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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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意见根据省、市委政法委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市局决定,在202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宁司政 02X9号)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出原则要求的基础上,对这项活动进一步作出具体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省、市领导关于法治理念教育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以学习培训、检查反思、整改考查为基本形式,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建设的要求,教育引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

2、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端正执法和服务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为争创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目标,为促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南京作出更大的贡献。二、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基本教材,其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必须提高全市

3、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必须规范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职能。必须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 (二)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行政工作上的具体体现。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D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满腔热情地帮

4、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预防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公平正义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全市劳教人民警察和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所务公开和“六条禁令”要求,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减期、假释、所外就医及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等执法关键环节和岗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现和维护司法公正。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本着

5、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的态度,克服和纠正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 一,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四)服务大局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是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必须树立和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切入点、选好结合点。必须注重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推动自身发展的统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的安全管理,提高改造教育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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