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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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1目的1.1及时、准确地反馈火情的发展过程,正确、迅速地控制各种相关设备,达到疏导和保护人员、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2人员要求2.1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2.2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3 操作程序3.1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会听到火警或故障的声音,火警指示灯或故障指示灯点亮,液晶显示屏上有相关的报警信息。值班人员首先按“消音”键,根据液晶屏的信息反馈迅速查明报警部位,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核实现场情况。3.1.1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控制室确认火情后,值

2、班人员立即将联动控制系统转入“自动状态”,拨打“119”火警 报警并派消防巡查人员做好迎接消防车的各项,通知单位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3.1.2若为系统误报,要查明原因并恢复误报设备,消防控制室进行“复位”操作,并在值班记录上标注。3.1.3若为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也可先将其屏蔽,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设备释放功能将设备恢复,在此之间要加强对此部位的巡查;3.1.4若为系统设备发生异常的声音、光指标、气味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火灾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关闭控制器电源。不能排除时,立即通知安装单位或厂家

3、进行维修,应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超过24小时要上报消防部门。故障排除后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序号:故障情况故障维修情况故障排除确认发现时间发现人签名故障部位故障情况描述是否停用系统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安全保护措施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方法注:1.“故障情况”由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时间的当事人填写;2.“故障维修情况”中因维修故障需要停用系统的由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是否停用系统”栏签字;停用系统超过24H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及“安全保护措施”栏如实填写;其他信息由维护人员(单位)如实填写;3.“故障排除情况”由单

4、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在确认故障排除后如实填写并签字。3.2火灾扑救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4交接班程序4.1交接班时与接班人员对当班次值班记录表以及系统工作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实。4.2系统工作登记表核实完毕后,交接双方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该班次工作表中重点记录的系统部位进行仔细核查以便时候追溯。4.3各项内容核查完毕后,双方填写工作交接记录,并针对当班次发生的重点事项予以备注,双方签字后交接完成5安全注意事项5.1联动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开机操作时,必须先开主电开关,再开备电开关(有工作开关的最后开工

5、作开关),关机与开机相反。5.2因为存在火灾误报警的情况,为了避免控制器的误动作造成毁坏设施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为手动启动方式。5.3值班人员要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维护清洁,清洁时用吹风机的冷风吹扫或用不太湿的布轻轻擦拭设备表面。5.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的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序号: 故障情况故障维修情况故障排除确认发现时间发现人签名故障部位故障情况描述是否停用系统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安全保护措施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方法注:1.“故障情

6、况”由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时间的当事人填写;2.“故障维修情况”中因维修故障需要停用系统的由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是否停用系统”栏签字;停用系统超过24H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在“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及“安全保护措施”栏如实填写;其他信息由维护人员(单位)如实填写;3.“故障排除情况”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在确认故障排除后如实填写并签字。十四冶机安公司机电分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规范施工、安装作业、防火重点岗位及消防设施安装程序,落实岗位责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规

7、程。一、一般规定1、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机安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制度规定。2、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在施工现场吸烟,不违章作业,并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4、各工种作业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及宿舍内随意动火。如有特殊情况或生产需要动火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5、各工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现场设置的消

8、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各类消防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或使其失效。6、电气焊、割等使用明火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之后彻底清理现场内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设专人看火,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人员应随用随领,限当天用量使用,不准在工程内存放,废弃料应及时清除。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到宿舍或其他地方。8、各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用电器具;严禁使用塑料制品、纸类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顶)和围挡铺垫床铺;不得卧床吸烟。9、电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京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必须换成北京市临时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10、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1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告,并迅速扑救,保护好现场。在火势较大危及生命的情况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迅速撤离火灾现场。撤离火场时,如遇浓烟应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尽量低下身体行进。二、开具动火证人员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产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

10、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看火人员),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2、动火证应由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开具,由其他人员代理的应有书面委托。3、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全面掌握生产进度、各工种作业情况、各种材料购进存放情况。4、用火操作前应对电气焊工等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开具当天用火证,方允许用火操作。5、动火前,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应对工程内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围环境及现场堆放材料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业危险后方允许开动火证。6、动火证必须由现场总包负

11、责管理,安全消防保卫人员具体开具填写,开动火证时应对焊工操作有效性进行审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过期操作证电气焊工进行用火操作。7、动火证上应写有针对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将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写。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动火证应写明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作业结束,动火证应收回。8、在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时,必须要求焊工配备接挡工具(如接火盘、石棉布等),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三、电气焊工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电气焊作业操作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和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电气焊工应本人到用火审批

12、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应随身携带操作证及其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3、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切可燃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点火前要检查焊割器具软管、接口螺丝是否处于安全状态。4、焊、割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准进行焊割。5、焊割作业不准与防水施工、油漆、喷漆、木工、聚苯保温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冷却塔、贵重设备安装(如冷水机组)和安装后

13、也应避免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需对该设备上下周围进行电气焊操作,应有专项措施方案,确保安全后方准许操作。6、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必须有接挡、封堵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7、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8、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两瓶之间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并不得倾倒和受热。9、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业。10、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方可离去。四、看火人

14、员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方能从事看火工作。2、看火作业须熟知现场作业环境,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防火措施。3、施焊作业中看火人员要自始至终在施焊作业周围监护,以便及时处置发生的各种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现焊点周边有易燃危险操作和材料堆放,应及时通知焊工停止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准许操作。4、高层或外檐作业应协助焊工铺设接火盘或石棉布,焊割点周围有孔洞时应及时封堵严密后,方准许作业。5、看火时应按用火证要求配带灭火工具(如干粉灭火器和水桶),并保证灵敏有效。6、操作完毕,协助焊工检查清理现场,确保安全无误、无遗留火种后方准离开现场。五、防水作业1、防水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要求。2、防水材料应设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装卸溶剂(苯、汽油)的容器,必须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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