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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广西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 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 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环发202357号)重点工作相关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 保卫战,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任务,编制本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 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
2、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 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 核心,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 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 同治理、联防联控,分解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 门责任,推动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1.二、 工作目标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区 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8%,细颗粒物 (PM 5) 平均浓度不高于 27.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0.0%。各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 PM.5浓度、重污染天数比率目标任务详见附
3、表,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氮氧化物 (NOx) 重点工程减排年度目标另行分解下 达。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由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下达。三、主要任务(一)持续开展产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1.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 项目盲目发展,新建和扩建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石化、 现代煤、焦化、煤电、化工等“两高”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和自 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 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拟建、在建的 高耗能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 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 (发改产业20211
4、46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 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1) 1609号)等文件要求,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 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根据能耗、产能、生态环境容量等制约要素,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和制度建2设,依法依规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根据国家修订的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按要求淘汰或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 治理难度大的工艺和装备。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 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5、。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化 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推动煤 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着力整合供热资源, 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 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 散煤。实施工业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或热电联产供汽供热替 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已落实合 同气源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 (牵头单位:自治区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 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3. 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
6、重点针对精细化工、纺织印染、包 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砖瓦、机械喷漆 加工等企业集群,开展排查及分类治理,制定“一群一策”整治提 升方案,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 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3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 保治理水平。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鼓励 支持南宁、柳州、贵港等市条件成熟的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 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 心等涉 VOCs “绿岛”项目,实现VOCs
7、 集中高效处理。(牵头单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二)加快实施工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1. 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各设 区市在2023年6月底前对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 用企业制定完善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并组织实施。全 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 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 熟的工艺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中央、自治区 企业
8、加大使用比例。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大力推行绿色建材产品和绿色产品认 证;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 道路交通标志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410%的工序,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牵 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 持续开展简易
9、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清理整治。 各设区市全 面梳理VOCs 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VOCs 废气排放特征、组分等匹配性,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 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 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 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达标 排放。2023年5月底前上报简易低效VOCs 治理设施问题清单, 2023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确需一定整改周期的,最迟在相 关设备下次停车(工)大修期间完成整治。持续推进VOCs 问题 整改,开展已完成整改问题“回头看”复核,确保各问题整改到 位,完成下达的问题整改完成比例等指标任务。 (牵头单位:自
10、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3.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 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 造。全面排查含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 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 准要求的开展整治。石化、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行业重点治 理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 预处理池和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 LDAR 不符合标准规范等问题;焦化行业重点治理酚氰废水处理未密闭、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5泄漏等问题;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 果差、含
11、VOCs 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环节无组织排放等问题。(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4. 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推进65蒸吨/小时以上燃 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2023年 6月底前组织相关企业(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计划。 鼓励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和自备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柳 州、北海、防城港、贵港等市督促指导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港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按计划推进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确保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100%完成并实现稳 定运行
12、。持续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5. 实施工业锅炉和炉密提标改造。 组织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 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进行排查 抽测,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 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 (SCR)、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 (SNCR)、 活性焦等成熟技术。(牵 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6.提高多污染物排放源监管能力。6- 开展含VO
13、Cs 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 严格执行涂料、 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 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 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 VOCs 含量限值 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高发季节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 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使用企业,依法追究责任。(牵 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海关。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 各设区市认真对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梳理完善涉VOCs 和 NOx 重点行业企业,筛选排放量限值时排污总量占比不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放总量的 65%,纳入大气环境重点
14、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不具备实施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条件的, 应安装能间接反映排放状况的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推进污染源监控数据归真,切实发挥监控监管作用。(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加强污染源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加 快配备便携式VOCs 检测仪,石化、化工企业集中的市、县级生 态环境部门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各设区市要整合执法、监测、 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针对储罐、装卸、敞开液面、动 静密封点、废气收集治理、废气旁路、非正常工况等关键环节, 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要
15、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确保VOCs 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 7-线监测、热点网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三)深化实施移动污染源防控。1. 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 严格落实推进多式联运高 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2022 2025年),加 快建设多式联运骨干通道,提升大宗货物运输绿色化水平,在 柳州、防城港、钦州、百色、贺州等市重点区域,加快煤炭、 矿石、粮食、钢材、建材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 转水步伐。新建及迁建煤炭、矿石、焦炭大宗货物年运量150 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 管道。充分挖掘城市铁路站场和线路资源,创新“外集内配”等 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2023年全区铁路货运量达到9900 万吨,水路货运量达到41920万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5% 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中国铁路南 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 推动柴油货车清洁化。202 3 年 7 月 1 日,实施轻型车和重 型车国6b 排放标准。加强对本地生产货车环保达标监管,开展 车辆环保达标一致性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