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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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秘书部考评制度考评对象: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全体成员一、 秘书部考评综述为更好地促进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的自身发展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现制定本考评细则,作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认定:内部优胜劣汰、职位升降以及评选优秀的依据。考评以50分为基础,不设上限,根据各方面表现情况上下增减,于每月月末将考评结果以办公室公示为主,例会宣讲为辅的形式予以公布。考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做到加分有理,扣分有据,使成绩结果能真实反映各成员的表现情况。考评分为日常考评和活动考评两大部分。具体细则如下:二、 日常考评1、 值班考评值班要

2、求:1)严格按照值班表规定班次准时值班,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2)值班期间须佩戴工作证,态度端正,热情接待来访同学,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并与相关负责人(各部正副部长)取得联系。 3)按照一定格式规范记录值班日志,办公室用品为青志财产,借出归还系有档案记录;完善交接班工作的处理,尤其是每天的最后一班需要确认好当天事务,并对明日事务进行贴示。 4)值班结束后打扫办公室,办公室整洁标准需要做到地面整洁,档案资料及宣传画报等不得随意摆放。扣分细则:l 无故缺勤扣3分,迟到、早退扣2分,因病因事缺勤或迟到早退未能及时通知秘书部者视为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请假2次扣2分。l 因故换班需将结果提前通知秘书

3、部,顶班者迟到早退同样扣分。l 如在值班期间被中心派遣去组织、参加活动,完成工作后,必须由主席团开具证明,交与秘书部,不计入扣分。l 值班时不佩戴工作证,扣1分。l 主动顶替因事因病缺勤的成员者,或非值班时间在中心有效工作者加1分。l 值班期间未完成值班记录或未按规范认真记录者,扣1分。l 值班后未对办公室进行清理或清理不达要求的,扣1分。l 值班时态度欠妥受到投诉者,扣1分。l 无特殊原因一学期内值班请假不得超过4次。2、会议考评会议考勤要求:1) 不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2)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尤其是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需了然于心。3) 积极为工作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建议。扣分细则:l 无故

4、缺勤扣3分,迟到、早退扣2分,因病因事缺勤或迟到早退未能及时通知秘书部者视为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请假2次扣2分。l 无会议记录或记录潦草敷衍的,扣1分。l 提出卓有成效的意见或指出工作中的问题商议后被采纳接受的,每次加3分。l 对于会议布置的任务没有及时完成的,扣1分;未完成的,扣2分。三、活动考评1、工作考评青志的工作采取逐级负责制,。同样,工作评分采取分级负责制。考评通过打分形式体现,在月末予以公示。l 正副主任根据各部工作完成的质量优劣、时间早晚、积极性高低以及其他方面综合部门表现对各部正副部长进行打分,以月为单位,打分以百分记,为保证公平,正副主任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各部正副部长有权

5、要求查看工作记录或要求听取给分原因。打分结果于月末最后一次例会上予以公布,并由秘书部做好记录。正副部长的分数取决于部门分数,主席团依据部门分数给所有部长级打分。l 正副部长根据各干事工作完成的质量优劣、时间早晚、积极性高低以及其他方面综合个人表现对各部干事进行打分,以月为单位,打分以百分记,为保证公平,正副部长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各部干事有权要求查看工作记录或要求听取给分原因。打分结果于月末最后一次例会上予以公布,并由秘书考评部做好记录。月末,各部门将相关表格填好交由秘书考评部。秘书考评团队做好数据采集各人成绩计算工作,汇报主任。即由副主任携整个考评团队与主任做每月人事例会。l 打分结果于每月

6、月末最后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交予秘书考评部,秘书考评部做好记录。(各主任、部长需根据所列事项及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交青志中心审核)各项考评内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除特殊情况外),若出现拖延完成现象将追究责任人,扣3分。2、活动考评所有青志成员应按照校团委的安排参加由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承接的各项活动。参加活动的要求:活动前能有针对性地对于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提出意见、建议;活动中能积极踊跃的参与其中,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青年志愿者的风采;活动后能根据自己在活动中的观察体会发表对于活动的总结看法,并能协助青志中心做好活动的后续工作。扣分细则:l 活动前积极参与讨论活动策划内容,每

7、次加2分。l 活动前对活动的策划、组织、开展提出建设性建议或意见被采纳的,每次加1分。l 常规活动前积极报名组织、参加活动,主动承担任务的,加1分,担任领队再加2分。l 活动中积极热情的参与,以自己的行动展现优秀志愿者风采,受到团委老师或中心主席团表扬的,加5分。l 活动中因自己的突出表现被校报及以上级别的报纸进行正面报道的,加10分。l 活动后不做扫尾工作,自行离开,扣2分。l 活动后对活动进行深入细致的总结,提出有针对性地意见、建议的,每次加2分。l 因事因病值班无法参加青志中心安排的活动或需晚到早退者,需于活动开始前通知秘书部,对于没有及时通知的按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处理。无故缺勤扣8分

