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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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流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讨-水利施工跟着我国公民经济发展的不停深入,黄河流域建设步伐的加速,环渤海经济圈的纵深发展,急迫需要缩短黄河两岸的距离,增强两岸的经济交流和交流,所以,河流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停增添成为客观需要和现实。但是,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比方行政干涉、水行政执法能力衰化、营运中易失管等问题,是目前河流主管部门面对需要解决的重要工作。1、河流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现状河流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波及桥梁、电缆线、油管道、水管线等基础设备,资料审察、管理较杂乱,施工过程看管困难,查收后运转管理缺位等等。此中一些要

2、点项目施工、营运过程中,在地方政府的行政干涉下,河流主管部门的监察检查有时也不过逛逛过场而已。跟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河流内建设项目的渐渐增加,靠过去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可以适应目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颁行实行此后,要求河流主管部门在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察、审批、查收、营运等各个环节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一状况,为提升对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管理水平,河流主管部门纷繁采纳举措,增强资料审察、转报的管理,明确河流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增强河流巡逻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2、存在的问题及其原由2.1行政干涉问题

3、在黄河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常常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来的要点项目,比方黄河公路大桥、公铁两用大桥等。项目建设单位常常以为自己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河道主管机关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遏止时,建设单位就会直接找地方领导,反应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当地政府出头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其实质就是变相的行政干涉水行政执法。有时还组织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一致调动”,甚至直接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责成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有关的工作。有时还要求河流主管单位替建设单位达成本应当由建设单位供给的资料,使一些问题本末倒

4、置;有时还会出现一些项目边报手续边建或未批先建的现象。地方政府的行政干涉常常以致河流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特别被动的地位。2.2建设项目的资料申报问题黄河流域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行方法是河流内建设项目资料申报、项目审批的直接依照,也是河务部门对项目初审的重要依照。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该方法例定的程序和要求供给相应的资料,并且,其所报资料的好坏程度、齐备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初审、上报、转报、批复以及获得建设项目赞同书和施工允许证的时间。河流内建设项目一般都是大型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审察、上报、审批到工程建设、完工、查收、营运,常常历经的时间较长,所需申报资料比许多、繁琐,但是,建设

5、单位所供给的资料有时很难知足黄河部门防洪和工程管理的需要,有的也不切合黄河流域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行方法的要求,并且建设单位常常是对付黄河部门,能省就省,能简就简。此中波及黄河防洪工程观察、抛护、压堤、占用防洪工程及隶属物补偿等协议一拖再拖,花费也是一压再压,因为一些项目是地方首长形象工程,常常出现地方不正当的行政干涉,使黄河部门管理能力衰化、合法权益遇到损害。2.3建设项目的施工监查与水行政执法强迫履行能力问题建设项目从立项迁占开始,河务部门就开始了对其进行监查,但在实质的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遏止时,施工单位常常是当面回复的特别好,但是当监查人员走开后,他们就会进行非法施工。当黄

6、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下达责令停止违纪行为通知书和水行政处分通知书后,建设方就会找地方政府,以工期紧为借口称不得不这样施工,行政干涉就不行防止,以致水行政履行能力遇到影响,给黄河水行政执法工作带来阻挡。别的,河流内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比方未批先建、不按审批规定的内容建设等等,因为水政人力、物力有限,交通工具少,监查难以八面玲珑,出现缺位,非法现象常常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水行政执法显得特别被动和无奈。因为国务院整改制服,水政服饰在清点之列,并且黄河水利公安向来没有解决授衔问题,其实是有名无实。“一文一武”为黄河保驾护航的问题,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在这类状况下,水利执法的力度也变

7、得十分弱化。2.4项目完工查收时所波及的问题因为黄河河流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多数是波及交通、通信、管道等基础设备的项目,常常时间长、任务重、工期紧,地方政府为追求早使用、早营运,在项目完工未经河流主管机构查收就直接投入运营,以致施工垃圾清理难度加大,完工查收资料及完工报告不可以及时上报,给河流主管机构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带来必定的困难。2.5项目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营运后,一般由管理单位进行运作,所涉及的营运过程产生的垃圾清理问题、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获得施工允许证前就与建设单位

8、签署了有关协议,营运单位可否定可,并恪守建设单位签署的有关协议,常常是个未知数。3、建议3.1建立河流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察委员会依据黄河流域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等规定和精神,建立以增强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察和监察为目的的河流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审察委员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率,依照料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使项目可以获得及时审察、转报和批复,使河流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道路。3.2增强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巡逻( 1)河务段要增强对所辖范围内已建、在建的河流内建设项目的平时巡逻工作,及时监察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展状况,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做到及时遏止,及时报告。( 2)水政人员加大对河流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巡逻力度,严格依照河流管理巡逻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监察检查,并落实巡逻责任制。3.3增强与建设单位的交流与交流经过多层次的常常接触,及时将河流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要求反应给建设方,并争得建设方的理解和支持,依照防洪标准和防洪工程的要求进行施工。3.4增强宣传,送法到工地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后,河流主管部门应踊跃的同建设单位交流,将有关法律法例送到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现场,让其了解有关的法例,防止不用要的违规发生,保证河流建设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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