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59842816 上传时间:2023-12-15 格式:DOC 页数:48 大小:1.5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doc(4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Q/CSG21XXXX-2020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ICS 备案号: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Q/CSG4064044-2020代替Q/CSG431020-2014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2020-5-15 实施2020-5-15 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4064044-2020目 录1. 业务说明32. 适用范围33. 引用文件34. 术语和定义35. 管理要点46. 流程及步骤77. 附录30附录A:二次设备缺陷分类31附录B:二次设备缺陷原始数据统计表38附录C:二次设备缺陷统计指标计算方法44附录D:厂家保

2、护缺陷板卡故障原因分析报告模板46南方电网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次设备缺陷管理工作。通过规范二次设备设备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加强缺陷统计分析,为设备选型、反事故措施与技改检修计划的制订、设备评价等提供依据,控制设备风险,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本业务指导书的管控策略为负责型+审批型,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二次设备缺陷管理业务事项包含二次设备缺陷处理流程、二次设备缺陷分析流程及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缺陷处理流程。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直属机构二次设备缺陷管理部门及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各分子公司可结合自

3、身管理需要参照本业务指导书,制定相应业务指导书。3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T 544-2012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7-2010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995-201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623-2016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4、责任公司二次系统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定级标准(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4术语和定义4.1 二次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南网总调、分子公司、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行使二次设备专业管理职能的部门。4.2 运行维护单位指承担变电站或电厂二次设备日常巡视、检修、改造,以及缺陷和事故的处理、统计和汇报等运行维护工作的供电局、超高压局及电厂。4

5、.3 运行维护部门指供电局、超高压局及电厂内承担变电站或电厂二次设备日常巡视、检修、改造,以及缺陷和事故的处理、统计和汇报等运行维护工作的部门。5管理要点5.1缺陷管理的基本原则5.1.1 二次设备装置缺陷管理遵循全过程管理,从调试、验收、运行、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在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5.1.2二次设备装置缺陷原则上按照按检修范围(含代管电厂)分类统计。5.1.3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各种二次设备缺陷均在缺陷统计评价范围之内。二次设备装置对应的设备生产厂家均在售后服务质量综合评议范围之内。5.2 缺陷管理要求5.2.1 缺陷管理的

6、工作流程5.2.1.1 二次设备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流程包括缺陷的发现与记录、受理分析、消缺处理、验收、保护插件损坏原因分析及缺陷定期分析总结等闭环管理环节。缺陷处理的基本流程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执行,结合二次设备的专业特点,作出以下补充要求。5.2.2 缺陷发现和记录5.2.2.1基建调试及验收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均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5.2.2.2在基建工程二次设备的验收中发现缺陷时,参加验收的二次工作责任人应及时通报相应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缺工作。在技改工程二次设备的验收中发现缺陷时,参加验收的二次工作责任人应及时汇

7、报相应二次设备专责(主管),由二次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缺工作。5.2.2.3 在二次设备定检(检修)中发现缺陷时,二次定检(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运行人员和相应二次设备专责(主管)汇报,由设备维护部门组织开展消缺工作。5.2.2.4 运行中的二次设备装置及其二次设备回路出现缺陷时,厂站值班员应立即按照有关运行规定处理,向相应调度机构调度值班员汇报,并通知二次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处理,对于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缺陷,在消除前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加强监视。重大及以上等级缺陷应及时汇报相应二次设备专业管理部门运行管理专责,对于影响系统稳定的紧急缺陷,由该专责汇报本单位相关领导。5.2.2.5缺陷一经

8、发现,应及时缺陷一经发现,应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中的二次设备缺陷管理模块。各级二次设备运行维护部门专责(主管)应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录入装置缺陷,信息系统开发人员应按照附录B构建二次设备缺陷管理模块。5.2.2.6紧急缺陷由运行维护部门领导审核,重大缺陷、一般缺陷由运行维护部门二次设备专责(主管)审核。二次设备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二次设备的缺陷认定进行审查,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提高或降低缺陷级别。5.2.3 缺陷的受理分析5.2.3.1发现设备缺陷后,运行维护部门应及时判断缺陷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分析并受理缺陷。5.2.3.2对于需要抢修的,按照抢修管理相关流程进行消缺处理。5.2.3.3对于基建工程保修

9、期内,因施工、调试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基建部门组织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处理,因设备质量缺陷,由供应链部门组织物资供应商处理。5.2.3.4进行设备消缺前,运行维护部门应拟定消缺措施或制定消缺技术方案,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技术难度较复杂、处理费用较高的消缺方案需报本单位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核。5.2.4 二次设备缺陷的处理5.2.4.1 继电保护缺陷处理(1)紧急缺陷应在24小时内消除,缺陷处理完后,保护设备方能投入运行;(2)重大缺陷应退出相应的保护装置,立即着手处理,在7天内处理完毕;220kV及以上主保护缺陷应在36小时内消除缺陷或降级; (3)一般缺陷应制定消缺计划,缺陷处理时间

