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荐下载: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小编希望 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居间服务合同虽然是合同双方亲自进行的签署盖章,但是我们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谨慎小心。许多人在订立居间合同后却达不到预期想要的效果。那么我们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呢?为你解答。居间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 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
2、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
3、取中介服务费。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例如,居间人串通第三人虚报加
4、工任务而中介费根据合同标的额的百分比提取,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高额加工承揽合同,按百分比给居间人提取了中介费,但在实际履行中第三人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当委托人找居间人时居间人以合同的解除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退还中介费。此时委托人往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的串通,只能吃哑巴亏。我们在订立居间服务合同注意啥呢?居间人所从事的是商业活动,他的一切活动都是以能够赚取利润为目的。若是能够签订更多的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居间人的获益也就越大。因此居间人可能会在描述问题的时候脱离事实,或者增大难度,使得他们的利益更高。因此我们订立居间合同的时候应当小心谨慎。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