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掌上型充电连接产品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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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掌上型充电连接产品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立讯精密工业 (滁州) 有限公司编制 日期: 2022 年 0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掌上型充电连接产品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12-341160-04-02-84955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安徽省 (自治区) 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 8 号地理坐标(118 度 22 分 7.406 秒,32 度 22 分 54.75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9 其他电子 元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滁州市经开区发展 改革委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 (万元)10000环保投资 (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 (%)2.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182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2011年4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升 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皖政秘) 2011 131号。规划环境影响

3、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关于申请调整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的函;审查机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规划环境1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评函201780 号、关于申请调整 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函的复函,滁环评函2019 12 号。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1 选址合理性分析1 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 8 号。本项目位于城北工业园 发展规划范围内。本项目项目建设地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良好;海拔标高满足 五十年

4、一遇的洪水重现期标准要求,水文地质条件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的实 施。地块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项目区周边环境良好,交通十分便捷,根 据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详见附图6),项目拟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合 理。2 规划相符性根据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详见 附件) ,园区产业定位为:智能家电及电子信息、汽车及先进装备制造、绿色 食品。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 8 号,项目产充电 连接产品,属于其他电子元件制造,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类。因此,项目的建设 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根据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现场踏勘,厂址周围 500m 范围内无文物保护、

5、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对环境 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合理可行。3 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较小,周围 500m 范围内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 护目标,故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可行。2 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阳路 8 号,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 (详见附图6)可知,项目拟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符合规划要求2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 单”相符性分析。

6、“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 和滁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距离最近的滁州市琅琊山风景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侧约 9km 处,不在安徽省和滁州市生态红线区 域名录的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与当地生态规划相符。4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滁州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2020 滁州市环境质量公报,评价区域内 除 PM 2.5 外,其余常规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 二级标准的要求;地表水清流河水质满足标准,滁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判定为 达标区

7、;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 准。项目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划环境质量功 能区划,故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资源消耗主要为电源及水源。项目电源由市政供电管网接入厂区,符 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当地的自来水厂能够满 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负面清单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出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环保局等 5 部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项目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 秘20198 号) 文,文中要求强化

8、铅、汞、镉、铬、砷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防 治,并废止滁政办电201168 号文件。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委 托编制了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专题论证报告,调整 了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后的负面清单如下:表 1-1 滁州市城东、城北工业园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3序 号指标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1化工、石化、医药化工行业 (人造板及配套的纸制品 行业中制胶工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石化、 医药化工行业不属于该负面清单2在满足产业准入条件及重 金属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 下,可适当引进涉重企业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属于该负面清单3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

9、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本项目不属于过剩产业不属于该负面清单4新建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 VOCs 收集、处置效率不低于 90%本项目 VOCs 收集、处理效 率均不低于 90%不属于该负面清单5不能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设 置要求的企业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存在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属于该负面清单6不能满足污水接管处置要 求的企业本项目选址目前市政管网已经建设完毕,污水能够满足纳管条件不属于该负面清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文件要求。2 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滁州实施方案”相符性 分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关于印发全面

10、打造水清岸绿 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滁州实施意见的文件中第二条“提升“禁新 建”行动”,严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 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 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 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且距离滁河最近直线距离约为 24 公里,符合要 求。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关于印发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 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滁州实施意见的文件中第七条“提升“纳统管” 行动”, 园区企业污水处理全覆盖。

11、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统一污 水管网,实行统一处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之前, 必须经过预处理且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4网全面建成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 时监测”,确保化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位于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 8 号,在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 厂收水范围内,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 带滁州实施方案”相关要求。3 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根据国务院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布开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中

12、第五条“严控“高能”行业产能”规定,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 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 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 路运输。项目已取得滁州发展改革委关于本项目的备案文件 (详见附件) 。本项目 是扩建项目,属于其他电子元件制造,不属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 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范围内。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第七条“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中 规定,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废气

13、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第六点“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 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中的第二十五条“实施 VOCs专项整治方案”中规定,制定 石化、化工、工业涂胶、包装印刷等 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 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 VOCs 治理技术指南,重点区域禁止 建设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胶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胶水 MSDS,胶水的挥发分含 量为 90g/L510 g/L ,为低 VOCS 含量的原料 (详见附件) ,焊接、点胶等工 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

14、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的标准限值。满足“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5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 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4 与环大气201953 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表 1-2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文件及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 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 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 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 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 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低 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本项目喷胶使用胶水 为低 VOCS 含量的胶水 (VOCs 含量不高 于 510 克/升的胶水)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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