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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批后实施工作流程第一部分:征地预公告及调查确认阶段(涉及的 政府部门:市规划局,市测绘所,区政府、区国土房管局、区统计局)前提条件:1、用地涉及的 区政府牵头部署,召集镇(街)、村、经济联社和生产队干部,做好被征收土地农民群众的 宣传发动工作,不要出现农民对抗征地和信访上访的 情况,维护社会稳定.2、申请单位向市规划局申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各区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征地预公告.申请单位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属于省政府批准的 城镇批次用地的 ,区国土房管局同时代为受理其他报批申请资料)A环节: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2、,申请单位同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办以下资料:1、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及评估审核意见(向市国土房管局、省国土资源厅申办);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向市国土房管局、省国土资源厅申办);3、环境影响评估资料(向市环保局申办);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向市规划局申办);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向市规划局申办).上述资料需在第二部分E环节提供区国土房管局拟订并发布征地预公告,告知被征地村拟征地的 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B环节:区国土房管局同时核发或提供拟征地范围涉及的 被征地村的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需在第二部分G、H环节提供申请单位委托市测绘所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区
3、国土房管局负责与被征地方对拟征土地的 权属和地上附着物的 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16天)区统计局协助提供被征地村的 前三年产值数据.(根据测量结果提供相应地类的 产值数据)测绘所对拟征土地的 地类、面积、界址以及地上附着物的 现状进行测量;被征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带测绘所到被征地地方测量;被征地方工作由被征地街办事处或村委会负责落实.(16天,时间以被征地方同意测绘开始计算)C环节:涉及征占用林地的 ,申请单位同时向区、市、省林业局申办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需在第二部分F环节提供测绘所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区国土房管局审核权属、地类.区国土房管局与被征地村和农民确认调查结
4、果.第二部分:制定征收土地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 和供地方案 ,组织征地听证阶段(涉及的 政府部门:市规划局,区政府、区国土房管局)市或区国土房管局制定补充耕地方案 (报省政府批准的 城镇批次用地,由区国土房管局拟定方案 )D环节: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供地方案 根据市测绘所测绘后提供的 被拆迁房屋数据,区国土房管局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送达听证告知书.(自完成拟拆迁房屋测量之日起)申请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不申请听证区国土房管局出具农民放弃听证书面说明农村集体或农民申请举行听证会(法定5个工作日)结果在G、H环节提交申请听证由区国土房管局编制听证通
5、知书由区国土房管局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当地农民(法定7个工作日)区国土房管局举行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听证会E环节: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申请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及评估审核意见;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3、环境影响评估资料;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F环节:涉及征占用林地的 ,申请单位提供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区政府出具对征地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可行性的 书面承诺H环节:报省政府批准的 城镇批次用地:区国土房管局拟定农转用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 等报批材料,审核并草拟报批请示,连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等资料,报送市国
6、土房管局.G环节:单独选址项目 或 报国务院批准的 城市批次用地:申请单位将区国土房管局出具的 征收土地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和其他报批资料,一起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番禺、花都所有用地,均由两区局拟定报批方案 )第三部分:审核或拟定“一书四方案 ”(“一书三方案 ”)上报市政府阶段GH(涉及的 政府部门:市国土房管局)报省政府审批的 城镇批次用地: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农转用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 等报批材料.单独选址项目 或 报国务院批准的 城市批次用地:市国土房管局拟定农转用方案 、补充耕地方案 、征收土地方案 、供地方案 等报批材料.市国土房管局草拟请示,上报市政府.第四部分:
7、上报审批阶段(涉及的 政府部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市计委、市财局,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市国土房管局整理报批资料,草拟请示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并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有权审批的 直接批准,无需继续上报);省政府审核后上报国务院,省国土资源厅同时上报国土资源部,由国务院批准.用地经批准后,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缴款通知书.市政府安排缴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市政府、市计委、市财局)申请单位缴交征地管理费.(国土资源部批复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文件.第五部分:批后实施和供地阶段(涉及的 政府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区国土房管局、征收
8、税费的 相关部门)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征地公告(两公告合一),通知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征地补偿安置,通知申请单位配合.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征地补偿安置,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征地补偿款.申请单位支付征地补偿款、缴纳征地税费、落实安置措施.区国土房管局出具征地结案函.申请单位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单位动工开发建设.市国土房管局与申请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或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9、。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
10、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
11、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12、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
13、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
14、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