8、,迟到、早退扣5分,请假两次扣5分l 活动安排人员经青志中心同意,可进行调换,调换结果需于活动开始前通知秘书部,顶替者不缺勤、迟到、早退则不扣分。顶替者迟到早退依然按照规定扣分。l 活动中自由散漫、擅离职守在师生中对青志中心以及青年志愿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l 因活动表现不佳,经查证被团委老师批评者扣15分,被主席团批评者扣10分。每次活动后的总结例会上,由秘书部向各青志成员发放活动考评表,对其他所有成员在活动中的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考评,并由秘书部整理统计登记备案,作为主席团参考资料,监督各部门。秘书部会对活动参与情况进行考核记录,在月末进行公示。三、 考评效用 秘书部将对日常考评、工作考

9、评、活动考评进行记录,将总成绩百分化,以月为单位,在月末进行公示。并于学期末,完成各部部长及干事的总评记录。l 总评记录将作为学期末推选“YVA优秀干事”的直接标准,每部总评记录最高的干事可获此殊荣,由青志中心颁发奖状和奖品。(在往后的校外志愿者活动中可作为内部成员名单参考)l 总评记录将作为实习干事转正,干事升部长级的重要参考,和校级评优如社优奖的重要参考,青志中心将根据总评记录、竞选答辩以及无记名投票等方面综合确定下任各部正副部长以及部长级评优升主席团人选和校级评优如社优奖的重要参考。l 总评记录将作为期末内部评优,如获青志之星等奖励;最佳部门获最佳团队奖,将获得一定的部门补助。l 总评记

10、录将作为青志表现欠佳成员劝退的直接依据,青志中心将考虑总评记录,对成绩倒数、警告无效者以及成绩低于20分者进行劝退。l 考评公式:各人每月成绩=日常成绩(基础分50分+奖惩分)*40%+(工作成绩50分+奖惩分)*30%+(活动成绩50分+奖惩分)*30%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2007年10月灰名单制度一 适用对象:报名参加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进行招募的志愿者活动的在校志愿者。二 生效时间:本制度仅适用于志愿者签署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承诺书或在主办方处接受培训登记上岗之前。三 报名参加志愿者活动者必须慎重选择活动项目及上岗时间,报名完成后即成为志愿者活动候选人员,如据其报名意愿被安

11、排上岗,应服从安排,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四 报名者在获悉上岗时间及岗位安排后,因个人原因无法上岗,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或无法出具相关证明者,进入灰名单。五 因个人原因无法上岗,且给出可证明的合理解释者,在主办方已确定岗位名单的情况下,请自行寻找人员替代,给志愿者管理中心或主办方工作带来极大不便的,警告一次,第二次进入灰名单。六 进入灰名单的志愿者在之后的一学期内不得报名参加由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进行招募的志愿者活动。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所有。上海海事大学 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2007年10月30日黑名单制度一适用对象:报名参加志愿者活动,自愿服从青年志愿者管理

12、中心安排,并承诺履行其职责的志愿者。二生效时间:本制度仅适用于志愿者签署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承诺书或在主办方处接受培训登记上岗之后。三确认参加活动并服从安排的志愿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自觉维护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四在活动期间,违反主办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或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承诺书内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进入黑名单。五服务时间无故缺席,且事先未告知活动当日领队者,进入黑名单。六临时告知领队在活动前遭遇突发状况,无法上岗又无法找人替换的志愿者,须出示相关证明,如:医院证明等,若无法证明,进入黑名单。七在活动期间不服从安排,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任意换岗,消

13、极怠工者,进入黑名单。八在活动过程中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严重损毁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形象(如与主办方或服务对象发生正面冲突)的志愿者进入黑名单。九在活动期间受主办方点名批评或服务对象投诉,经核查属实者进入黑名单。十在活动期间被同队志愿者,领队投诉,经核查属实者进入黑名单。十一.擅自向主办方索要,或恶意提高津贴者进入黑名单。十二.在公开场合对与志愿者活动相关的组织或个人有诋毁言论或行为者,经核查属实,进入黑名单。十三.进入黑名单的志愿者在校期间不得参加任何由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进行招募的志愿者活动。十四.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所有。 上海海事大学 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2007年10月2

14、8上海海事大学志愿者先锋队协议书本协议书缔约方为:甲方: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 乙方:一 本协议制定目的:(一) 针对错过志愿者活动报名时间或受活动人数限制未能最终参与活动的,有一定时间及精力参加活动,成为候补人员的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二) 应对主办方临时性的人员增加等调整或活动中确定上岗的志愿者人数因故突然性减少二 上海海事大学志愿者先锋队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切身行动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二) 承认志愿者管理中心制定的灰名单黑名单制度,并自愿受其约束(三) 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动及时告知志愿者管理中心(四)

15、在得到志愿者管理中心关于是否愿意参加活动的询问后,于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与回复(五) 确认上岗后,自觉服从主办方或志愿者管理中心的安排(六) 于正式上岗前至志愿者管理中心签订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承诺书,并自愿受其约束(七) 服务时间内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八) 服务时间内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不随意离岗串岗,不与主办方或被服务对象发生冲突。三 上海海事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应履行以下义务:(一) 在承接志愿者活动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关于此次活动的简介发至上海海事大学志愿者先锋队队员的邮箱(视具体情况可作出适当调整)(二) 在主办方提出临时增加志愿者人数或者发生突发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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