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59880539 上传时间:2023-03-02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doc(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南京地税局出台74项税收优惠政策 扶持服务业发展-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发布关于服务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地税发2008103号),结果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南京市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扶持当地服务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74项税收优惠政策。据南京市地税局介绍,这74项税收政策涉及服务业发展的12个方面,具体优惠政策如下:一、扶持教育事业发展1、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自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3、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4、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

2、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营业税。5、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6、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

3、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7、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以自有房产举办专用于培训业务的各类职工培训中心、教育中心、职工培训班等,免征房产税;8、集体或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产,暂不征收房产税;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9、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10、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科技馆,自然博物馆

4、,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旗)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11、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12、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南京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宁价服2006381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13、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

5、年12月31日,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14、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15、演出业务。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6、展览业。单位和个人举办展览活动,其营业额为其取得的收入扣除实际支付的场地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后的余额。17、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18、对纳入国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到08年底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扶持医疗

6、卫生事业发展19、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20、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1、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22、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23、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免征营业税。24、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25、物业管理企业。物业

7、管理企业代收代缴的费用(如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等),如果是统一收取,统一支付给收费单位的,应以当期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实际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给收费单位费用(不包括企业自身应负担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6、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27、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8、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

8、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9、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30、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五、扶持金融保险业发展3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9、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32、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33、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34、外汇转贷业务。对金融企业直接向将境外借入的外汇资金,再贷给境内企业,可以扣除其支付的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结语: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的因素还很多,远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内容,因此,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一定要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树立合法税务筹划观念,深入研究税法

10、规定,充分领会税法精神,做到合理筹划并纳税,以达到合理运用企业有限的资金,增加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稳定长远的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35、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金融企业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6、融资租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原对外贸易部(现为商务部)、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11、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7、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8、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39、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40、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

12、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2、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公司以取得的全部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扣除支付给保险营销员(非雇员)的劳务报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六、扶持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发展44、与我国签订互免海运、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海运、空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者换文的国家有关外国运输企业取得的海运、空运收入免征

13、营业税45、联运业务。对运输企业承接运输业务后,与其他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同一批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的运输劳务,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承运者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扣除其支付给其他承运者的费用是指其他承运者在所开具的运输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以及铁路部门收取的铁路基金。但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46、国际运输业务。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可以扣除其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7、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14、运输代理的营业额为其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运输费、保管费、出入境检疫费、熏蒸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他代理费用。48、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的基数。49、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七、扶持邮政电信业发展50、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

15、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51、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5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3、电信单位跨地区、跨网通信业务。对电信单位发生的跨地区通信业务,可按其取得的本地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其他地区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其他地区网的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电信单位发生的跨网通信业务,可按本通信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另一通信网分割回

16、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另一通信网的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可以扣除其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5、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的短信捐款业务,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该项业务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56、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为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的捐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57、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通通信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9993为中国红十字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红十字会的捐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