10、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确因配件原因无法及时消缺,应及时通报相应保护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及调度机构。5.2.4.2 通信设备缺陷处理(1)通信调度值班人员受理或发现缺陷后,应立即判断故障点、故障影响范围,按“先抢通,后抢修”的原则,快速恢复业务,立即组织处理。(2)紧急缺陷、重大缺陷紧急处理影响生产实时控制业务,需要电力调度员采取安全措施的,须报紧急抢修票处理。(3)一般缺陷处理不影响设备或业务运行的,接收本级通信调度值班员指令后直接进行消缺处理;预计会影响设备或业务运行的,经本级通信调度值班员许可,报临时检修处理,或列入月度检修计划,报计划检修处理。(4)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在24小时内消除或降

11、低缺陷等级;重大缺陷应在24小时内安全处理并在7天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一般缺陷应在3个月内消除。如确因无法安排停电、短时间无备品备件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限消缺的,负责消缺的部门应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向所辖通信机构提出设备缺陷延时处理申请。(5)处理时间长、影响范围大、原因不明、人为原因的缺陷或通信调度有特别要求的,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通信调度提交缺陷处理书面报告。典型缺陷或上级通信调度认为有必要的缺陷,需向上级通信调度提交缺陷处理书面报告。5.2.4.3 自动化系统缺陷处理(1)自动化系统运行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在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2)重大缺陷应在72小时内

12、处理并在7天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3)一般缺陷应在72小时内处理,暂时不影响系统运行或电网监控的缺陷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处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5.2.4.4 安全自动装置缺陷处理(1)紧急缺陷应立即退出安自装置,并在24小时内消除,缺陷处理完后,安自设备方能投入运行;(2)重大缺陷应退出相应的安自装置,立即着手处理,220kV及以上安自装置缺陷应在36小时内消除缺陷,其它应在48小时内消除缺陷;(3)一般缺陷应制定消缺计划,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处理,缺陷处理时间一般不应超过7天,确因配件原因无法及时消缺,应及时通报相应安自设备专业管理部门及调度机构。5.2.4.5 网络安全设备缺

13、陷处理(1)网络安全设备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在1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2)重大缺陷应在72小时内处理并在7天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3)一般缺陷应在72小时内处理,暂时不影响系统运行或电网监控的缺陷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处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5.2.5二次设备缺陷的验收5.2.5.1 缺陷处理后,运行维护部门应进行验收,处理工作负责人做好详细的处理记录,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运行人员及相应二次设备运行管理专责(主管)汇报。5.2.5.2运行维护部门应在验收后24小时内在设备缺陷台账(或信息系统)中录入验收记录,并做好缺陷流程的闭环和缺陷记录的归档工作。5.2.5.3 在信息系统

14、中,设备缺陷的全过程记录应与该设备台帐关联并保存。5.2.6 二次设备损坏原因分析5.2.6.1 为全面获取缺陷信息,有效分析缺陷数据,及时发现保护设备共性及家族型缺陷,必须对保护装置插件损坏的原因进行分析闭环管理,管理的流程包括损坏插件记录、损坏插件返厂分析、插件损坏结果反馈、插件损坏原因统计分析。5.2.6.2 本业务指导书中,保护插件损坏原因分析的范围包括110kV及以上系统国产保护装置。110kV以下系统的保护装置插件,各单位可参照本业务指导书开展相关工作。5.2.7 各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本业务指导书定期开展二次设备缺陷的统计和分析工作。5.2.8 缺陷的考核和回顾5.2.8.1 缺陷

15、的管理指标及详细统计算法见附录C。5.2.8.2南网总调每年定期对设备缺陷统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各单位进行通报。5.2.8.3 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电网公司及广州、深圳供电局于每月第六个工作日前按检修范围报送保护缺陷数据至南网总调。5.2.8.4 各级二次设备专业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缺陷统计分析结果,对设备检修、改造、选型、设计审查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回顾,结合年度专业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6流程及步骤6.1 二次设备缺陷处理流程6.1.1流程图6.1.2流程说明环节编号流程节点名称涉及部门涉及角色工作指引风险点描述引用文件条款关键控制点时间要求输入信息输出信息信息记录备注10定检、二次设备主站发现缺陷地市供电局、超高压局运行维护部门二次维护人员结合定检、二次设备主站系统发现缺陷错、漏发现缺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5.3.2否无无缺陷信息无20监盘、操作中、验收、设备巡视发现缺陷地市供电局、超高压局运行维护部门运行人员结合监盘、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