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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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commercial use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 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 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 审验供货方的 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 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 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

2、告复印件。第三条 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 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 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 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 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

3、规 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第五条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应 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六条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第七条 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第八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

4、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 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三、 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3、 品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

5、认。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四、 要求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 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品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 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a)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4.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

6、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标志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4.3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 准则、 方式、 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察员采用现场观察、查看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自查小组成员互相

7、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 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1 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 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3 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4?监测、预警及报告?4.1 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

8、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4.2 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4.3 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4.4 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4.5 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5?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5.1 当有信息显示本公司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9、。总经理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5.2 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6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 为了安全、及时地召回不安全食品,满足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向最终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有效的控制已出厂的产品中可能产生的不合格,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制度。2. 如遇下列情况:1)我公司人员发现批量不安全产品;2)消费者反映我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等政府执法机关发现我公司产品品质问题并责令召回。公司员工一旦接到此类信息应立即报告品保部,由品保部当日确认不合格产品信息(品种、规格、批号、数量等)向总经理进行汇报。3. 品保部立即通知销售部要求经销商立即停止相应产品的销售,标识后暂时在销售点隔离存放。4. 品保部、 生产部、 销售部第二个工作日到相应销售点调查;检查同批次留样产品;统计库存同批次产品(如有)并进行标识和隔离。5. 召回产品的安全储存区域:成品库不合格产品存放区。6. 判定已经隔离的产品是否属于不安全产品,品保部组织进行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产品安全危害评估。7. 经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问题原因是原

11、材料产生的,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找有问题的原材料是否还存在于其他批次,如果有, 未出厂的原料需要在供应商库房全部封存;已出厂的需要提供所有有问题的原材料批次,品保部要查出涉及到该批原材料的所有产品批号、数量、 厂家及使用时间,未使用的原材料通知采购部和生产部封存。8. 经产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产品的,品保部需要确定产品召回的级别。根据产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产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1)一级召回:产品出现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食品中掺入非食品物质或人为投毒等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

12、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2)二级召回:产品出现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小幅超标等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3)三级召回:产品出现水分超标、净含量、包装标识错误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不安全产品的召回。9. 产品召回计划的制定,品保部根据产品召回的级别及确定所有受到影响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批号等,制定产品召回计划。自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之日起,一

13、级召回应在3 日内 , 二级召回应在5 日内 , 三级召回应在7 日内, 由品保部经理向总经理提交产品召回计划。并提交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10. 品保部根据产品召回计划,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生产部、销售部组织实施。11. 产品召回的实施,自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产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 1 日内 , 二级召回应当在2 日内 , 三级召回应当在3 日内, 销售部通过大众媒体或其他渠道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12. 品保部根据批号将未发出的产品厂内封存。13. 对于已发出的产品,品保部联系销售部根据出货记录提供详细的客户信息。14. 销售部根据客户名单

14、和具体数量派车将问题产品为客户进行调换或办理退货。15. 销售部负责为消费者进行问题产品的调换与解释。召回过程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16.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 日,二级召回每7 日,三级召回每15 日,由品保部向总经理提交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对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当在产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17. 在产品召回时限期满15 日内, 品保部须向总经理提交召回总结报告,并提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8. 告知有关各方a) 只有确定召回执行以后,其它各方才可以被告知。b) 一般召回的产品进入终端消费者时,要告知政府质监部门。c) 召回小

15、组将决定告知客户中的哪些人。联系人登记表由销售部保存。预先不会提及任何原因,内容包括关于进程、分析及哪些产品(批号)、与其它产品分开的确切信息。19. 召回产品的处理,品保部对回收和封存的产品进行确认,如果产品确系召回批号产品,出具召回产品处理单, 由销售部仓储科将召回的产品进行隔离,单独定点存放。品保部随后对问题产品进行检测,如确有问题,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需要销毁的产品要立即组织销毁;如果检测产品未有问题,立即送往 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在其确认及许可下,可将产品重新投放市场。20. 产品召回后,品保部需对事件发生的过程进行整理,出具产品召回事件专项 报告,对薄弱环节立即提出改善方案, 经与总经理讨论通过后进行实施, 品保部 负责跟进并评估有效性,做出评估报告报总经理。21. 索赔等善后处理,由于召回或由于其它的损失会产生索赔等善后处理.22. 销售部收集因产品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危及生命安全的信息,详细记录消费者的联系方式,与消费者保持沟通,并协同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救助,以保护人 身健康和生命安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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