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60058285 上传时间:2023-08-30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纪律管理规定.doc(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州铝厂文件中州铝200611号关于印发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部门: 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已经中州企业一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了明确各单位、部门在劳动纪律管理中的职责,规范中州铝厂职工的劳动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中州铝厂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保持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中州铝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1.3

2、本规定适用于中州铝厂下属各单位、部门及全体职工。控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2 劳动纪律的内容2.1 组织纪律2.1.1 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州铝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觉维护中州铝厂的生产(工作)秩序。2.1.2 职工必须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岗位职业道德。 2.1.3 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努力工作。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和当班工作安排,认真完成生产(工作)任务;遵守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2.1.4 职工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技术和业务素质。2.1.5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州铝厂劳动纪律

3、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设置岗位、改变岗级和工种;不得私自借调职工、使用劳务用工;不得违章指挥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确属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并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各类休假。2.1.6 各单位、部门要按规定考勤及公开考勤表,管理好外出登记本和考勤的原始凭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2.2 生产纪律2.2.1 职工要认真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办事。2.2.2 职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2.2.3 职工要严格按照各种原、燃物料及材料的计划和消耗定额领料、发料。2.2.4 职工

4、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设备、工具的点检和维护保养。2.2.5 职工要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台帐,保证统计报表及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2.2.6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管理规程,新进厂人员必须进行四级安全教育及签订师徒合同,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2.2.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不得私自交他人驾驶。2.3 工作纪律2.3.1 常白班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到16:15或16:30(在规定的时间内,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下班时间,不得影响下班乘车),有条件的要设下班铃等下班信号。对连续作业的倒班岗位,各单位、部门要规定交接班后离开岗

5、位的最早时间和下班洗澡、班中就餐时间。2.3.2 不迟到、不早退,职工下班应在下班信号发出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到离岗时间不准离岗。洗澡、吃饭、间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2.3.3 工作时间内不能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能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听音乐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不能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2.3.4 要坚守岗位,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不得私自换班、连班、替班,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干扰他人工作,影响公共秩序,严禁酒后上班。2.3.5 严禁带小孩、非本岗位或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2.3.6 职工上班期间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要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2.4 有下列情形之

6、一的视为旷工:2.4.1 未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经批准离开岗位或不上班者;2.4.2 伪造、涂改假条不出勤者;2.4.3 在工作时间或者以病假为由做生意、牟取额外收入或进行非法活动者;2.4.4 酒后上班,被责令停止工作者;2.4.5 脱岗、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2.5 睡岗、串岗、脱岗违纪界定2.5.1 睡岗指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睡觉,不在作业状态。2.5.2 串岗指工作时间内到工作区域其他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2.5.3 脱岗指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离开本职工作区域。3 劳动纪律的管理3.1 人事部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中州铝厂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

7、度和办法,做好监督、指导和中州铝厂劳动纪律检查的组织工作。3.2 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和有相应职能的人员要配合中州铝厂劳动纪律检查,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3.3 各二级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任组长,由综合办公室及车间、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劳动纪律检查组,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3.4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监督,各单位要设兼职劳动纪律检查员。3.5 要采取多种劳动纪律检查形式,形成中州铝厂检查、二级单位检查、车间(科室、段队)检查和工序、班组检查,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检查网络。3.6 劳动纪律检查3.6.1 各级劳动纪律检查、安全检查、设备点巡检可结合起来进行。在进行本专业检查时,要互相检查、

8、互相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3.6.2 中州铝厂检查每月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各车间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同时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值班岗位的检查。3.6.3 检查时要核实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中州铝厂检查结果要在中州铝厂内部进行通报;二级单位应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检查结果报人事部,并建立职工违纪档案、记录违纪情况。4 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4.1 工作时间4.1.1 中州铝厂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一般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4.1.2 连续作业的倒班职工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停止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待接班人到达后,方

9、能离开岗位。4.2 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时要按规定逐日将每位职工的出勤情况填入考勤表(对各种缺勤须附相应的证明及假条),不得弄虚作假或涂改考勤表。4.3 请销假制度和审批权限4.3.1 职工请假,应坚持先请假后销假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作为考勤的依据,未经批准而不上班或离开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4.3.2 事假4.3.2.1 一般作业服务人员请假:班组长有权批准1天;2至3天由车间主任、科室主管批准;4天至6天由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到本单位综合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超过6天必须到人事部办理请销假手续。4.3.2.2 一般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请假

10、:1至3天由车间主任、科室领导批准,4至6天由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厂机关人员请假1至6天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6天必须到人事部办理请销假手续。4.3.2.3 科级管理人员请假由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4.3.2.4 副处级请假由中州铝厂分管领导批准,处级人员请假由厂长(书记)批准。4.3.2.5 未转正定级或实习期的职工一般不准请假。4.3.2.6 事假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4.3.3 病假4.3.3.1 职工因病需要就诊,必须向所在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4.3.3.2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要休工治疗的,应持医疗定点医院出据的病假证明,经单位领导批准后,

11、按病假考勤。4.3.3.3 职工确因急病来不及请假的,病情稳定后应先告知本单位,待病愈后持医院急诊病假证明,回单位补办请假手续。4.3.3.4 病假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4.3.3.5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应到人事部办理请假手续,并下发医疗期通知书。4.3.4 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应到工伤定点医院就诊,持医院伤情诊断及工伤认定书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工伤旧伤复发,须有工伤定点医院诊断证明。4.3.5 婚假4.3.5.1 职工休婚假,必须持计生部门的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4.3.5.2 职工结婚一般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增加婚假18天。4.3.5.3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居住需去另

12、一方居住地结婚的,可另给路途假。4.3.5.4 婚假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4.3.6 产假4.3.6.1 女职工休产假,应持有计生部门证明,由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4.3.6.2 女职工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90天。4.3.6.3 凡实行晚育或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可给产假6个月。4.3.6.4 女职工剖腹产时,另增加假期15天。4.3.6.5 生多胞胎时,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15天。4.3.6.6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4.3.6.7 女职工上环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4.3.6.8 产假包括法定

13、节日和公休假日。4.3.7 哺乳假4.3.7.1 女职工只能在产假后一年半内休哺乳假,一次只能申请半年哺乳假,期满后继续休假,必须重新办理休假手续。4.3.7.2 哺乳假期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4.3.7.3 女职工休哺乳假应报人事部备案。4.3.8 女职工哺乳时间4.3.8.1 一般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不包括途中时间);4.3.8.2 双胞胎及多胞胎,每天两次,每次为60分钟(不包括途中时间)。4.3.9 计生方面的各种护理假4.3.9.1 实行晚育的,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4.3.9.2 小孩不满14周岁期间因病住院可给其父、母一方护理假10天。4.3.9.3 节育手术假:女方结扎

14、时,可给男方护理假7天(家住外地者,路途除外)。4.3.9.4 以上休假均应有计生部门证明,才能办理请假手续。4.3.10 探亲假4.3.10.1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规定。4.3.10.1.1 凡未转正定级的新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4.3.10.1.2 上半年转正定级的职工,下半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定级的职工,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4.3.10.1.3 外单位调入的职工,

15、下一年度开始享受。4.3.10.1.4 入伍两年以上的退伍军人进厂,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待遇。4.3.10.2 探亲假期4.3.10.2.1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4.3.10.2.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假或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4.3.10.2.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4年中任何一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4.3.10.2.4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不含路程假。4.3.10.2.5 探亲假期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4.3.11 年休假4.3.11.1 各单位、部门在确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安排职工休假。4.3.11.2 享受年休假的范围4.3.11.2.1 凡参加工作已满一年的职工均可安排休假,上半年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