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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保险代理合同范本下面是我分享的保险代理合同书3篇 保险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参阅。保险代理合同书1合同编号:_第一条约因保险公司名称_,公司法定地址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其户籍所在地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
2、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条代理期限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第三条代理区域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第四条代理权限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
3、代理行为: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1)个人寿险();(2)个人健康();(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乙方
4、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
5、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第八条保证与担保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元。第九条专属代理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第十条
6、其他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关
7、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
8、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
9、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第十五条附则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代表:(签字)_乙方:(
10、签字)_代理人资格证书号:_代理人展业证书号:_居民身份证号:_户籍所在地:_住所地:_邮政编码:_签署地: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保险代理合同书2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
11、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第四条 责任范围(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4.甲方在处理乙方
12、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3、(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