可不予受理。(二)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7条,P255)1.发行人和保荐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初次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两份;在提交发审委审核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书面文件份数补报申请文件。2.纳入发行申请文件原件的文件,均应为原始文本。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始文本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始文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需要由发行人律师鉴证的文件,发行人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