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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国税:外国银行贷款利息免征所得税优惠一、业务概述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由利息收取人提出申请或书面委托利息支付人提出申请,并附送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由利息支付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并将审批文件抄报国家税务总局。外国银行直接贷款给我国国有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税法及有关规定征税,对确需给予免征或减征所得税照顾的,除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可以由所在省、市人民政府决定的以外,均应由贷款方或借款方提出减免税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二、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减
2、征免征预提所得税管理程序的通知(国税发199350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贷款方委托借款方办理减免税的委托书2.有关贷款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确翻译的中文译本复印件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可在相关协议、合同签订后提出申请。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属于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在90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工作标准和要求(一)受理环节1.审核、录入资料(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纳税人减免
3、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签章是否齐全;(2)审核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相符;(3)符合条件的将企业申请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CTAISV1.1)交纳税人;(4)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2.转下一环节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二)后续环节接受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调阅以下资料:(1)工商登记信息;(2)税务登记信息;2.根据报送的资料审核以下内容:(1)贷款方的贷款利率是否优惠;(2)贷款方或借款方申请免征或减征所得税的理由是否确实。3.纳税人申请的减免事项(减免方式,减免额度,减免幅度,减免期限)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批,确定审批结果,将盖章、签署审批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返还纳税人一份,将有关资料归档。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