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定额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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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定额标准(试行)一、本定额标准适用于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与储备开发、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直接相关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采用定额方式计入土地开发支出。二、电力接入工程费用一般是指从用户受电点连接至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包含工程前期费用、电力管线建设投资、电气、电缆等费用。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费用。三、定额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按照储备地块的用地面积,区分规划用途,确定定额标准。四、试行期定额标准为:居住类200元/平方米,商办类330元/平方

2、米,一般工业390元/平方米,公共服务与其他330元/平方米。混合用地类项目按照规划明确的混合性质比例,对用地面积进行分摊计算。五、市发展改革委结合项目实施和电力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实际情况,建立定额标准评估调整机制,适时进行定额标准调整。六、本定额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北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定额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完善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资金分担机制,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

3、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定额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定额标准)。一、出台背景意见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任何费用、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在实施评估评审和商定复核的基础上,制定了定额标准。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可按定额方式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二、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定额标准的适用范围。定额标准对适用项目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即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与储备土地开发、棚改等

4、土地开发类项目直接相关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采用定额方式计入土地开发支出。二是明确了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的内涵。定额标准明确了电力接入工程费用一般是指用户受电点连接至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包含电力管线建设投资及电气、电缆费用。同时明确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费用。三是明确了分类定额标准。定额标准按照储备地块的面积,区分规划用途科学测算,具体标准为:居住类200元/平方米,商办类330元/平方米,一般工业390元/平方米,公共服务与其他330元/平方米。混合用地类项目按照规划明确的混合性质比例,对用地面积进行分摊计算。四是明确了管理责任及调整机制。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定额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建立定额标准评估调整机制,根据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定额标准调整。明确定额标准试行期为一年。三、实施效果定额标准的实施,突出体现“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清晰划分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压实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主体责任,满足用户建设需求。二是有利于厘清政府、企业、用户间的权责关系,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资金渠道,保障全市重大工程按期建设。三是有利于统筹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时序,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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