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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自查可以不纠?税务筹划优质文档2017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税务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频频见诸报端。案件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导致税务稽查人手捉襟见肘。为了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税务机关充分发动企业自身力量,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当企业接到“自查自纠”通知后,对需要自查期间发现的涉税问题,是“主动纠正”以期取得“坦白从宽”的处理,还是抱着“掩耳盗铃”的心理“蒙混过关”呢?一、自查不纠的后果自查过程中,“侥幸”能“幸运”吗?我们看一个案例。案源: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皖07刑终92号案由(为便于阅读,有删减):被告单位丰某公司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
2、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计24,638,880.22元,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57.28%。被告人罗某、周某身为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明知公司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公司自查自纠及税务稽查检查过程中,仍不作调整修正,负有管理的直接责任。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逃税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终审判决:(1)丰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四十三万元;(2)罗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3)周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4)丰某公司逃避缴纳的税款计二千二百八十四万五千三百二十六元九角九分,继续追缴。二、自查自纠的后果如果
3、企业在自查过程中对于以往逃避缴纳的税款予以补足,是否还会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文件同时规定,有上述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友情提示】法律还是讲道理的,至少会给初犯者自我救赎的机会。第一次
4、犯错,即便是打错,改正即可,无需入刑。但若得寸进尺、屡教不改就要另当别论,该入刑还是要入刑的。这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宽严相济的原则。因此,当面对“自查自纠”时,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还是要主动“纠”出问题的。有错不纠,后果很严重!总而言之,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的因素还很多,远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内容,因此,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一定要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树立合法税务筹划观念,深入研究税法规定,充分领会税法精神,做到合理筹划并纳税,以达到合理运用企业有限的资金,增加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稳定长远的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