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小学入学热点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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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地区小学入学热点问题解答南京地区小学入学热点问题解答本月中下旬南京市各区、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将开场入学报名,昨天,南京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众多家长关心的有关一年级新生入学及学生转学的热点问题一一予以解答。1、儿童入学年满几周岁?答:6周岁(即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2、南京市各区什么时间报名?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答:南京市六城区报名时间为5月19、20日(双休日)进展。新生报名时除了带孩子以外,还需携带父母的产权证、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3、残疾儿童入学有何规定?我的孩子有残疾,不想与普通孩子在一起随班就读,不知怎样报名?答:没有丧失学习才能和自理才能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

2、,其入学年龄可针对详细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孩子残疾的类别可分为盲(含低视力)、聋哑、_儿童和其他残疾,请家长分别与盲校、聋校、培智学校联络。4、持户口薄能否到附近小学报名?答:不可以。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父母亲的,需占产权全部份额,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户口及产权证所在处。5、家长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答: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

3、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所在的那套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6、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答:老人特指孩子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假如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7、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户口在外区行吗?答:属

4、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按正常入学办理:孩子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父母中的另一方是指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_)、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产权证,且实际常住在其施教区。8、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处行吗?答:孩子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孩子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_)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区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按正常入学办理。假如父母是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_)且有住房,那么孩子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孩子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假如父母是南京地区的户籍,且有住房,那么孩子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5、。9、孩子的父母都不在南京,但为孩子购置一套住房行不行?答:可以。假如是以孩子名字购置的住房,其产权证要与户口相一致,但是父母的户口不在南京地区,孩子的户口单立。10、我不想上家附近的学校,想择到另外的学校应怎样报名?答:但凡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学生,也应先在学生父母亲的产权证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施教区办理正常报名手续,获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借读一定要注明借读年限。11、我家的住房已变更了,怎样办理上学手续?答: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未办理转学,仍在原学校就读的按借读处理;如住房变更后,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

6、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络转学,经学校验证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学校先登记,再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学额的学校就读。12、我孩子上三年级,我家正好搬迁,在转学时想重读一年可以吗?答:不可以。学生在转学时不能变更就读年级。13、我才购置了二手房,孩子怎样入学?答:(1)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在此。(2)施教区内二手房的每套住户里只能安排一名孩子在相应学校承受义务教育(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14、学生上四年级,购置了施教区的二手房,能否进入相应的学校?答:凡在学生学习中

7、途购置二手房的,将根据其施教区内学额情况,如施教区内的学校班级人数已满,本着相对就近的原那么,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将学生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指定的学校就读,家长在购置施教区的二手房时,除了应理解二手房的实际情况外,还应弄清楚该套房子里是否有学生正在承受义务教育。15、拆迁户孩子如何报名上学?答:1)拆迁户如已分配或购置了新房子,应将户口迁入自己的产权证的实际居住地,持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属施教区的小学办理就读手续。2)假如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置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3

8、)学生家长拆迁在过渡期间,确因暂住地与原户口所在地较远,无法在原施教区就读的,持户口本、拆迁材料、暂住证等有关证明到暂住地所属的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如该学校班级人数已满,那么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那么到有学额的指定的学校借读,并按规定缴纳借读费。16、来宁务工人员孩子怎样入学?答: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而在宁务工的农民子女,假如孩子想在宁承受义务教育,需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2)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暂住证;(3)户口簿;(4)身份证;(5)符合流入地方案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各区县安排到指定的学校就读。 曹小平 王 璟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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