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60234060 上传时间:2023-07-28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11.8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5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弘焱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俊海联系方式13846833999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兴家村地理坐标东经1301714.322,北纬464907.29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3 生物质燃料加工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2、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021年11月至12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470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编制依据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文件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3 生物质燃料加工254;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2、产业政策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一、农林业中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等),为鼓励类,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3、行业政策3.1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表1-1 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名称正常要求本项目情况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二) 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1加强电力、冶金、石油石化、建材、焦化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治理。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

4、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硫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到2015年年底,完成对燃煤电厂、钢铁烧结机、石油炼化、新型干法水泥窑、炼焦炉、工业炉窑等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运行,确保实现达标排放。2加强对燃煤锅炉及窑炉等治理。规模在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确保达标排放。循环硫化床锅炉要全部安装静电、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抛煤机和往复炉排等层燃锅炉要使用含硫量低于0.5%、灰分小于27%、全水分15%以下、低位发热量不低于4700千卡/公斤的

5、洁净配煤,并综合考虑加大动力煤洗选力度、清洁能源替代等多种措施。冲天炉完成电炉改造,或实施每小时5吨以上热风炉和湿式除尘器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燃煤窑炉完成煤气发生炉、水煤浆燃烧器等技术改造或使用清洁能源,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设置布袋除尘器,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要求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3.2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表1-2与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名称正常要求本项目情况黑

6、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排污许可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核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规范固定源信息化监管常态化运行,逐步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排污交易制度对接。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本项目生产车间为密闭设置,生产车间和锅炉均设置布袋除尘器,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7、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3.3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NY/T1878-2010)表1-3与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NY/T1878-2010)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分析5、规格及性能指标5.1基本性能要求项目颗粒状燃料主要原料为草本类主要原料为木本类直径或横截面最大尺寸(D),mm25长度,mm4D成型燃料密度,kg/m31000含水率,%13灰分含量,%106低位发热量,MJ/kg13.416.9破碎率,%6本项目生产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主要原料为秸秆为草本类,产品直径为15mm,长度约为5cm,密度是1100kg/m3,含水率为10%,灰分含量为3

8、.7%,低位发热量为16.4MJ/kg,破碎率约为3%,产品性能指标满足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NY/T1878-2010)5.1基本性能要求7、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7.2包装:颗粒状生物质成型燃料应进行包装,采用覆膜编织袋、塑料密封袋、覆膜纸箱等具有一定防潮和微量透气能力的包装物等进行包装,有条件的也可以用集装箱本项目采用覆膜编织袋进行包装,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NY/T1878-2010)7.2包装要求7.3运输:运输时,要防雨、防火、避免碰撞,散装产品要采用密闭运输本项目运输时防雨、防火、避免碰撞,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NY/T1878-2010)7.3运输要求

9、7.4贮存:产品的贮存场地应具有防水、防火等措施,包装产品码放整齐,散装产品贮存时应注意防尘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产品贮存于密闭产品库中,库房内设有灭火器等防火设施,符合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NY/T1878-2010)7.4贮存要求3.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表1-4 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的符合性分析要求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重点在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推进,其它区域结合本地秸秆资

10、源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选择。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锅炉、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等技术。鼓励支持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改造或更换为生物质锅炉,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按照全省生物质发电规划,根据各地秸秆资源条件、分布特点、收集半径及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好生物质电厂消耗秸秆。本项目为秸秆固化成型制成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中(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积极推广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3、 “三线一单”符合性本项目位于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兴家村,生态保护红线为一般管控区,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为受

11、体敏感重点管理区,土壤为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为一般管控区,资源利用上线为一般管控区。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排污状况和区域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本工程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见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表1-5 生态保护红线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类别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其余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兴家村,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红线和有优先保护单元,属于一般管控单元。2) 环境质量底线大气表1-6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类别大气(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空

12、间布局约束区域内原则上禁止布局高污染项目。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改造。污染物排放管控1. 城市建成区内企业生产工艺、治理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 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3. 加强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4. 支持企业开展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工业节水等绿色化升级改造,实施重点行业和企业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循环再生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商住、学校、医疗、

13、养老机构、人口密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位于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兴家村,周围无学校、商住、医疗、养老机构、人口稠密区和公共服务区,办公室冬季供暖由燃烧生物质锅炉提供热量,产生的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高的烟囱进行排放,生产车间烘干采用电加热,车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在采取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水环境表1-

14、7 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类别水环境(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提高规模化养殖占比,禁养区外新建、扩建和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控。加大涉水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加强污水厂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水体。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提高畜禽粪便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议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强节水管理,提高中水回用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兴家村,管控区分类为重点管控区,本次评估水环境分流域管控表,执行松花江干流流域管控标准。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不外排。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土壤表1-8土壤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类别土壤(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强化土壤环境调查,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明确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纳入环保“三同时”管理。2.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未利用地的开发应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经科学论证与评估,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技术指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