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原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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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税收的基本问题(一) 税收概念的两种表述:1.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2.以满足人民对社会公共的需要: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可以满足人民社会公共需要的一种活动。(二) 税收的“三性”1.强制性:并非来自于国家这种强制性既是伴随着社会契约论的产生,又是单个纳税人对作为整个纳税人的一种服从、一种尊重。社会契约论:人类社会最初处于无政府状态。个人安全、生命、财产都得不到保障,缺乏社会秩序。组建一个政府,人们让渡自己一部分财产成为税收,维持政府;人们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自由,形成政府。2.无偿性:相对无偿性A:

2、不是即时有偿,而是中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B:公共产品的价值有时难以度量C:个体无偿;整体有偿D:树立税收相对有偿的观念,对政府有利于其提高税款使用效率,增加政府公共管理的透明度,便于纳税人监督E:对纳税人有利于提高其纳税意识,减少对税收的抵触情绪,提高其纳税遵从度。3.固定性:来自于税收的法定性,纳税人、纳税对象、税率、纳税时间等都是确定的(三)税收国家(无产国家) 奥地利财政社会学家鲁道夫葛德雪(Rudolf Goldscheid) 1917年国家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一文中,主张税收国家作为“自然社会发展的结果,将会是国家向人民的需求愈趋减少,而给予人民者,却愈益增加”。税收国家存在的政治基

3、础就是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 税收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是税收,而税收是财产权无偿地由私人手中转到国家手中,即税收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一种侵犯。但财产权又是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保证国家合宪、合法地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基本前提就是法治国家的存在。二、 税收术语1. 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负税人: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 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如对资源、财产、收益额、商品或劳务等。税目:是对课税对象的具体表达,具体地规定一个税种的

4、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有列举法和概括法两种设置方法。3. 计税依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4.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分为三类比例税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呈现等比关系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超累的代表个人所得税)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一个征收比例。5.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纳税期限的两个具体规定:(1)按期纳税

5、 (2)按次纳税6.减免税起征点:课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免征额: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三、 税收分类1. 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提供无偿劳动)、实物税、货币税2. 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从价税(以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从量税(以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3. 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国家税务局征收范围:增值税、消费税、(铁道、保险、各银行总行)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央企、地方或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得税、出口退税、车辆购置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税务局征收范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烟叶税、土地

6、增值税、城建税、资源税4. 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5.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价外税6. 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四、 税收法律体系(一) 宪法(二) 税收基本法律(三) 税收法律: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制度,才称为税收法律(四) 税收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国性税收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五) 税法解释 :在我国税收立法中的常见表现形式有施行细则或实施细则、规定、办法、通知、注释、批复等等,数量庞大,一般由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7、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等等。(六) 税收条约:有关税收方面的国际条约一般称之为“国际税收协定”五、课税原则(一) 课税原则的提出:威廉配第的课税原则1.“公平” 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同时税负不能过重;2.“简便” 征税手续不能过于烦琐,方法要简明,尽量给纳税人以便利;3.“节省”三条标准。征税费用不能过多,应尽量注意节约。 (二)亚当.斯密的课税原则第一次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高度,明确而系统地加以阐述1、平等原则。一国公民必须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保护下享得收入的比例,缴纳赋税,维持政府。2、确定原则。纳税人应

8、当纳的税必须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3、便利原则。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和完纳的方法,须给予纳税者最大的便利。4、节省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以节省为目标,尽量使纳税人所付出的税款和政府实际收入额之间的差距最小。(三)瓦格纳的课税原则(四端九项)德国新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阿道夫瓦格纳是前人税收原则理论的集大成者1、财政收入原则。税收应当能充足灵活地保证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其一,收入充足原则。税收收入必须要充分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以避免产生赤字。其二,收入弹性原则。税收收入能随着经济增长而自动增加。2、国民经济原则。国家征税不能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免危及税源。其一,慎选税源原则。选择税源必须适当,以利于

9、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二,慎选税种原则。考虑税负转嫁的问题,应将税收的负担归于应该负担税收的人。3、社会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应在个人和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公平的分配。其一,普遍原则。对一切有收入的国民,都要普遍征税。其二,平等原则。根据纳税能力征税。4、税务行政原则。税法的制定与实施都应当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其一,确定原则。税收法令必须简明确实,不可由征税者任意行事。其二,便利原则。便利纳税人,简化征收手续。其三,节省原则。节省征收费用。(四)课税原则的现代观点公平原则1.税收公平的含义(1)横向公平如何判断两个人的“同样”? 富裕程度相同? 福利水平相同?(2)纵向公平(vertical equ

10、ity) 首先,在理论上确定谁应该支付较高的税收? 其次,在税法上如何通过选择课税方法和课税基础来体现? 最后,如果某些纳税人的确应当支付较高的税,究竟要高出多少? 从现实来看,一个人是否应该比另一个人缴纳更多的税,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判断: 首先,是否具有较高的纳税能力。 其次,是否具有较高的经济福利水平。 最后,是否从政府那里获得较多的收益。(3)受益原则(benefit principle )问题:如何衡量受益的大小?是否会导致公共服务闲置?(4)能力原则(ability to pay principle )如何确定支付能力?2.税收公平与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的关系(1)税收公平是以该社会的

11、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为基础和前提的。(2)税收政策必须及时调整税收公平与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当经济活动所决定的分配已经是公平的了,税收分配就应以不干扰这一分配格局为公平;当经济活动决定的分配被证明是不公平的,则公平的税收就应以矫正这一分配格局为目标;从财政税收的角度看是公平的,但从社会和经济角度看却是不公平的,这时必须通过调整税制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公平的要求。效率原则1、征税过程中的效率即较少的征收费用、便利的征收方法等。2、征税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征税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即有效地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功能。3、税收中性视角下的税收效率 税收中性的含义 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

12、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额外损失或负担。 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税收超额负担:因国家征税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 税负的转嫁与归宿1、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售价或压低进价的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2、税负转嫁机制的特征(1)价格升降是由转嫁引起的。(2)实质是税负的再分配。(3)纳税人的理性选择。3、税收归宿:一般是指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落脚点。税负转嫁可能不是一次性的。4、税负转嫁与逃税的

13、区别(1)税负转嫁是一种合法行为,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2)税负转嫁只会引致纳税人与负税人的不同,税收并未减少或损失,而逃税是无人承担纳税义务,必然造成税收流失。 5、税负转嫁的方式(1)前转。通过抬高售价转嫁税负。(2)后转。通过压低进价转嫁税负。(3)消转。通过提高生产率内部消化税负。(4)税收资本化。对某些能够增值的商品的课税,预先从商品价格中扣除,然后再从事交易的范式。后转嫁的一种特殊的形式七、影响税负转嫁的条件和因素税负转嫁取决于市场条件以及税收的具体形式,主要影响因素有1.需求弹性与供给弹性 税收引起的价格变动是由供给与需求决定的,其变动幅度取决于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1)供给弹

14、性:是指商品或要素的供给量对于市场价格升降的反应程度。 供给量变动的百分比 供给弹性= 价格变动百分比 供给弹性越大,购买者压价、后转的能力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一般说来,长期供给弹性大于短期供给弹性,较易转嫁。 从行业看,劳动密集型产业,短期供给弹性较高,税负转嫁能力较大;资本密集型产业,长期供给弹性较高,税负转嫁能力较大。 (2)需求弹性:是指商品或要素的需求量对于市场价格升降的反应程度。 需求量变动百分比 需求弹性= 价格变动百分比 一般说来,需求弹性越小,卖方转嫁越易。需求弹性越大,卖方转嫁越难。 注意: (1)替代品的数量及相似程度。 (2)商品在消费者预算中的重要程度。 (3)供给

15、弹性与需求弹性的综合: 当供给弹性需求弹性,较易转嫁; 当供给弹性需求弹性,较难转嫁;2、税种的性质(1)商品课税较易转嫁。(2)所得课税不易转嫁。3、课税范围(1)课税范围宽的商品较易转嫁。(2)课税范围窄的难以转嫁。4、垄断程度5、 从量税和从价税七、税收负担概念:税收负担是指税收收入与可供征税的税基之间的比例关系。可分为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宏观税负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微观税负指纳税人的纳税额占计税依据的比率最佳税率拉弗曲线 1、拉弗曲线:税率与税收收入及经济增长之间的函数关系。2、政策涵义:(1)高税率不一定取得高收入,高税率不 一定是高效率。(2)取得相同的税收可以采取高低不同的 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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